Re: [申訴]請求刪除精華區之文章

看板About_Clubs作者 (Mieux Que la Vie)時間19年前 (2005/04/11 16:0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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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申訴案判決如下: NTUSTAR_rain板板主須刪除VMAN所指明之精華區中由VMAN撰寫之文章 事由:依著作權法規定 文章之著作財產權屬於著作人 除非台大星雨方面可證明社團與使用者VMAN有僱用關係 否則依著作財產權之歸屬 VMAN有權要求板主刪除其文章 ※ 引述《VMAN (想暱稱很麻煩)》之銘言: : 我有幾篇文章被編入NTUSTAR_rain版的精華區,也數次寫信請該版的版主刪除, : 但該版版主們拒絕刪除文章或對我的請求無回應。 : 二月底我曾向該版三位版主寄群組信要求刪除我在該版版面及精華區之文章, : 版主之一要我提供精華區中欲刪除的文章清冊, : 但在我提供之後即無任何回應,亦未刪除文章。 : 至三月初我再次請求刪除文章, : 該版版主之一同意刪除我在版面上之文章,目前亦已刪除, : 但拒絕刪除精華區的文章, : 理由為收錄至精華區的文章屬於社團的資產。 : 此版雖為社團版,但版主仍應依規定,在文章編入精華區之前必須得到作者之同意, : 所有我被收錄至精華區之文章均未經我的同意。 : 在收到拒絕除的回信後,我亦回信說明, : 但該版版主至今無任何回應,並拒絕刪除我的文章。 : 請小組長處理此事,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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