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TY_Research板主群判決不公 0830

看板AboutBoards作者 (麥子)時間9年前 (2016/03/05 11:28),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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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irua (AU)》之銘言: : 群組長您好, : 感謝您的回應, 然判決書中有一案件, 本人仍有疑問: : canandmap之推文內容: : 文章代碼(AID): #1LuUVk1x (TY_Research) : 噓 canandmap : 一堆人不認同此文而已,何來霸凌? 08/30 22:35 : 噓 canandmap : 懶人包來囉:#1LoelRcB #1LoisjYu #1LqB1u02 08/31 13:15 : → canandmap : #1LqBHWa0 #1Lqrk4wr #1LsVUAgI #1LtT9YXq 08/31 13:15 : 本人檢舉之內容: : "另canandmap噓文與原文內容無關, 且刻意引用數篇已遭鎖定之爭議文及判決文,意圖引戰" : 該檢舉內容有2個重點: : 1. 噓文與原文內容無關 : 2. 引用遭鎖定爭議文 : 其中第2點為本人欲強調其引戰之意圖, 盼板主加重處分, : 然群組長認為引用板上文章之用意也在解釋板友對該文推噓文的反應,皆與討論脈落有關。 : 本人尊重此認定. : 不過針對第1點, 群組長認為: : canandmap 板友之發言,依脈落而論旨在回應該文文末其餘推噓文, : 既然是回應推噓文, 則與原文無關, 不該使用噓文, : 請問是否應依板主群判例: 噓文與原文無關者處以警告呢? : 謝謝 根據申訴人所提出的判例,當板友使用噓文發表與原文無關的內容時, 板主會依據濫用噓文給予警告。而在本案當中,板主並沒有依判例給予警告。 由於上述三行確實是以噓文發表的內容,故我的理解是, 板主認定上述三行所發表的內容與原文有關。而我先前所作的判決, 主要是在確認 canandmap 板友所發表的內容是否確實與原文有關, 以確定板主的認定是否適當。 先前我對本案的判決所作的說明,主要說明的是 canandmap 板友的發言, 從脈落來看,在回應該文文末的其餘推噓文,而這些推噓文本身就與討論脈落有關。 該文文末在 canandmap 板友的噓文之前,已經有其它噓文, 然而對於此一現象,也有些板友不甚了解為何該文的討論內容,會引致如此噓文, 或是認為該文不應招致如此噓文。因此 canandmap 板友的噓文, 主要是對於「為何此文會有如此多的噓文」作出解釋。其解釋的理由乃是: 噓 canandmap : 一堆人不認同此文而已,何來霸凌? 08/30 22:35 並在其後附上其餘證據說明其它噓文的板友不認同此文的原因: 噓 canandmap : 懶人包來囉:#1LoelRcB #1LoisjYu #1LqB1u02 08/31 13:15 → canandmap : #1LqBHWa0 #1Lqrk4wr #1LsVUAgI #1LtT9YXq 08/31 13:15 這三行噓文可視為討論「板友們不認同原文的原因」, 並於後兩行提出先前於 TY_Research 板所進行的討論作為佐證。 因此,我認為從 (a) 「原文的內容」到 (b) 「文後的其餘噓文」, 再到「解釋 (a) 原文的內容與 (b) 文後的其餘噓文的關聯」, 自然是與 (a) 「原文的內容」有一定程度相關。 故板主若據此認定該噓文內容未達違規標準,我認為板主的認定有其理據。 且本案透過噓文所作的發言與原文相關的程度,確實與其它被警告的判例不同。 不論是從認定是否有關的標準本身,或是與判例互相比較檢查是否標準不一, 兩方面來看,板主的認定都沒有明顯的問題,並無不當之處。故維持原判。 -- 活著的目的是為主活 然後為主死 死亡的目的是為主死 然後為主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4.211.6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Boards/M.1457148534.A.2EC.html

03/05 21:47, , 1F
感謝群組長說明,本人尊重此判決
03/05 21:47, 1F

03/14 18:06, , 2F
本人噓文原意如同群組長所言,謝謝群組長。
03/14 18:06, 2F
文章代碼(AID): #1Msb9sBi (AboutBoa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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