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TY_Research板主群判決不公 0830
※ 引述《airua (AU)》之銘言:
: 群組長您好, 另再補充對於判決內容的另一疑問:
: 在判決內容中, 您有一段引文及說明:
: ==============================================================================
: : 9/28
: : #1M2EegPb (TY_Research)
: : 推 JANGMI : 少壯不努力 長大當記者 09/28 15:25
: : 說明:
: : 言論歧視記者, 涉違板規2
: 板主認定此言論涉及特定個人權利,須由權利人自行提出或授權提出檢舉。
: 若欲對此言論進行檢舉,請向板主說明該發言如何涉及檢舉人之權利。
: =============================================================================
: 本人檢舉的重點在於---使用者JANGMI用詞辱罵特定族群,
: 板主Jasy曾對此類似行為處以警告:
: 文章代碼(AID): #1CVFHF7a (TY_Research) [ptt.cc] [公告] rocky9137No2, kop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Y_Research/M.1283257423.A.1E4.html
: 請問群組長, 上列判例, 板主公告之內容為辱罵特定族群, 非針對個人,
: 故是否本人之檢舉案該直接依循判例做判決呢?
: 謝謝.
上述案例發生於 2010/8/31 ,採用的板規是 #1CGuvFJu (TY_Research) 。
當時的板規並沒有限制人身攻擊需由當事人進行檢舉,故板主逕行判決。
其後於 2013/9/1 修訂板規時,板規 #1I8s3xMt (TY_Research) 新增下述文字:
對特定人之人身攻擊,需經當事人檢舉,板主始得認定。(102.9.01增修)
並沿用此一原則至今,在現行板規 #1M1YqhPX (TY_Research) 規定為:
7. 禁止對其他板友進行人身攻擊(對人不對事),犯者予以警告。
(此板規需經當事人檢舉)
故於 2013/9/1 後,人身攻擊相關之檢舉應由當事人為之。
本案與申訴人所提之案例由於適用板規不同,應各自依當時板規處理。
板主的處置與板規所規範之處理方式相符,並無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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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
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
約翰福音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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