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Q&A有關連續罷免
※ 引述《ginshop (男人的背影)》之銘言:
: ※ 引述《didadi (不說出口的感動)》之銘言:
: : 憲法老師說,對行政院長的不信任案尚且以提一次為限
: : 同一位板主,同一位罷免發起人
: : 形式上換湯實質上不換藥的 同一連署罷免情事
: : 不知如何處理? 這似乎在[問題三]等等的範圍
: : 可有沒有必要因為考量而使目前容認第二次罷免連署
: : 似乎變相的造成 擴張連署罷免時間 對於JS板主權益影響重大
: : 以後限不限制是下次的事
: : 假如第一次連署的時間已屆,而未達罷免門檻
: : 為什麼光憑連署發起人shanvic單方面寫理由時草草了事
: : 就容許這樣變相拉長連署時間 以致侵害JS權益保障
: : 是不是該行小組長權限,聲明連署罷免案並未通過才是
: 其實單看這一次的狀況,其實嚴格說應該是同一次
: 我想要避免這個狀況,在連署之前先到這邊打個招呼
: 會節省大家很多時間
是啊,可是這次很明顯的shanvic手動得比腦運轉得快
原本的連署理由也隨便打打了事,才會造成這樣的局面
這些難道不是該完全歸咎於他自己草率行事嗎
我的問題就是,為什麼這樣的後果要讓JS來承擔
為什麼要因此拉長眼看已經未達罷免門檻的時間
就因為目前還沒想好解決方案,就要讓JS權益受損嗎
shanvic罷免理由亂打是他該負的責任
怎麼會變成給shanvic再一次機會來進行同樣的罷免
大家真的好寬宏大量,我們女生斤斤計較但求指教一二
--
你的電話,在我這裡 我的紅豆,在你那裡 時間、空間,好長的差距
你的信件,在我這裡 我的卡片,在你那裡 背景、前瞻,不小的問號
你的存款,在我這裡 我的夢想,在你那裡 You do 3 tasks to win my heart
你的未來,在我這裡 我的美好,在你那裡 I do all I can do to learn to believ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7.59
推
推 218.184.26.144 01/05, , 1F
推 218.184.26.144 01/05, 1F
推
推 140.112.30.124 01/06, , 2F
推 140.112.30.124 01/06, 2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