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洽特] 加拿大研發出掃描腦波就能揪出loli控
: 推 s955120:蘿莉控和戀童癖是不一樣的啊,和戀童癖 11/16 11:51
: → zero064:蘿莉控和戀童癖 差在哪? s大可以講解一下嗎? 11/16 14:52
嘛...首先蘿莉控還滿複雜的,但總之是指對外貌而言未成年的少女比較有興趣
我想大家應該都滿清楚就不多說了
戀童癖方面必須符合下面三點(以下出自DSM-IV-TR):
A.至少六個月期間,一再出現強烈性興奮的幻想、性衝動或行為,內容是與未達青春期
的兒童或兒童們(一般而言年齡為13歲或更年幼)進行性活動
B.此幻想、性衝動、或行為造成臨床上顯著痛苦,或損害社會、職業、或其他重要領域的
功能
C.患者至少16歲,且至少比準則A的兒童或兒童們大五歲
注意:青春期晚期與另一12或13歲兒童之間有發展中的性關係者,則勿包含在內
首先是A,這邊規定的是未達青春期,換句話說是"第二性徵尚未發育成熟,無生育能力者"
這點就和蘿莉控只是喜歡未成年的差很多,更何況有些所謂的"蘿莉"只是外表嬌小,實際
上早過了青春期甚至成年
和這種未達青春期的兒童發生性關係...首先在生物上是沒意義的,如同前面所說,此時的
兒童根本沒有生育能力
在道德上,在生理上都還未到達生育準備的兒童,更別提心理上能有多大的準備(二次元
沒這個困擾)
然後是B,"要造成顯著痛苦或損害功能",也就是說,如果你是自己一個人幻想,沒妨礙
到任何人,你自己也沒因此感到痛苦內疚的話,是不會被認為是戀童癖的
最後,C,必須是16歲以上者對比自己小五歲以上的未達青春期兒童有性幻想、衝動、或
行為
也就是說,雙方都還小的狀況下互相愛戀不被視為異常
所以,某藍蘭島的行人就算真的把島上的未達青春期少女推下去也不算戀童癖XD<=ACG點
C的話大多數蘿莉控都超過16了應該沒甚麼差異
重點差異就在於A:兒童和蘿莉定義上的不同
和B:有無對生活造成障礙(ps.要是A的條件被發現後受到社會排擠也算是對生活造成障礙)
雖然有些蘿莉控是戀童癖,但多數蘿莉控實際上喜歡的根本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兒童,也沒
對社會與自身造成傷害,所以自然不能全數歸類於戀童癖
不過,雖然就變態心理學而言,未達戀童癖標準的蘿莉控不算是異常
但就宗教而言就不知道了,會不會有蘿莉控地獄在等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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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我只是看到可以攻略實姊的遊戲/漫畫就會覺得莫名的興奮而已! 我不是變態啊!
就算我是變態,也是一位冠有變態之名的紳士。如果每次都為了這一點小事就叫警察
來,我除了在廁所和自己房間以外的地方不就不能看つつみあかり、糸杉柾宏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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嘛...我說的這個是精神醫學上的觀點
法律上的觀點是律師和法官的事,我們管不了...
換句話說,就現在的觀點而言他們沒有精神疾病,可是有沒有犯罪不是心理學家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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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有個DSM上沒寫到的大問題就是了(搔頭):非現實的兒童能不能算在A的兒童認定範圍內
因為二次元的兒童不是人類、沒有青春期、是否達生育標準完全由作者限定、也不可能有
"現實意義上"的生育能力,是否真能和人類的兒童一概而論是值得辯論的
這問題我想就和哲學理論一樣,問不同的醫師會得到不一樣的看法吧,現在我不是走臨床
領域所以也沒甚麼可以討論的對象就是....
話說回來,能控二次元蘿莉到足以產生顯著痛苦或妨害社會、職業、或其他重要領域功能
的人,就某種意義而言也算是奇才了吧?
※ 編輯: s955120 來自: 118.168.20.44 (11/16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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