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zscfbhmk77
作者 zscfbhmk77 在 PTT [ LAW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6則
限定看板:LAW
看板排序: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4F推:樓上正解,意思是可以賠點錢就當落跑準新娘=D12/17 09:14
12F推:刑事掛民事不用再多繳一筆錢XD12/17 09:18
34F→:發票要月營收達20萬才需要開喔12/17 09:22
13F推:樓上,遺失物拾得沒有所有意圖???10/31 16:10
14F→:關鍵是那台筆電脫離你支配沒吧?10/31 16:11
5F推:第一題,875-1丙說正確。第二題應也是875-1,0元06/30 14:49
6F→:否則欠錢的自己的不動產不用先拍才沒道理吧= =06/30 14:49
15F→:你也可以訂約,讓他使用地上權,或是用債權租屋。06/30 14:51
16F→:一樓說的是民82106/30 14:52
1F推:父請假跟母看護費是什麼意思? 可以解釋一下嗎??01/14 10:58
6F→:遺囑才對 不限定任何指定 方式一定要按民法1189以下規01/14 11:00
7F→:定 不然會無效!! 不清楚方法的話 請以公證遺囑為佳01/14 11:01
8F→:對你們較有保障01/14 11:01
46F→:可以說明一下 父請假跟母看護費的意思嗎 這有點問題01/14 11:02
50F推:父請假不會請一個月吧= = 這樣父母的費用是重疊的喔!!01/16 02:32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