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zo6596001
作者 zo6596001 在 PTT [ car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475則
限定看板:c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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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F→: 紅線的畫法比較容易注意到在跑步的行人、高速衝過06/14 14:24
14F→: 來的腳踏車06/14 14:24
67F→: 較大型的施工,施工申請上面會寫替代道路。不知道06/09 09:17
68F→: 那個可不可以當成證據申訴?06/09 09:17
70F→: 不過我自己出車禍的經驗來說,施工申請的替代道路06/09 09:18
71F→: 跟實際狀況存在很大的落差06/09 09:18
35F→: 暖02/19 19:13
26F→: 初判表不准,建議花錢去鑑定。02/13 13:44
28F→: 初判說你超速,應該是因為慢車道速限不能超過4002/13 13:49
29F→: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3-102/13 13:49
36F→: 樓上... 應注意未注意不適用於直行車被旁邊的轉彎02/13 14:10
37F→: 撞...02/13 14:10
17F→: 沒記錯的話同一條車道是可以超車的。單車道指的是只10/10 00:57
18F→: 有一條車道。10/10 00:57
19F→: 單車道有些地方的解釋也不太一樣,像是高雄就有人10/10 00:59
20F→: 左轉專用道超車,被開單車道超車的罰單,而且聽說判10/10 00:59
21F→: 決敗訴。10/10 00:59
118F→: 我這邊每月5500以上...而且要走15分鐘...09/28 13:51
10F→: 台北在地人怎麼不騎車? 內湖大潤發附近沒捷運要怎09/28 12:51
11F→: 麼去?09/28 12:52
6F→: 這種狀況下機車0肇責的機率蠻高的。 只要確定筆錄09/04 15:38
9F→: 說「沒超速、有緊急煞車、對方原本停著但卻突然往前」09/04 15:39
10F→: 再加一個「對方轉彎應該要禮讓」09/04 15:39
11F→: 這樣就有極高的機率0肇責。09/04 15:40
16F→: 沒記錯的話,一般人從發現問題到緊急煞停的時間大約要309/04 17:41
17F→: 秒,只有2秒根本不夠。09/04 17:41
18F→: 所以那個車禍是同向擦撞嗎? 我以為是出路口側撞。09/04 17:50
21F→: 好吧,我之前0肇責的狀況大概就是3秒前就發現有09/04 19:40
22F→: 車要左轉,但是他只入侵最內線,還沒到我的中線車道09/04 19:40
23F→: 於是我在時速45~50之間的狀況下鬆油門,讓車自己減速09/04 19:42
24F→: 之後他入侵中線車道,我以為他馬上就要到外線了,所以09/04 19:43
25F→: 繼續讓車子自己減速。09/04 19:44
26F→: 沒想到他在中線、外線的地方突然迴轉,我急煞之後就09/04 19:46
27F→: 親了對方的屁股然後雙腳沒辦站穩自摔。09/04 19:47
28F→: 鑑定結果是對方轉彎沒有注意對向來車,最後我沒肇責。09/04 19:49
29F→: 雖然事情是這樣發生的,但是筆錄、鑑定時我只說09/04 19:56
30F→: 「沒超速、有看到、有急煞,而且快要停下來了、09/04 19:56
31F→: 對方應該要讓我才對。」 大概這些09/04 19:57
17F噓: 是台灣人都不禮讓行人,跟性別無關。04/03 01:33
12F噓: 有路怒症最好還是不要開車騎車,這樣對社會比較好。10/02 1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