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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iao 在 PTT [ Sub_GMobile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46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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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證] 申訴相關文章
[ Sub_GMobile ]0 留言, 推噓總分: 0
作者: angelio - 發表於 2020/08/20 11:59(3年前)
11Fyiao: 板主 單獨討論動漫作品連卡強度都不談的文章可以處理嗎05/31 17:05
Fw: [公告] ToS板規暨板規建議 + 文章推薦/檢舉區(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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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omoWade - 發表於 2017/03/02 00:37(7年前)
649Fyiao: #1NXEeh4C 內容空泛07/12 22:20
Fw: [公告] 針對 #1OeRkEZv #1Oeo5QHx 之最後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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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omoWade - 發表於 2017/03/02 00:37(7年前)
219Fyiao: 我先說我是進來看熱鬧覺得有些地方邏輯不通才發言的02/17 03:58
220Fyiao: 上一篇p版主有說經三位版主認為情節不嚴重→因此給予警告02/17 03:58
221Fyiao: 但是文意到底是 三位版主的共識是警告一支 還是三位版主覺02/17 03:59
222Fyiao: 得情節不嚴重 然後p版主判決警告一支 還找出好久以前的警02/17 03:59
223Fyiao: 告合併起來水桶了他 如果是前者 這是你們版主們的權利02/17 04:00
224Fyiao: 再來就是 他用了可被歸類的不雅文字 但是警告原因卻是群嘲02/17 04:01
225Fyiao: 但是就群嘲來說 怎麼就一個人檢舉 不是要五個人嗎02/17 04:01
226Fyiao: 我問這點並沒有否認他有群嘲意味 版主們不從程度上斟酌嗎02/17 04:02
227Fyiao: 就好像我講了很機車的話 結果從頭到尾一個人跑出來跳腳02/17 04:03
228Fyiao: 然後判決我是開群嘲....這樣合理嗎02/17 04:03
229Fyiao: 筆誤 口誤什麼的都是很正常的 也不是不能修正02/17 04:05
230Fyiao: 但總覺得有因判決在凹的狀況發生02/17 04:05
Fw: [板務] 關於#1OeRkEZv判決及板規一.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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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omoWade - 發表於 2017/03/02 00:37(7年前)
46Fyiao: 我覺得如果真的有挑釁意味 為什麼不把他有這種意味的語句02/14 04:30
47Fyiao: 列舉出來 只舉板主那一行觀點及版規未免太空洞了點02/14 04:30
48Fyiao: 對不起我做修正 luke2在版主舉例的第一行是對事在講的02/14 04:33
49Fyiao: 下面那句比較有無奈意味啊 留白是吐槽用的吧02/14 04:35
Fw: [公告] #1OeRkEZv 重新解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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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omoWade - 發表於 2017/03/02 00:36(7年前)
221Fyiao: 五人檢舉 板主會視情形決定要警告還是直接判處罰02/15 02:51
222Fyiao: 然後一人檢舉 就判了警告 這合乎BILLY原則嗎02/15 02:51
223Fyiao: 其他三個人都覺得挑釁情節不嚴重 然後你堅持還是要警告一支02/15 02:52
804Fyiao: 現在是其他三位版主認為挑釁情節不嚴重 表示覺得「有」但02/15 17:28
805Fyiao: 程度不足 但是就一人檢舉就警告 會不會跟版規相互矛盾吧02/15 17:28
806Fyiao: 還是判此案的板主認為一人檢舉就符合 我們也不用在這邊吵了02/15 17:29
807Fyiao: 既然是用「民主投票」方式產生的板主02/15 17:31
808Fyiao: 就當路克認為有練的他不以為然 想要吐槽或酸這些人02/15 17:33
809Fyiao: 真的有練的 管他怎麼講有差嗎 就當鄉民酸言酸語而已02/15 17:33
810Fyiao: 結果還真的有人跳進去喊挑釁 人數還不少哩02/15 17:34
811Fyiao: 真的不服他這樣講的 可以加入檢舉行列 還差四人就成立了02/15 17:35
Fw: [證據] 置底檢舉區 檢舉及溝通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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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nline135 - 發表於 2017/02/27 01:40(7年前)
649Fyiao: #1NXEeh4C 內容空泛07/12 22:20
Fw: [證據] 板友有違規事實之文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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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nline135 - 發表於 2017/02/27 01:39(7年前)
221Fyiao: 五人檢舉 板主會視情形決定要警告還是直接判處罰02/15 02:51
222Fyiao: 然後一人檢舉 就判了警告 這合乎BILLY原則嗎02/15 02:51
223Fyiao: 其他三個人都覺得挑釁情節不嚴重 然後你堅持還是要警告一支02/15 02:52
804Fyiao: 現在是其他三位版主認為挑釁情節不嚴重 表示覺得「有」但02/15 17:28
805Fyiao: 程度不足 但是就一人檢舉就警告 會不會跟版規相互矛盾吧02/15 17:28
806Fyiao: 還是判此案的板主認為一人檢舉就符合 我們也不用在這邊吵了02/15 17:29
807Fyiao: 既然是用「民主投票」方式產生的板主02/15 17:31
808Fyiao: 就當路克認為有練的他不以為然 想要吐槽或酸這些人02/15 17:33
809Fyiao: 真的有練的 管他怎麼講有差嗎 就當鄉民酸言酸語而已02/15 17:33
810Fyiao: 結果還真的有人跳進去喊挑釁 人數還不少哩02/15 17:34
811Fyiao: 真的不服他這樣講的 可以加入檢舉行列 還差四人就成立了02/15 17:35
Fw: [證據] 板友有違規事實之文章1
[ Sub_GMobile ]0 留言, 推噓總分: 0
作者: online135 - 發表於 2017/02/27 01:38(7年前)
46Fyiao: 我覺得如果真的有挑釁意味 為什麼不把他有這種意味的語句02/14 04:30
47Fyiao: 列舉出來 只舉板主那一行觀點及版規未免太空洞了點02/14 04:30
48Fyiao: 對不起我做修正 luke2在版主舉例的第一行是對事在講的02/14 04:33
49Fyiao: 下面那句比較有無奈意味啊 留白是吐槽用的吧02/14 04:35
[證據] 至底文章檢舉區
[ Sub_GMobile ]0 留言, 推噓總分: 0
作者: andys86498 - 發表於 2016/08/07 00:44(7年前)
649Fyiao: #1NXEeh4C 內容空泛07/12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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