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板務] 關於#1OeRkEZv判決及板規一.a.1

看板Sub_GMobile作者 (新的開始)時間7年前 (2017/03/02 00:3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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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ToS 看板 #1OeUzoZK ] 作者: f7504261 (麻雀向前衝) 看板: ToS 標題: [板務] 關於#1OeRkEZv判決及板規一.a.1 時間: Tue Feb 14 01:39:58 2017 各位TOS板的朋友大家好,我是鳳山阿肥哥 \@@/ 此篇文長,並有關最近的一次判決,雖然我不是當事人 (當然,當事人被水桶惹) 由於覺得此次判決會成為以後案件的判例,我想在這邊提出一些疑問跟討論 本文並沒有幫案件被判決當事人 luke2 護航或辯護之意思 也沒有要找板主或任何人碴或想要戰的意思 純粹從判決本身的合理、合法性為出發點 以下正文: 首先援引 #1OeRkEZv 判決中板規之引用條文並內容 ======================================================================== Luke2: 雖未針對特定對象,但是語氣帶有挑釁。 一. 違反以下板規,依情節輕重程度給予警告,或7~28天水桶, 情節重大者文章砍除並斟酌給予退文。精華區留底 a. 引戰文 1. 挑釁、吵架、人身攻擊、刻意引發筆戰、鬧板(刻意討噓等) 註:此條板規除鬧板外為僅接受當事人檢舉,群嘲部份,單篇文章為五人檢舉 即受理,檢舉人請簡述理由以便板工參酌,情節重大者版主得以介入處理。 五人檢舉期限為從文章發出後的48小時內累積滿5人。 ========================================================================= 我們可以很明顯地看到要違反 板規 一.a.1 並使板主作出判決 行為人及情狀必須要符合以下幾個要件,缺一不可 1. 行為人作出了挑釁、吵架、人身攻擊、刻意引發筆戰、鬧板的行為 2. 有人檢舉,除鬧板之外僅接受當事人檢舉、群嘲則是五人檢舉 3. 板主從客觀認為滿足上面兩個要件之後,下判決 本次判決我個人認為爭議在上述的第二個條件 板主在判決中指出 luke2 板友 Luke2: 雖未針對特定對象,但是語氣帶有挑釁。 可是板規中卻已敘明: 除鬧板之外(自然包括挑釁這件事情)僅接受當事人檢舉 以上可知:poopoogm 板主在下判決時的理由可能有適法性疑慮 亦即:判決中指出挑釁應有對造當事人檢舉,但此判決直接敘明沒有挑釁特定對象 所以,假設luke2可能是群嘲呢? 很明顯地,檢舉區只有 bookticket 板友的檢舉,並不成立群嘲的判決要件 (當然,就算路克是開了群嘲地圖炮,跟判決的理由也不同了) 不過,在 一.a.1這條板規中,給了一個例外: 就是『情節重大者』板主可以不管有沒有合適的檢舉者直接介入 可是情節重大者,我認為板主在下判決時應該要 明示情節重大之理由, 並論述該違規行為對板友、板風或板上秩序之傷害或破壞性。 這樣才能對板主直接介入的行為作一個補充跟合法的解釋。 所以路克到底有沒有『情節重大』啊? 以上,個人希望板主能審慎看待此次判決與此篇文章,並思考以下兩點: 1. luke2 到底有沒有違反板規 2. 如果有,到底違反了哪一條,檢舉人是誰,情節重不重大 以上,感謝各位看完這篇文章 小老虎萌萌 \@@/ -- 呃,這篇真的只是討論這次判決而以已 我沒有要戰沒有要護航喔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7.2.3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oS/M.1487007602.A.8D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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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可蘿萌萌\@@/ 賣雞排一份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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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肥哥最近好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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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 為何我今天競技場重置後 看到一座小老虎的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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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忙XD TOS還是有在玩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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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我怎麼會知道 上周爽領八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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ㄇㄉ 你這擋路的 難怪孵大甲一把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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ㄏ現在10KM沒大假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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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30128 1287甲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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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的雞排好貴便宜點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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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樓上的洨話簽名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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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排一份要切不要辣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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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戰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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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蘿不用付 其他人分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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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不提,只說群嘲檢舉的部分,板主可以說有人私信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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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你看到的哪一個檢舉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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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啊 可是我也提到了 如果是群嘲 他就判錯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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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應該要更改判決內容 更改為群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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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是說挑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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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阿肥是法律系的ㄇ 用詞好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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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 我一直都是阿肥的石油小粉絲 只是一直潛水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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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還是很不嚴謹 在考高考人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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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小粉絲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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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放榜(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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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放榜(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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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覺得不是人身攻擊 是群嘲 所以判的點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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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人身攻擊的部分,自慰 是自我安慰 還是打手槍,是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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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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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前後文也能直接斷章取意 也是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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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可以不照規則走先斬後奏剩下推給小組長 n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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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nderH2O這位另外也是 我當時候看到他見笑轉生氣 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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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 但是要以挑興 刻意筆戰之判決去判 我也覺得稍有牽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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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某幾個常出現的ID各種護航 真的覺得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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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隻我明明是檢舉他人身攻擊 少在那帶引戰挑釁的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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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就叫護航 哪天文字獄大興隨便就進桶 因為有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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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沒人能救也是應該的事 少說的正氣懍然 還噁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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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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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來三點了 來去睡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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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是男生就這樣 之前某次是女生 護航更厲害也 HEHE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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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111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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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克第一句的「哪裡好了」還有整個句子明顯是照樣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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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去反諷書票說的哪裡不好吧,這樣算無特定對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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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似乎是因為判決說無特定對象才會有爭議說到底是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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釁或群嘲、群嘲為何未達五人就受理。如果判決單純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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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釁的話大家就能接受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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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你沒有保護我"這不是神劍宗次郎的台詞嗎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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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那樣說就算把華爾說的一文不值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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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克不是因為第一句批評華爾才吃檢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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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訴你當版主說是無特定對象已經太晚了 現在改用針對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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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的理由來改判只會讓人覺得標準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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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簽名檔的人 惱羞成怒的人 講話有點酸的人 不能忍受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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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的人 大家都馬在見縫插針 我看本質上沒有差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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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跟虧,其實算是一線之隔,覺得不舒服的有,覺得還好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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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這部份是板主難為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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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也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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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 居然是前版主 阿肥哥萌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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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真的看很多人被桶也沒人幫忙講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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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整版最近最熱話題跟遊戲完全無關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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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有人希望我檢舉 那我不客氣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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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很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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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2:00, , 171F
滑起來滑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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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2:01, , 172F
在十分鐘內不斷說話但是什麼都沒說的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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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樓上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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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2:13, , 174F
會不會等到人都出桶了 大家還在討論這篇公告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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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2:17, , 175F
推這篇 覺得版主交代不清楚 但還是希望版風能健全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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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路克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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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2:42, , 177F
先來放大絕 覺的交代不清楚 快去申請罷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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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 當年某m你被捅的時候 我還沒看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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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3:05, , 179F
有優越感的人好棒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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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動開台了大家別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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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不是luke不知道有沒有這麼多板規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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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還不錯但某些推文講話真的像小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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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agic 遊戲版風氣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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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9:22, , 184F
如果隨便桶路人,大概大家都當作沒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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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麼大概,一定當沒看到的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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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會關注林心如離婚還是鄰居如如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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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20:24, , 187F
這裡有林心如嗎?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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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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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20:41, , 189F
樓下樹林心如 樓下下雲林心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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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135:轉錄至看板 Sub_GMobile 02/27 01:38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momoWade (61.223.229.179), 03/02/2017 00:37:10
文章代碼(AID): #1OjlYtAj (Sub_GMobi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