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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cowmo 在 PTT 最新的發文, 共 147 篇
Re: [新聞] 盧秀燕甩鍋致癌油還扯台南 黃偉哲「2問
[ Tainan ]15 留言, 推噓總分: +4
作者: Ycowmo - 發表於 2026/08/07 21:12(3天前)
Re: [新聞] 南市查台糖 高市府:責任屬中聯
[ Tainan ]344 留言, 推噓總分: +49
作者: Ycowmo - 發表於 2026/08/05 11:27(5天前)
Re: [閒聊] 冒姓琅琊 近期
[ CFantasy ]197 留言, 推噓總分: +16
作者: Ycowmo - 發表於 2026/07/28 02:27(1周前)
Re: [閒聊] 找戰犯為甚麼都不會找到Viper?
[ LoL ]74 留言, 推噓總分: +17
作者: Ycowmo - 發表於 2026/07/12 21:04(4周前)
Re: [新聞] 雞場剛蓋好遇跳電慘劇!4.6萬隻肉雞3小
[ Tainan ]0 留言, 推噓總分: 0
作者: Ycowmo - 發表於 2026/07/11 20:31(1月前)
Ycowmo 在 PTT 最新的留言, 共 5879 則
Re: [新聞] 盧秀燕甩鍋致癌油還扯台南 黃偉哲「2問
[ Tainan ]15 留言, 推噓總分: +4
作者: Ycowmo - 發表於 2026/08/07 21:12(3天前)
1FYcowmo: 某方面來說,台南市自治條例這樣定也是很酷08/07 21:29
2FYcowmo: 只要你「發現」(不管是自己驗、聽人說)拿到的貨有問題,08/07 21:29
3FYcowmo: 通通都有通報義務,管你有沒有做都一樣。08/07 21:30
7FYcowmo: 樓上,要不要讓沒有製作產品的人也負通報義務是立法政策的08/07 22:32
8FYcowmo: 問題,然後自治條例的定法,台糖有通報義務。我在前篇文也08/07 22:33
9FYcowmo: 幹譙了台南市政府鬼扯。但一碼歸一碼,食安法原規定就是罰08/07 22:33
10FYcowmo: 不到台糖,法治就是要對抗人治,不然要法幹嘛?08/07 22:34
11FYcowmo: 衛福部也不用修法啦,通通給他扭曲文義,愛罰誰就罰誰08/07 22:35
Re: [新聞] 盧秀燕甩鍋致癌油還扯台南 黃偉哲「2問
[ Tainan ]78 留言, 推噓總分: +10
作者: bulden - 發表於 2026/08/07 17:11(3天前)
60FYcowmo: 本來一直用推文討論,但我發現這個人也是講不聽的…08/07 20:43
61FYcowmo: 第三條(定義)食品:指供人飲食或咀嚼之「產品」及「其原08/07 20:45
62FYcowmo: 料」08/07 20:46
63FYcowmo: 第7條第V項(原):食品業者於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08/07 20:47
64FYcowmo: 之虞時,應即主動…並通報…08/07 20:47
65FYcowmo: 第七條第V項(草):發現或「知悉」「產品原材料」「半成08/07 20:48
66FYcowmo: 品或成品」危害衛生安全……08/07 20:48
67FYcowmo: 就是因為本來訂產品不能包含,才改定成能包含的定法08/07 20:49
68FYcowmo: 如果原本的規定就可以保含原料,那草案修屁修?08/07 20:49
[閒聊] 21分鐘輸這麼多 基本是結束了
[ LoL ]16 留言, 推噓總分: +5
作者: ROXSMEB - 發表於 2026/08/07 17:31(3天前)
11FYcowmo: 不是,所有人的比賽不都這四種= =08/07 18:40
Re: [新聞] 黃偉哲指台糖油品部賣汽柴油 高檢署主任
[ Tainan ]195 留言, 推噓總分: +47
作者: bulden - 發表於 2026/08/06 12:24(4天前)
67FYcowmo: 不是…B版友你就別再引食安法了= =08/06 13:53
68FYcowmo: 你自己回去看上一篇文高檢署都是用自治條例在打黃偉哲08/06 13:53
69FYcowmo: 那公告不是你這樣解釋的我應該回了三次有08/06 13:54
70FYcowmo: 那公告用來處理的就是頂新油、蘇丹紅事件時「產品驗過了」08/06 13:55
71FYcowmo: 「但原料有問題」的特例,而不是擴張到沒有做產品的人08/06 13:56
72FYcowmo: 食安法第7條第V項就明文規定「產品」所以不可能讓沒有做產08/06 13:56
73FYcowmo: 品的人受同法罰責章的處罰。08/06 13:57
74FYcowmo: 任何法條解釋都不能逸脫文字最大理解可能。08/06 13:57
75FYcowmo: 法律上沒有明確的定義的事,無論是行政罰法或是刑法,還真08/06 13:58
76FYcowmo: 的就可以,不然政府機關隨便拿個法條沒定義的事就來抓你,08/06 13:59
77FYcowmo: 那就叫白色恐怖了。08/06 13:59
78FYcowmo: 然後O板友,雖然我很不想再回你,釋字738號解釋08/06 14:01
79FYcowmo: 地方自治團體可以「因地制宜」「訂定更嚴格的規範」08/06 14:01
80FYcowmo: 台南市要定的比食安法嚴,那是他的權限,別再鬼扯法位階母08/06 14:01
81FYcowmo: 法規定…etc 似是而非的鬼話08/06 14:02
82FYcowmo: 我認為台南市的自治條例訂超爛,本質上和市議員法律素養低08/06 14:03
83FYcowmo: 下有關,但至少自治條例本身,如同高檢主任所言,台糖應有08/06 14:03
84FYcowmo: 通報市政府的義務。08/06 14:04
91FYcowmo: 你要自創法學派覺得怪是你的事,你也可以在高速公路上覺得08/06 14:14
92FYcowmo: 全世界的人都在逆向。場所管理人、危險源監督人、承攬人責08/06 14:15
93FYcowmo: 任,舉了一堆給你看還要在那怪,怪的是你吧?08/06 14:16
94FYcowmo: 你可以去怪台南市政府定了一個超寬的法把人全拉下海08/06 14:16
96FYcowmo: 但台南市政府這樣定,他就是有義務通報,更不用說台南市政08/06 14:17
98FYcowmo: 府自己鬼轉08/06 14:17
99FYcowmo: 其實還是有…中央法律>地方自治條例,只是自治條例就因地08/06 14:18
100FYcowmo: 制宜事項有自己的權限,「不得牴觸」「但在不牴觸中央法規08/06 14:18
101FYcowmo: 意旨的情況下可以定的更嚴」08/06 14:18
102FYcowmo: 我剛說的釋字738號解釋可以去看一下08/06 14:19
104FYcowmo: 你的原文是「沒有哪個更大」,但位階上就是有08/06 14:19
105FYcowmo: 可以更嚴,也不代表「是另外的」08/06 14:20
106FYcowmo: 台灣又不是聯邦政府,怎麼可能法體系分開用另外的?08/06 14:21
109FYcowmo: 所以這不就是釋字講的,不牴觸意旨的狀況下可以更嚴?08/06 14:23
114FYcowmo: 總之台糖的狀況應該不在食安法的射程,但應該違反自治條例08/06 14:24
115FYcowmo: 後續會不會吵自治條例違反法明確性原則三小的就看法庭攻防08/06 14:25
116FYcowmo: 這題我不會先打台糖,但我覺得台南市政府根本白痴08/06 14:25
117FYcowmo: 定了一個地圖炮,然後發現地圖炮範圍太大了又智障鬼轉08/06 14:26
Re: [新聞] 南市查台糖 高市府:責任屬中聯
[ Tainan ]344 留言, 推噓總分: +49
作者: Ycowmo - 發表於 2026/08/05 11:27(5天前)
4FYcowmo: 正常人看不懂應該是想辦法搞懂,不是先說別人洗地仔XD08/05 11:51
6FYcowmo: #1YXp2CQ7 (Tainan) 這我在板上的文,沒固定政治立場08/05 11:53
7FYcowmo: 立場就是食安法真的沒規定廠商收到原料要通報,但台南市府08/05 11:53
8FYcowmo: 有,反而是台南市府鬼轉啊。08/05 11:54
9FYcowmo: 然後討論起手式就先冠別人洗地,真的很低能^^08/05 11:54
10FYcowmo: 以前的人上網看資訊看不懂會先問,現在的人看不懂是怪別人08/05 11:54
11FYcowmo: 洗地08/05 11:55
12FYcowmo: 看了一下3F的發文/推文歷史,原來自己洗地習慣了,難怪看08/05 11:56
13FYcowmo: 誰都洗地。當網軍死全家,有夠白痴= =08/05 11:56
16FYcowmo: 重點第一段就寫給你看了,看不懂字去唸書。再說一次 當網08/05 12:03
17FYcowmo: 軍死全家08/05 12:03
19FYcowmo: 你先回答當網軍是不是死全家?你以為你是誰啊08/05 12:03
20FYcowmo: 第一段就說了要「違反的不是食安法是自治條例」你腦子有問08/05 12:04
22FYcowmo: 題?打你的臉嗎?笑死08/05 12:04
23FYcowmo: 看不懂字跩個二五八萬的?當網軍死全家啦^^08/05 12:05
28FYcowmo: 決定先把不識字的網軍黑掉 好累XD08/05 12:07
29FYcowmo: 哦對了,你可以先回答我當網軍是不是死全家了嗎?畢竟和法08/05 12:09
30FYcowmo: 律問題比起來這個應該比較好回答吧?08/05 12:09
38FYcowmo: 你不用一直扯所有權…自治條例的規範方法就是你「原料」有08/05 12:16
39FYcowmo: 「上游供應商」的問題也是要通報08/05 12:16
40FYcowmo: 照你的解釋方法根本沒完沒了,沒買不用算,那買了沒用要不08/05 12:17
41FYcowmo: 要算?買了用了但用之前有去毒處理算不算?08/05 12:17
42FYcowmo: 自治條例第8條就寫了上游供應商供應的食品08/05 12:17
43FYcowmo: 規範就這麼簡單,和你有沒有買、有沒有用根本無關,你可以08/05 12:18
44FYcowmo: 質疑台南自治條例定的很怪,但台糖按台南市政府自己的玩法08/05 12:18
45FYcowmo: 就是要通報。08/05 12:19
267FYcowmo: B板友,你貼的公告的問題,在你下面的文章中回覆了08/05 18:49
268FYcowmo: 實際的操作方式不是像你想的那樣08/05 18:50
269FYcowmo: 當初被開罰的濟生、海順,都是「有製作產品」然後「得知原08/05 18:50
270FYcowmo: 料」有問題的,才被這條處罰08/05 18:50
271FYcowmo: 這樣才能符合食安法第7條的文義解釋,否則會變成食藥署超08/05 18:51
272FYcowmo: 出法規處罰廠商。08/05 18:51
273FYcowmo: 總之食安法第7條的通報義務不會用來處罰沒製作產品的人= =08/05 18:52
274FYcowmo: 這篇就是在解釋為什麼台糖違反的是自治條例,不是食安法08/05 18:54
275FYcowmo: 具體的例子我也講了,那公告防的是你處理過,產品沒問題,08/05 18:58
276FYcowmo: 但原料有問題的(EX:加熱、調配濃度,導致產品檢驗合規)08/05 18:59
277FYcowmo: 不是擴張解釋成根本沒產品的人也要受罰。08/05 19:00
278FYcowmo: 有興趣的可以用原料+食安法,去市政府的裁處名單找。太細08/05 19:08
279FYcowmo: 這邊就不一個一個貼了08/05 19:08
280FYcowmo: 總結,公告的功能是杜絕當初有人知道原料有問題,但為了節08/05 19:14
281FYcowmo: 省成本,所以摻一點偷賣(濃度低驗不到)或是辯稱有製成產08/05 19:16
282FYcowmo: 品但未販售的(濟生、津棧)。08/05 19:17
283FYcowmo: 有個反例是小蘑坊(雖然小蘑坊後來也出了一堆包)08/05 19:17
285FYcowmo: 我沒有想要幫O板友背書的意思……你講的更扯= =08/05 21:47
291FYcowmo: 從頭到尾就和所有權那些的沒關係,更不會拿民法的危險轉移08/05 21:57
292FYcowmo: 來講,你講的一堆東西全部是東拉西湊…08/05 21:57
293FYcowmo: 從頭到尾就只有一件事,台糖有沒有做產品?有的話就有食安08/05 21:58
294FYcowmo: 法第7條的適用,沒有就沒有。別的都是多講的。然後我們大08/05 21:58
295FYcowmo: 台南市的自治條例則是規定「上游廠商提供的食品」也要乖乖08/05 21:59
296FYcowmo: 報,所以台糖按台南的自治條例要報,END08/05 21:59
301FYcowmo: 你到底有什麼問題?上游廠商提供的食品=>你哪個字看不懂08/05 22:00
302FYcowmo: 我們的自治條例有跟你說產品嗎?到底煩不煩啊= =08/05 22:01
303FYcowmo: 法條全文我都貼在上面了,自治條例是定的很白痴,但他就是08/05 22:01
305FYcowmo: 定成你收到人家提供的,只要有問題就要報08/05 22:02
308FYcowmo: 可不可以不要再鬼扯了…08/05 22:02
309FYcowmo: 母法母你媽啦…08/05 22:02
310FYcowmo: 完全不懂法律就不要一直湊一些好像有點關係的字硬要講08/05 22:03
311FYcowmo: 母法的話,法條第一條就會說「依OOXX法(母法名)」制定本08/05 22:04
312FYcowmo: 條例/要點…etc08/05 22:04
317FYcowmo: 他法條從頭到尾就沒有用「所有權」來當成課予義務的標準08/05 22:06
318FYcowmo: 某些純代理商,他也可能沒有所有權,但他一樣要負商品責任08/05 22:07
319FYcowmo: 要負責的原因又不是只有所有權一種,你是管理人、製造人、08/05 22:07
320FYcowmo: 承攬人,都有可能要負責任,一直拿所有權來說到底是08/05 22:08
322FYcowmo: 母法和子法,你可以去看消保法施行細則第1條,那就是08/05 22:10
325FYcowmo: 所以我用「純代理」商來說明,純代理商有可能從頭到尾沒有08/05 22:11
326FYcowmo: 商品的所有權,單純代理海外商人和國內消費者締約,所有權08/05 22:11
327FYcowmo: 完全不會經過代理商。但你覺得他因此不用負責嗎?08/05 22:11
334FYcowmo: 所以我是不是跟你說了…食安法目前就是用「產品」來限縮08/05 23:10
335FYcowmo: 沒做產品的人就不是通報義務人,即使用了2024年的公告,也08/05 23:11
336FYcowmo: 只是用來防堵部份特別(產品本身可能不用通報,但你有做+08/05 23:11
337FYcowmo: 已知原料有問題)的狀況。08/05 23:12
338FYcowmo: 但不好意思,台南市的自治條例就是把所有有碰到「上游原料08/05 23:12
339FYcowmo: (食品)且知情」的人一網打盡。我不想再花時間跟你討論了08/05 23:12
340FYcowmo: 真的有興趣可以找個社大或大學的法學緒論上一下課,說不定08/05 23:13
341FYcowmo: 會遇到我。08/05 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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