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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NewOdin 在 PTT [ Taoyuan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39則
限定看板:Tao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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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現在建管處擺明了他就是依法行政,還有什麼辦法啊?10/25 12:54
2F→: 這種大片的橫牆,真的有可能合法存在嗎?10/25 12:55
5F→: 這種貼到爆料公社會有用嗎?或是有沒有人可以幫轉八卦?10/25 13:01
7F→: 這麼誇張的蓋法,政府不抓,難道小七總公司也不理嗎?10/25 13:02
12F→: 不甘心啊~~ 這種誇張的蓋法,真的有辦法姑息??10/25 13:26
13F→: 這可是 小七 欸~~ 不是一般商家欸~~ 連小七這種連鎖大公10/25 13:28
14F→: 大品牌都沒辦法,那一般的店家不就更可以隨便蓋?10/25 13:29
17F→: 就是寫市政信箱,建管處回覆,然後說不違法10/25 13:43
22F→: 建管處是第三張圖10/25 14:39
23F→: 為了避免有人連三張圖都沒點完就來護航,修改內文提醒了10/25 14:42
40F→: 照這個意思,那行人保留地的存在還有意義嗎?10/25 19:47
41F→: 每一個行人保留地,店家都可以蓋一個類似的建物10/25 19:48
42F→: 左右各一片隔起來,前面直接變自家開放式庭院10/25 19:48
44F→: 再想到,現在青埔重畫區外圍有一堆的農地蓋大樓10/25 19:52
45F→: 有些大樓可能都10樓以上,農地啊~~~~ 沒錯,有建照10/25 19:53
46F→: 所以是合法的。但在重畫區外圍幾百公尺蓋大樓10/25 19:53
47F→: 這樣真的是正常的嗎?重畫區內都還沒蓋滿啊~~10/25 19:54
50F→: 問題是,就是地主蓋的啊~~10/25 19:56
52F→: 請問為何是 環保局 的權責呢?10/25 19:56
53F→: 我就是寄信市政信箱,搞了幾個月得到這個結果10/25 19:58
54F→: 才難過又生氣的上網PO文,不過可能是語氣太激動了10/25 19:59
55F→: 小七迷看了不開心10/25 19:59
56F→: 市政信箱 = 1999,只是一個寫信、一個語音10/25 19:59
63F→: 大型垃圾要可移動的才可以吧??10/25 21:16
64F→: 真的很難理解,警察、環保局會說這是固定式,不歸他們管10/25 21:18
65F→: 但建管處又說這不是建物?所以也不歸他們管10/25 21:19
66F→: 那,根據樓上的建議,是要以不當使用土地來處理嗎?10/25 21:19
67F→: 地主不當使用土地,但重畫區的話,應該還是建管處權責?10/25 21:24
69F→: 謝謝,但不是大樓,不然當初應該蓋不起來吧10/25 21:36
70F→: 如果我是住戶,當初看到施工就會立刻反應,那等到他蓋完10/25 21:37
75F→: 謝謝,也是。選舉要到了,我來找議員看看好了10/25 21:56
76F→: 對了,剛剛有個空白推文,我就修掉了喔10/25 21:57
77F→: 投訴 小七 會有用嗎?我還以為會合法是小七總公司在撐腰10/25 21:58
79F→: 應該是20年前,是民國,不過一樣都很舊,可能會是破口10/25 22:32
80F→: 總覺得這種按照常識不應該合法的東西,現在是建管處硬要10/25 22:33
81F→: 讓他合法,連20年前的函釋都挖出來用10/25 22:33
93F→: 謝謝樓上,我已經抗戰幾個月了,有心理準備要繼續下去10/26 00:14
94F→: 廣告車沒有死灰復燃,但路邊多了幾台無牌廣告報廢車10/26 00:15
95F→: 在找時間準備舉發了10/26 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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