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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inDaNcE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253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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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我真正想批評YHOO的地方(""重要"")
[ PoleStar ]377 留言, 推噓總分: +7
作者: WinDaNcE - 發表於 2016/04/26 20:58(8年前)
31FWinDaNcE: 請不要訴諸群眾。請訴諸理性與規範,回規制度。04/27 12:42
32FWinDaNcE: 依板規來看,是因aki0530而起。04/27 12:43
43FWinDaNcE: 我也建請aki0530重新思考當初別人的言論是否中性?04/28 00:32
44FWinDaNcE: 重新以第三者的角度思考,在對方的推文中,是否能反思到一04/28 00:32
45FWinDaNcE: 些東西?根據這些東西,是否能激起對方的討論動機04/28 00:33
46FWinDaNcE: ↑反思到的東西04/28 00:33
47FWinDaNcE: 以我的見解,你可能聽不下去,但我認為當初的推文是在點你04/28 00:34
48FWinDaNcE: 思考盲點,可能初學者不懂或看不出來,如果你當初的態度能04/28 00:34
49FWinDaNcE: 夠以學習討論切磋的心態,而不是質問對方的心態,事情的發04/28 00:35
50FWinDaNcE: 展也不至於此,如果能接受批評,切入對方的無理點,反而是04/28 00:36
51FWinDaNcE: 突破自身思維慣性提升的機會,供參04/28 00:36
52FWinDaNcE: 討論互動需要足夠的善意與動機,要把批評當成提升的動力04/28 00:41
53FWinDaNcE: 這樣才會形成討論風氣,並不是你想討論,每個人都一定要陪04/28 00:41
54FWinDaNcE: 你討論,只要不是惡意的批評,我個人認為都是一種建議04/28 00:42
55FWinDaNcE: 況且本板未禁止噓文,很多文章的推論角度需要加強,真正在04/28 00:43
57FWinDaNcE: 論盤,需要合和多層次與多種變數,靜態論盤算是基礎中的基04/28 00:44
58FWinDaNcE: 礎04/28 00:44
61FWinDaNcE: 你的但書是在於批評一定要附理由,這是我和你見解差異04/28 00:45
64FWinDaNcE: 不見得,依我多年見聞04/28 00:48
65FWinDaNcE: 主要在當事人能否承受04/28 00:49
66FWinDaNcE: 我希望你能瞭解我非常尊重每位不同意見的板友04/28 00:51
67FWinDaNcE: 因此我對每位板友的個人容許度很高,但或許這樣的容許度04/28 00:52
68FWinDaNcE: 影響到板友之間的認知,但我仍會堅持這樣的基本立場04/28 00:53
76FWinDaNcE: 優質的論點需要激蕩,不是單方面分享,我有說過精華區討論04/28 01:23
77FWinDaNcE: 範例,子平那篇,或許你可以揣摩一下04/28 01:23
78FWinDaNcE: 機盪是需要雙方主動,不是強迫,這個你可能需要揣摩,我常04/28 01:24
79FWinDaNcE: 和同好私下見面討論交流(非斗數領域),也常參加國際研討04/28 01:26
80FWinDaNcE: 會,如果想激盪出什麼,一定要拿壓箱寶才有可能,供參04/28 01:26
87FWinDaNcE: 這當然很好,但是沒有聽說過有強迫回覆的討論,我的經04/28 08:41
88FWinDaNcE: 驗看法是,ㄧ般遇到這種情況,就是至之不理,或是把自己04/28 08:41
89FWinDaNcE: 內容準備的更好,或是跳下去簡單應付對方的問題,當然你04/28 08:41
90FWinDaNcE: 也可以進一步要求對方提出質疑的原因,但是對方可以選04/28 08:41
91FWinDaNcE: 擇回應或不回應而結束交流。04/28 08:41
100FWinDaNcE: 文明要看對象的,你的證據還沒有給我05/05 09:55
101FWinDaNcE: 你若給不出證據,我也只能依板規處理05/05 09:56
102FWinDaNcE: 在網路上情緒難免,基於事實發言才是正道05/05 09:57
103FWinDaNcE: 群眾容易被情緒影響,但事實永遠不會變化05/05 09:58
112FWinDaNcE: 別轉移話題,一事對一事,我認為已經充份表達我的意見,05/05 23:15
113FWinDaNcE: 倒是你一直不採取正當程序而是訴諸群眾,況且所有的事件05/05 23:16
114FWinDaNcE: 在沒有充份證明之前,都是沒有問題的,網路上資訊不能人云05/05 23:16
115FWinDaNcE: 亦云,05/05 23:17
116FWinDaNcE: 我不否認你的見解,但你的證明不夠充分,況且對方也沒有充05/05 23:17
119FWinDaNcE: 分證據對你有惡意,我認為是你自己對號入座,認知偏見造成05/05 23:18
121FWinDaNcE: 靠推文可以辦事,那就找一堆人來推文就好,組務有很多法律05/05 23:19
122FWinDaNcE: 背景專業人士,有問題上訴至板務或組務就可以了,要不然,05/05 23:19
123FWinDaNcE: 我們要司法體系的目的在哪?05/05 23:19
125FWinDaNcE: 不能因為我管理板務,你認為不公平就有可以對我污衊,05/05 23:21
126FWinDaNcE: 你不提出證據就依板規處理,很簡單05/05 23:22
127FWinDaNcE: 未依事實發言就是問題!05/05 23:22
133FWinDaNcE: 哪篇文章?05/05 23:58
134FWinDaNcE: frela那篇文章你要看更上一篇,三個板的緣由,批評yhoo的05/06 00:03
135FWinDaNcE: 地方原文內容是在那一篇的上一篇05/06 00:03
136FWinDaNcE: #113n-ooK (第141篇) & #114S6v7o (第150篇)05/06 00:06
137FWinDaNcE: 你斷章取義就會有這種問題,況且據我所知frela當時的本意05/06 00:06
138FWinDaNcE: 和你所引的用意有所差異05/06 00:06
139FWinDaNcE: 畢竟我換他那時候彼此也算有些瞭解吧~05/06 00:07
140FWinDaNcE: 和05/06 00:11
143FWinDaNcE: 大家工作都很忙,板務處理並不容易,我也一直在物色繼任板05/06 00:11
146FWinDaNcE: 主,最好是非命理職業人士,可以比較理性客觀05/06 00:12
147FWinDaNcE: life板05/06 00:13
151FWinDaNcE: 那篇引文的事實內容是在哪? life板!!05/06 00:14
154FWinDaNcE: frela的說法來自當時的板文,你沒看到原始內容斷章取義05/06 00:15
156FWinDaNcE: 你先去看ptt三個板的原由,再比對你的論述,你覺得這兩個05/06 00:16
159FWinDaNcE: 程度相同?!偷換概念成這樣?05/06 00:16
161FWinDaNcE: 我想我一直都在強調事實內容,什麼是"事實"?!05/06 00:17
167FWinDaNcE: 請gkc指出我有說是"別板"轉來的描述內容?05/06 00:19
174FWinDaNcE: 嗯~這篇文章事實內容是在別板,文章是本板,我看錯了05/06 00:24
177FWinDaNcE: 請指出違反哪一條板規,你就檢舉吧,我請另一位板主處理05/06 00:25
178FWinDaNcE: 請依板規,謝謝配合05/06 00:25
181FWinDaNcE: 一事對一事,別轉移焦點05/06 00:26
182FWinDaNcE: 別把我看錯了和不實指控劃等號05/06 00:27
185FWinDaNcE: 請舉出我有指責行為,對誰?05/06 00:28
188FWinDaNcE: 是啊,依第141篇,事實內容發生在life板,不是在本板,05/06 00:29
190FWinDaNcE: 你引內容的具體事實發生在10年前的life板(根據141篇文)05/06 00:29
198FWinDaNcE: 我個人認為該文的事實內容和這次事件程度上差異很大,這05/06 00:32
199FWinDaNcE: 是我的看法,當然你可以斷章取義的引用作為支持你說法的05/06 00:33
201FWinDaNcE: 基礎,但這並代表我會改變我的判斷和看法,畢竟差異太大05/06 00:33
203FWinDaNcE: 我請你去看你所引用文章的事實基礎,再來比對這次事件,05/06 00:34
205FWinDaNcE: 況且這並不與我有任何利益,也無需要迴避的地方05/06 00:35
208FWinDaNcE: 上訴至組務,為何你們一直不敢?反而要發動公投?05/06 00:35
209FWinDaNcE: 請問哪裡不利?05/06 00:36
213FWinDaNcE: 在沒有上訴組務之前,gkc的作法並不合乎程序05/06 00:37
216FWinDaNcE: 這我可以在板主板反應,請小組長協助05/06 00:37
222FWinDaNcE: 誰講憲法? 你很愛偷換概念與描述文字05/06 00:39
224FWinDaNcE: 我只講組務與板規05/06 00:40
231FWinDaNcE: 不對吧~gkc說組務機能停擺,請指出事實證明05/06 00:42
233FWinDaNcE: 現在有兩位小組長,和gkc描述不符,你是否該為你不實言論05/06 00:43
234FWinDaNcE: 負責05/06 00:43
245FWinDaNcE: 不對喔~那篇廢板申請文不符合廢板組規,況且該板已有活動05/06 00:46
247FWinDaNcE: 怎麼說沒處理? 是不符合規定吧,gkc你的說法明顯不符合事05/06 00:46
248FWinDaNcE: 實Y05/06 00:46
252FWinDaNcE: 就說是斷章取義對號入座,我說的前題是什麼,請看清楚該文05/06 00:47
254FWinDaNcE: 描述內容05/06 00:48
257FWinDaNcE: 應該是如果要將禁止吐槽列入板規05/06 00:48
258FWinDaNcE: 我是說禁止吐槽,ok?05/06 00:48
260FWinDaNcE: 偷換概念更改描述文字...05/06 00:49
262FWinDaNcE: gkc你說組務機能停擺,我請你舉證說明組務機能停擺05/06 00:49
266FWinDaNcE: 斷章取義05/06 00:50
282FWinDaNcE: 這與你說的組務機能停擺有何關係? 那篇根本沒依廢板程序05/06 00:56
285FWinDaNcE: 沒有喔~你是說組務機能停擺,並不是質疑口吻,05/06 00:57
289FWinDaNcE: 板規和組規一樣是板友在發言前要自行注意的事項05/06 00:58
291FWinDaNcE: 不對吧,文件不符規定,立案根本不會成立05/06 00:58
294FWinDaNcE: 不符立案程序的案件怎麼可能送給法官審判,因此就說法院05/06 00:59
295FWinDaNcE: 機能停擺~gkc這...你覺得合理嗎?05/06 00:59
297FWinDaNcE: 太牽強了吧~會不會? gkc你自己說說看05/06 00:59
302FWinDaNcE: 不對吧,連訴狀文件格式寫錯,怎麼可能立案...別硬凹了05/06 01:01
304FWinDaNcE: 光憑這樣就說組務機能停擺,這樣會不會有問題?05/06 01:01
308FWinDaNcE: 不對吧~你是說組務機能停擺05/06 01:02
324FWinDaNcE: 不對吧"前科"是什麼意思? 是有違法的事實才能稱為前科05/06 01:09
326FWinDaNcE: 你說幾乎停擺,那是停擺? 還是沒有停擺?05/06 01:10
329FWinDaNcE: 你要先證明組務有你所宣撐的"前科"05/06 01:11
332FWinDaNcE: 不對吧~質疑是你說的,你要別人舉證? 你這樣對嗎?05/06 01:12
335FWinDaNcE: 前科? 幾乎停擺? 你要描述清楚啊?05/06 01:13
339FWinDaNcE: 你都沒有確認組務幾乎停擺了,就說認定有前科05/06 01:14
340FWinDaNcE: 話不都是你在說?05/06 01:15
344FWinDaNcE: 喔~不好意思~我是板僕,屬於義工性質,不是公樸,沒有領薪05/06 01:16
348FWinDaNcE: 民眾納稅錢並沒有因為我被選為板主而發到我口袋中05/06 01:17
350FWinDaNcE: ptt是非營利機構,基本上我認為板主與組長都是義工性質05/06 01:18
353FWinDaNcE: 那是你的說法~你還沒說幾乎停擺倒底是停擺了還是沒停擺05/06 01:18
354FWinDaNcE: 前科的說法又從何而來?05/06 01:19
358FWinDaNcE: 喔~所以你的意思是說行政機關行政行為要用投票表決?05/06 01:20
359FWinDaNcE: 我可以這樣理解嗎?05/06 01:20
362FWinDaNcE: 你的民主制度還真前所未見05/06 01:21
Re: [討論] 紫微可以算多細?---(問命經驗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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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inthiea - 發表於 2016/04/26 12:42(8年前)
2FWinDaNcE: 讚一個,很棒的分享,謝謝您的分享。04/26 17:03
9FWinDaNcE: 的確,趨吉避凶並不是單單解釋命盤問題或點出問題那樣子04/28 08:44
10FWinDaNcE: 。04/28 08:44
Re: [討論] 我真正想批評YHOO的地方(""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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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kc - 發表於 2016/04/25 23:45(8年前)
1FWinDaNcE: 北派斗數板撤板了,要不然你還真不瞭解yhoo的風格04/26 00:01
2FWinDaNcE: 很可惜,你們北派斗數沒接上,要不然gkc應該還挺適合那邊04/26 00:02
3FWinDaNcE: 這大概是11,2年前當時有三個紫微斗數板的往事了04/26 00:09
4FWinDaNcE: 人不輕狂枉少年,輕狂少年髮徒白04/26 00:10
9FWinDaNcE: 拜託,偷換概念也不要這麼明顯,請看清楚發言的內容和發言04/26 00:20
10FWinDaNcE: 你找明朝的劍來斬清朝的官,這樣邏輯對嗎?04/26 00:24
11FWinDaNcE: 這篇文章從那裡轉過來的, gkc04/26 00:28
12FWinDaNcE: 這些利用ptt紫微斗數在外抬拉自己名聲的人倒底要到何時04/26 00:33
13FWinDaNcE: 你提檢舉,我就受理,你這樣同業相殘,對嗎?04/26 00:38
14FWinDaNcE: 只要違規我一定處理04/26 00:38
16FWinDaNcE: aki0530和gkc是好朋友,都有相同特色,不意外04/26 00:39
19FWinDaNcE: 檢舉我就處理,不要用這種方式轉移話題04/26 00:43
22FWinDaNcE: 從aki0530你的性別混淆事件,每次都看到gkc出來護行04/26 00:46
23FWinDaNcE: 讓我不得不有你們是好朋友的聯想04/26 00:47
27FWinDaNcE: 這是以前板上發生過的事件,只不過你要我提證據,我印象最04/26 00:50
28FWinDaNcE: 深的就是那次事件了04/26 00:50
30FWinDaNcE: gkc, aki0530,想請你們兩位給我個建議,要怎麼杜絕有些人04/26 00:52
31FWinDaNcE: 利用紫微斗數板在外抬拉自己名聲的做法??04/26 00:52
33FWinDaNcE: 不不不,這個問題問你們相信可以得到比其他人更有效的答04/26 00:55
34FWinDaNcE: 案04/26 00:55
40FWinDaNcE: 1.這篇文章是從別的板轉來的 2.過去的板沒有板規因此以04/26 16:56
41FWinDaNcE: 新板規為主,舊案不適新發,時空背景與內容和對象都不同04/26 16:56
42FWinDaNcE: ;建請板友再三詳參04/26 16:56
43FWinDaNcE: 這系列主題應該只有兩個:a. 文章是否容許吐槽推文b.什04/26 16:57
44FWinDaNcE: 麼樣的文章不容許吐槽式推文04/26 16:57
45FWinDaNcE: 這個部分可以充分討論確認是否列入板規04/26 16:58
46FWinDaNcE: 你死咬著另外一個板主的發言,自己解釋,yhoo的事件是10年04/26 20:46
47FWinDaNcE: 前的事件,你想用偷換概念也不是這樣子,邏輯真的有問題04/26 20:47
[公告] 證據提供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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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inDaNcE - 發表於 2016/04/25 22:13(8年前)
6FWinDaNcE: 你可以不提供,但我會以違反板規3.1與3.3 逕行處理04/26 00:11
7FWinDaNcE: 別人只是講幾句話,你就可以有這種反應,你對我的恣意發言04/26 00:11
8FWinDaNcE: 我難道不能捍衛我的清白?04/26 00:12
10FWinDaNcE: 板友有發言的權利,沒有違反板規的情況下,我不可以任意禁04/26 00:13
11FWinDaNcE: 止發言,這不也是你當初要求我制訂板規的目的?04/26 00:13
12FWinDaNcE: 我只要求你還我清白,對於不實的指控,我有權利要求你澄清04/26 00:13
18FWinDaNcE: 我只是依據板規處理,沒有板規,我也不能任意處置04/26 00:16
20FWinDaNcE: 別轉移話題,現在你對我的部分請先澄清,我有權要求澄清!!04/26 00:17
24FWinDaNcE: 你涉及不實指控,你如果沒有證據,我會處理04/26 00:19
27FWinDaNcE: 我捍衛板友發言權,和你產生這一連串的事件,最後還要我道04/26 00:23
28FWinDaNcE: 歉,我真的無法理解04/26 00:23
32FWinDaNcE: 你為了發洩你對我的不滿,開始串連其他板友發動這些事件04/26 00:25
34FWinDaNcE: 別拿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gkc04/26 00:25
36FWinDaNcE: 開使使用煽動字眼了04/26 00:26
38FWinDaNcE: 你們應該遵循板規組務04/26 00:26
39FWinDaNcE: 這些發言的人當中是否有你論命過的對象?04/26 00:26
41FWinDaNcE: 平常幫人論命都看不到,現在突然都因為aki0530出現04/26 00:27
44FWinDaNcE: 我可以不當板主,我也不在乎,只是在我任內,該做的我一定04/26 00:27
47FWinDaNcE: 要做,例如不實指控的部分04/26 00:28
48FWinDaNcE: 我就是非常厭惡你們陽奉陰違利用斗數板的作為04/26 00:29
50FWinDaNcE: 你們是誰? 自己心理有數04/26 00:31
53FWinDaNcE: 在外面打者ptt的旗號,真有你的, gkc04/26 00:31
54FWinDaNcE: 這些人倒底要利用紫微斗數板抬拉自己名聲到何時呢?04/26 00:32
59FWinDaNcE: 誰和你試論,誰和你玩文字遊戲,gkc,04/26 00:35
61FWinDaNcE: 狂傲徒髮白,貴人隱不現, that's the fate!04/26 00:36
62FWinDaNcE: 這些在外利用紫微斗數抬拉名聲收費的人,何時才能停止?04/26 00:36
66FWinDaNcE: gkc, aki0530,你們兩個能不能給我個建議,要如何杜絕有些04/26 00:51
67FWinDaNcE: 利用ptt紫微斗數板在外提升自己名聲的做法?04/26 00:51
70FWinDaNcE: 簽名檔已有組規規範,我是想有人在個人板打著ptt紫微斗數04/26 00:56
71FWinDaNcE: 板的名號,還大喇喇收費,這個怎麼處理啊, gkc?04/26 00:56
73FWinDaNcE: 組規規範你看過了嗎?看過請依檢舉格式檢舉,謝謝啦~04/26 00:58
77FWinDaNcE: 快醒醒吧,gkc還在夢,已經法制時代,檢舉原則,謝謝喔04/26 00:59
80FWinDaNcE: 以gkc的聰明財智,相信答案可以更好,可以再想想嗎?04/26 01:00
Re: [問題]請問愛情、工作、公職問題(請老師指引)
[ PoleStar ]59 留言, 推噓總分: 0
作者: WinDaNcE - 發表於 2016/04/25 12:13(8年前)
4FWinDaNcE: 別扯到其他話題,先把aki0530處理好,再來輪你gkc04/25 12:23
5FWinDaNcE: 別插隊,要守秩序!04/25 12:23
6FWinDaNcE: 你真的以為你那麼厲害?有意思喔04/25 12:25
7FWinDaNcE: 我把論命檢驗標準弄出來,我們倆再來好好玩,別跑哈~04/25 12:26
14FWinDaNcE: 哈哈~沒關係,我會過去找你,等著哈^^04/25 12:38
16FWinDaNcE: ^^ you'll see04/25 12:39
19FWinDaNcE: 你真的是一個很有趣的年輕人04/25 12:41
20FWinDaNcE: 既然你都挑我了,我必登門拜訪^^04/25 12:41
27FWinDaNcE: 我是回應gkc的訴求04/25 14:15
28FWinDaNcE: 我歡迎板友針對板務提供具體意見04/25 14:17
29FWinDaNcE: gkc 多次邀約,不回應也似乎不恰當04/25 14:18
32FWinDaNcE: Chun 605 請問一下那篇夾私怨?誰夾私怨?捍衛板友發言04/25 16:47
33FWinDaNcE: 權這個我責無旁貸04/25 16:47
34FWinDaNcE: Gkc 規則方法會訂好,不用急。04/25 16:48
35FWinDaNcE: 板主的位置找到合適的板友自然會退讓,可惜利用ptt 搞04/25 16:57
36FWinDaNcE: 商業行為的人太多,特別是陽逢陰違的人。04/25 16:57
38FWinDaNcE: 這個小板突然出現這麼多板友,讓我又驚又喜(淚奔)04/25 17:00
40FWinDaNcE: Gkc提到學術討論,我對aki0530 的回覆內容有所質疑,我04/25 17:02
41FWinDaNcE: 的回覆只是回應他們的訴求,順便表達我的看法04/25 17:02
42FWinDaNcE: 那也可以,我分兩篇回,稍安勿躁04/25 17:03
建議版主和各位版友冷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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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u9003096 - 發表於 2016/04/24 14:56(8年前)
1FWinDaNcE: 我很平靜,謝謝你~04/24 15:07
Re: [請益] 請問版主,這樣的情形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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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kc - 發表於 2016/04/24 13:53(8年前)
1FWinDaNcE: 你的邏輯很奇怪,和你比才能證明算是符合紫微斗數知識?04/24 14:52
2FWinDaNcE: 請問這是什麼邏輯?04/24 14:52
3FWinDaNcE: 其他就不一一列舉04/24 14:53
4FWinDaNcE: 請你定義一下什麼是'造謠',誰造謠?請舉證。04/24 14:55
5FWinDaNcE: 很顯然你沒有為你的論述提出證據04/24 15:08
6FWinDaNcE: 你要cc給我才算啊,我這樣才可以表達我的意見,要不你04/24 15:11
7FWinDaNcE: 把教授mail 給我,我來問也可以喔。04/24 15:11
8FWinDaNcE: 你偷換文字,我不同意你的描述用字04/24 15:19
9FWinDaNcE: 你應該沒有審查過論文,審查委員需要向論述者舉證嗎?你04/24 15:21
10FWinDaNcE: 可以問一下你的教授04/24 15:21
11FWinDaNcE: 你的論述內容很有趣,我這星期會找空檔回你,別誤會我是04/24 16:03
12FWinDaNcE: 拖延,aki0530的問題先解決,我再來和你仔細討論。04/24 16:03
[檢舉]Aki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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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uuwoif - 發表於 2016/04/24 13:36(8年前)
1FWinDaNcE: 與板務人員相關內容暫停受理04/24 15:02
2FWinDaNcE: 本事件正在處理中04/24 15:02
Re: [請益] 請問版主,這樣的情形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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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kc - 發表於 2016/04/24 13:25(8年前)
1FWinDaNcE: 教授背書是你自己要找教授確認,什麼時候變成我找教授背04/24 14:50
2FWinDaNcE: 書,你回去看一下,我質疑你的解讀文字能力?另外,本04/24 14:50
3FWinDaNcE: 事件核心很簡單,我們ㄧ件一件來,會輪到你的,別急。04/24 14:50
4FWinDaNcE: 很顯然你並沒有寄04/24 15:04
5FWinDaNcE: 我需要你內容的證明,來自台大教授的說明。學術論文的04/24 15:05
6FWinDaNcE: 類型你研究過嗎?gkc?04/24 15:05
7FWinDaNcE: 真的厚04/24 15:22
9FWinDaNcE: Aki0530的問題先解決,我再找時間和討論你的主張,別急04/24 16:05
10FWinDaNcE: :)04/24 16:05
Re: [請益] 請問版主,這樣的情形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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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hoenixSu - 發表於 2016/04/24 00:46(8年前)
1FWinDaNcE: 我部分同意你的看法,這個板是公開的,每個人都有發言權,04/24 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