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我真正想批評YHOO的地方(""重要"")

看板PoleStar作者 (舞風客~履虎尾!)時間8年前 (2016/04/26 20:58), 8年前編輯推噓7(114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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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事件非常單純 A板友發文 B板友推文 A板友檢舉推文 W板處理後認為推文單純是不同意見的表述 從此開始對我發動長達近半年的個人訴求 我個人已建議A板友 1. 不同意我的判斷內容可以循正常程序上訴至板務 我會服從組長的判斷結果(如果沒有太大問題) 2. 另外在此建議可以提出修改板規的需求 2.1 學術性質發文不可吐槽或不可表達不同意見(在不違反既有的板規條件下) 2.2 所有發文不可吐槽或不可表達不同意見(在不違反際有的板規條件下) 根據2.1,我會定義屬於學術性質的發文標準, 因此,不符合這類標準的文章,即不受拘束 根據2.2,我認為這類違反ppt使用者可以公開表達意見的自由,並不可行 3. 對於先前發文對我的指控部分,請aki0530在期限(2016.05.01)之前,請寄證據給我, 證明你沒有違反板規3.1與3.3 WinDancE 2016.04.26 ※ 引述《gkc (冠元大師)》之銘言: : W版大~我剛剛偶然在版上閒閒爬文,發現了frela版主當初創版時所寫的文章。 : 然後看到他下面提到的""第3點"",我非常好奇W版大你能不能解釋一下,你的 : 做法和主張,是否是在打frela版主的臉??(下面我用綠色把那段標記出來)!! : 這樣,難怪有人問另一位版主呢?? 結果f版主也沒出來,因為換做我是f版我 : 也覺得你是在打我的臉。現在請W版說明打臉及反對frela版主的主張和理由?? : ※ 引述《frela (醒來聞到桔子香)》之銘言: : : 各位好, : : 在自己看過自己上篇文章「ptt上的三個斗數板的歷史源由」之 : : 後,再看到各位的回應之後。 : : 我想,可能在上篇文章中所敘求及介紹的內容令各位感到迷 : : 惑,可能是因為小弟的文筆不佳,也可能是因為立論不清楚吧。 : : 小弟真正想針對yhoo大大批評的事,不是他的算命風格,也不 : : 是他好勝心重的事,而是他沒有身為板主應有的責任及態度, : : 他不夠資格成為一個為大家服務板主;回文短,內容尖酸刻薄 : : (我還看過他看一個命盤之後,短短回文說:你是個不孝的人, : : 我不幫不孝的人看命盤。)或者也有對他贊賞有佳的板友,但 : : 這件事畢竟是他的私事,他要怎麼幫人論命是他的自由,是他 : : 的私事,說話傷害了人也是他造的業,跟板上大多數的人無關, : : 而好勝心重是他個人的人格特性更與我無關(所以當初要是知 : : 道小p就是小y的話,小弟也頂多一笑置之罷了~誰敢跟板主 : : 吵架啊?等著被砍文章嗎?當了板主還那麼喜歡找人吵架也不 : : 多了吧~) : : 他為何沒有身為一個板主的資格呢? : : 1. 無任何容人之雅量,凡有攻擊至板主的權威者,一律 : : 砍文章兼浸水桶侍候。 : : 不接受任何人的相對意見,所以造成solarjeff大大因言論自 : : 由受迫害不得不另成新板,也就是說如果今天仍是yhoo當板主 : : 而沒有PoleStar板時各位便永遠不會知道ptt為何有三個斗 : : 數板了。 : : (我很樂意看到同樣經歷過這些事件的朋友一起出來說明 : : 當初以你的立場你是怎麼看待這些事的,而不是分別為板 : : 主或為我助拳的人。) : : 2. 身兼兩個斗數板(life & Archimae : : )板主,板上內容卻完全一樣,不知有何同時存在的必要? : : yhoo對Archimage板的存在而言僅止是為了 : : 和size大大時期的(life)板打對台而已,所 : : 以當SIZE辭去LIFE板板主時,當然以yhoo而言 : : 便更覺意興難珊了,說辭便辭,即使今天又重回Arc : : himage後,又兼任life板主,但各位請將兩 : : 個板看仔細,除了一堆算命文章及板內yhoo個人色彩形 : : 象濃厚以外,兩個板還有什麼不同? : : 3. 身為板主,不願意洩露門派中的推命技巧也還罷了 : : 但老是說別人論命方式有問題。 : : 別人是錯的,但又提不出證明,這跟在路上混的小流氓有何 : : 兩樣?瞪著小姐說:哈哈~你有問題喔~有問題喔~ 小姐 : : 煩悶不安的說:到底哪裡有問題啊?一副無賴地說:不告訴 : : 你喔~~ : : 既然你不願意說明你為何質疑別人推命方法的原因,那為何 : : 老是要說別人不對,別人有錯呢?『不教而殺之,是謂不仁。 : : 』又仗著你有板主的身份,受你氣的人,不能對你提出質疑 : : ,不能反對你,否則早晚消失,而不熟斗數的一般路人又因 : : 您具有板主的光環,會比較傾向於您,那跟故弄玄虛以引人 : : 注意,有何兩樣呢? : : 或許以上的質疑,對您而言是會更增加您的名氣,讓注意您 : : 的朋友更多的,這一向是您所重視的,不是嗎? : : 一個人要是真的有問題,大家都會看見,而且到什麼環境都 : : 會有人出來罵,今天您只是在沒有人看得到你的地方被罵, : : : 以後你出社會後,你上司指著你鼻子罵時,你才會知道,那 : : 天在bbs上被罵根本無關痛養啊~ : : 斗數板歷屆板主這麼多位,還有哪位被這麼多人罵呢? : : 請您好好深思,對您將來的領導管理會有幫助的。 : : 另外要補充的是,我喜歡看帥哥美女的照片,當然我也是b : : eauty板的常客,如果您覺得您的照片被別人看到而言 : : 對您是相當不禮貌的事,那請您不要把您的照片貼上來,或 : : 許讓你們誤會了我是有照片必定會幫您推命盤的事,深感 : : 抱歉,在此向對我有這種期待的朋友說聲抱歉。 : : 不解的是,身分證上的照片可能被不曉得有多少人看過了, : : 但也從不曾因為身分證上要附照片而產生爭執過吧? : : 因為我學到的觀念是,拿到一張命盤時,不是先去找這張命 : : 盤的死限,大起大落,而是先確定這張命盤正確與否,而當 : : 照片正是提供定盤的一項有利器具,唉。。。。我們拿錢去 : : 外面算命時,哪個師父不是說:你叫本人親自來,不要只帶 : : 照片來。隔著網路時,你連準備照片都嫌麻煩了,你有多少 : : 誠意願意跟我好好討論你命盤上的事? -- 火鳳遊日耀月簾 雲龍纏月舞星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8.235.25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oleStar/M.1461675483.A.A52.html ※ 編輯: WinDaNcE (36.228.235.250), 04/26/2016 20:59:47

04/26 21:02, , 1F
上面那篇我已經告訴你搞錯邏輯,你的2.2根本沒搞清爭議點。
04/26 21:02, 1F

04/26 21:03, , 2F
提出反對意見可以,大家不能接受的是(反對,卻提不出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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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21:03, , 3F
所以2.2應該是(提出他人論述為錯時,需同時附舉證責任)
04/26 21:03, 3F

04/26 21:04, , 4F
或者學理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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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21:36, , 5F
ppt 你累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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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 00:54, , 6F
我以前發的"紫微可以算多細"舊文,有版主與某人同時回覆
04/27 00:54, 6F

04/27 00:56, , 7F
版主您提出了很好的論述,至少有讓我了解到自己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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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 00:56, , 8F
反觀某人只一昧說不對,卻又說不出哪裡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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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 00:57, , 9F
在我自始至今的觀點裡,版主才叫合理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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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 00:57, , 10F
在我自始至今的觀點裡,版主提出了論才叫合理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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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 00:59, , 11F
任何人都可以來吐槽我,但是必須要有憑有據或有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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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原本話題,從我把事情公開與版上討論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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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 01:01, , 13F
包括了鳳凰大、gkc、我以及許多路過不認識的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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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 01:02, , 14F
大家都對此事提出了不同的證據、說法、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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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 01:02, , 15F
然而再多的建議與證據,比不上版主一句『你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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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 01:04, , 16F
很明顯版主心證已成,提出再多證據看來都已影響不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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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 01:05, , 17F
在你沒有正面回答眾版友與我的問題前,我拒絕你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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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 01:06, , 18F
在昨晚的推文當中,版主你對我做出了更多毫無證據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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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 01:08, , 19F
包括『我串連其他版友發動事件』、我使用『煽動』字眼
04/27 01:08, 19F

04/27 01:10, , 20F
『我跟gkc是好朋友,都有相同特色,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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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 01:11, , 21F
以及『陽奉陰違』等負面性貶抑字眼
04/27 01:11, 21F

04/27 01:12, , 22F
你顯然已經失去理性,若比照相同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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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 01:13, , 23F
請問你是否能針對你的這些用語提出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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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 01:14, , 24F
連路過不認識的人都被說是『我煽動』、『我以前論命的』
04/27 01:14, 24F

04/27 01:14, , 25F
請問你是否又能對這些版友的指控提出證據或是道歉?
04/27 01:14, 25F

04/27 01:16, , 26F
『半年』的時間也很弔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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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 01:16, , 27F
自從我表達此事之後,版主再也沒有把我認真發表的心得文
04/27 01:16, 27F

04/27 01:17, , 28F
收錄至精華區,甚至還被版主你以『這不是你個版』反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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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 01:20, , 29F
我想我們都應冷靜,無論結果如何都應還給版上乾淨的空間
04/27 01:20, 29F

04/27 01:21, , 30F
你必須要想清楚此事『因誰而起』、『因何而起』才對
04/27 01:21, 30F

04/27 12:42, , 31F
請不要訴諸群眾。請訴諸理性與規範,回規制度。
04/27 12:42, 31F

04/27 12:43, , 32F
依板規來看,是因aki0530而起。
04/27 12:43, 32F

04/28 00:14, , 33F
我要再次向版主強調『我沒有煽動群眾』,更沒有這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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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00:18, , 34F
每個人都有判斷能力,絕非靠我就能輕易『煽動』而來
04/28 00:18, 34F

04/28 00:19, , 35F
版上已經有多人公開發言表達不認同『為反而反』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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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00:20, , 36F
像版主您有提出論述,即使指出我有不足,我都能欣然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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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00:20, , 37F
我也以實際推文認同了您願意主動論命和發文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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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00:21, , 38F
大家不認同的是『只會反對,被問卻又不提出任何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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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00:22, , 39F
每個人都有自己生活和要處理的事,不可能刻意被動員來p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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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298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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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不要想轉移話題,因此我有足夠的理由不信任組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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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01:14, , 339F
你都沒有確認組務幾乎停擺了,就說認定有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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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不都是你在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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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當然是回歸民主,因為民眾才是主人,你跟小組長都是公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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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01:15, , 342F
別搞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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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01:15, , 343F
事實擺在眼前,如果只有我質疑這點,你批我也許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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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不好意思~我是板僕,屬於義工性質,不是公樸,沒有領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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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已經在我之前有不只一位反映這問題,表示這是一個"客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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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01:16, , 346F
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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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呢?? 沒領薪的公僕還是公僕,不然要選舉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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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納稅錢並沒有因為我被選為板主而發到我口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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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又如何,意思是你是版眾的公共僕人,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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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是非營利機構,基本上我認為板主與組長都是義工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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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01:18, , 351F
主人還是版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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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01:18, , 352F
義工性質的公僕還是公僕,歹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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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你的說法~你還沒說幾乎停擺倒底是停擺了還是沒停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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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01:19, , 354F
前科的說法又從何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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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01:19, , 355F
基本上既然成立版要聯屬,版主也要投票表事就是民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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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01:19, , 356F
前科指的就是,上面板友反映的這件事。造成多位版友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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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好笑了,停不停擺可以跟電池一樣數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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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01:20, , 358F
喔~所以你的意思是說行政機關行政行為要用投票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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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01:20, , 359F
我可以這樣理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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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01:20, , 360F
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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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01:21, , 361F
版務一年一篇文,有人硬凹說畢竟有文,不算停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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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民主制度還真前所未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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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01:21, , 363F
但顯然不符合眾人嘗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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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01:22, , 364F
這個不好笑,因為民主都會有制衡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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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01:22, , 365F
民眾的選票就是防止獨裁者的制衡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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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01:23, , 366F
所以版友自然可以以立法院的角度審核版主的規定何裡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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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01:24, , 367F
不然要是有人獨裁又自己帶頭違法,如何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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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01:26, , 368F
何況,組務的問題已經引起很多人質疑,所以本人的評論屬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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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01:27, , 369F
基於公共事務的合理評論,也並非無據,所以合理。
05/06 01:27, 369F

05/06 01:27, , 370F
就算組方要告我,也是不會起訴,相關法條我很熟悉。
05/06 01:27, 370F

05/06 01:30, , 371F
加上民主本身就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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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01:34, , 372F
所以如果你還是堅持你的認定是對的,超級客觀,最好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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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01:35, , 373F
辦法就是,你請小組長""歡迎來告我"",但是你跟小組長必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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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01:35, , 374F
公開承諾,如果我獲不起訴或者無罪,你跟小組長都要下台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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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01:36, , 375F
因為表示你的認定是錯的。 反之如果我被判有罪,你可以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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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01:36, , 376F
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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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01:37, , 377F
你敢拿你的烏紗來當賭注我就敢跟你對賭。
05/06 01:37, 377F
文章代碼(AID): #1N7sNRfI (PoleSt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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