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wenmo
作者 wenmo 在 PTT [ Salary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68則
限定看板:Salary
看板排序:
1F→: 職災補償是勞基法第59條,非勞工保險條例,有些情形會出現08/13 23:00
2F→: 勞保局認定職災但勞工局不認定的情況,或者相反08/13 23:01
3F→: 原則是用醫生判斷為準,如有異議,請由職醫認定08/13 23:01
4F→: 總而言之,勞保職災給付,跟職災認定不一定相等08/13 23:04
5F→: 法源就不一樣,雙方爭議可以洽勞工局調解08/13 23:05
6F→: 沒有任何問題,彈性無強制,單位自行評估05/19 16:58
1F→: 正常薪資單應該看不到雇主提撥才對,沒說到數字也沒法算05/18 22:46
2F→: 另外輪班津貼是經常性薪資就應該計入,但是很多公司低報05/18 22:49
3F→: 適用勞基法,執行公務時適用公務XX法(很多種,犯法更重04/06 19:00
38F→: 樓上正解,求職多種工作的時候,履歷分開會比較好03/27 08:38
4F→: 看內容,應該是帶線的,至於那兩個問題,要問公司才知道03/20 11:40
9F→: 企業內部溝通問題,但這個應該問人資吧...最好先確定03/18 23:19
13F→: 你誤會了,單週工時40小時是勞基法30,但是這規定是工時03/18 21:48
14F→: 不是休假,休假是看勞基法36,只要7天休1天就合法03/18 21:49
15F→: 勞基法30又規定單日正常工時不超過8,簡單來講,公司有兩03/18 21:49
16F→: 種做法,1超過40小時部份給加班費就合法,2利用變形工時03/18 21:50
17F→: 比方說他星期1~5上7小時 週六上5小時(不含休息,就合法03/18 21:51
21F→: 據我所知,有公司有改工時上6天,但是大多是改周休二03/18 21:59
22F→: 要全面週休2要推動修法第36條,不然不可能,因為沒法源03/18 22:00
23F→: 另外月加班上限46小時也還沒正式增加,所以很多公司也抗議03/18 22:01
24F→: 提案是增加到54小時,為彌補單週40的配套措施,根本不完全03/18 22:03
25F→: 所以不能可有全面週休二,只能宣導03/18 22:03
30F→: 對了,我忘了回,月薪跟時薪其實差距不大,前提是守法03/18 23:00
31F→: 月平均工時大概168~176間,168*120=20160,差不多03/18 23:00
32F→: 但是正職常被凹責任制,所以PT在打工上確實比較划算03/18 23:01
33F→: 有些公司還提出正職工讀生這個鬼名詞03/18 23:03
35F→: 沒錯,但是沒規定要給年終,所以....03/19 00:23
3F→: 我是這樣覺得,你會來問,其實心裡也不太想做才是自己決定03/13 19:25
2F→: 1休息不計入,合法,除非那1小時叫你工作03/13 00:30
3F→: 2勞基法為單周40小時,這算變形工時要經勞資會議才算合法03/13 00:31
4F→: 如果沒有留紀錄其實不能這樣,不過也算是超時1小時03/13 00:32
5F→: 即使有紀錄但沒有給1小時加班費也可以檢舉03/13 00:33
6F→: 3.另外每月只有休第1周6日的話,其實你每年被吃的時數是10403/13 00:38
7F→: 不是你想像的12,因為法律規定是週,不是月03/13 00:38
8F→: ....阿上面打錯,是20不是104,修正一下03/13 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