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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eiju 在 PTT [ BASKET-RULES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33則
限定看板:BASKET-RU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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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打過籃球就知道,能救球不代表就是控制球,能控制球應該是03/13 17:20
2F→:能隨心所欲將球丟向任何自己想要丟的方向或目標,就像抄截時03/13 17:21
3F→:雖然已經摸到撥到甚至還能拍一兩下,但不代表就算是真的控制03/13 17:22
4F→:球阿。03/13 17:22
6F→:下篇文已討論得很詳盡,在下就不再贅述了。03/15 16:03
1F→:出界了。01/25 16:47
5F→:我那一年考 C 級時只有跑76趟,B 級以上才是86趟,改了吧?07/31 17:29
8F→:看來是我考C級時的年代太久遠了吧..08/01 08:42
4F推:4548篇的確清楚多了!07/31 17:33
1F→: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07/06 11:35
3F→:基本上這種跟這種地頭蛇打球最好的打法就是超準的外線+打不07/06 12:31
4F→:死的內線:外線跳投通常他們都會放過,但準幾球後就開始盯人07/06 12:32
5F→:此時可以多利用擋切製造空檔拉開打(不要給他們犯規的機會)07/06 12:34
6F→:如果還能有一個身材還不錯籃板搶得到且不怕被犯規的內線隊友07/06 12:34
7F→:就可以更放心投籃,或是送球到禁區直接單打(最好別運球)07/06 12:36
8F→:一直爭論規則是沒有意義的,只要能留在場上打球錯的也會說成07/06 12:37
9F→:對的。若不想打硬的,就靠實力打贏他們吧!07/06 12:38
3F→:線屬界外,踩(碰)到也沒關係。04/18 15:59
1F→:是否投籃出手為裁判認定,影片中被吹判違例,我猜可能的解04/12 13:48
2F→:釋是出手後球太低,根本沒超過籃框,所以被裁判認定此不為出04/12 13:49
3F→:手的動作。04/12 13:49
30F→:我瞭解CH大所說的意思,應該是比較接近接球者算是「靜止」02/21 09:07
31F→:或「原地等球」的狀態吧。這樣不算所謂的「連續動作」或02/21 09:08
32F→:「急停」,因此中樞腳離地後在雙腳同時著地,就是沒有中樞腳02/21 09:09
33F→:因此只要一下球就違反合法運球的規則,造成帶球走的違例。02/21 09:10
34F→:那如果是球員在跑動中,接球時有一腳在地上,再以該腳跳起後02/21 09:16
35F→:雙腳同時著地呢?這也符合CH大所描述的狀態吧!?但這也是可02/21 09:18
36F→:以投球、傳球甚至運球的阿,符合25.2.2的規定。02/21 09:19
37F→:以實際經驗來說,接球時如一腳著地,再跳起後雙腳著地,此時02/21 09:22
38F→:就開始適用25.2.2的規則:雙腳皆非中樞腳,但可投、傳或開始02/21 09:23
39F→:一次運球前不可旋轉的定義。02/21 09:24
3F→:雖然我是針對上篇回文而回的,但其實也適用於這次的情況阿!02/20 07:49
4F→:而且這種問題在裁判研習裡都有提到。02/20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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