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walele
作者 walele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48則
限定看板:全部
2F推:2010 4月去渋谷路面店還有買到 顏色挺多的 新款吐舌也有11/20 22:43
29F推:其實我要說的話算是贊同a板友的意見 但是幹嘛一副自己是02/11 21:43
31F→:不吐不快的清流一樣 最後還要酸一下喜歡赤西擔 您是哪位??02/11 21:44
33F推:a版友這種語氣跟"OO很糟糕 真是佩服能喜歡他的擔"有何兩樣02/11 21:49
34F→:還打了一篇落落長的順便文思泉湧的舉證說明到底哪裡糟糕02/11 21:50
35F→:怕您沒看到(因為您之前曾說再也不來KT板)我再問一次 您哪位02/11 21:50
12F推:版主辛苦了!11/28 19:27
8F推:推一下這篇囉:D11/27 21:36
4F推:雖然不懂為什麼一樓可以得到這個結論 不過推原PO ^^11/26 21:34
38F推:抱歉h版友 您說的我部分贊同,也想推K版友所說的避嫌一說11/27 22:15
39F→:有人覺得足夠低調,有人覺得不夠低調 這兩者之間就存在討論11/27 22:16
40F推:的空間,可能a版友是運氣不好了一點在這討論上開了先例,11/27 22:19
41F→:但接著下篇也有j版友提出的另一說詞,可以不要只是兩元對立11/27 22:20
42F→:與其攻擊Fan資歷或無意義的與別版比較,這樣才比較有意義吧11/27 22:21
45F推:抱歉h版友,我是指其他推文的其他版友 看來我也犯了二分法11/27 23:19
46F→:的錯誤。11/27 23:20
39F推:著作權法不是本來就是告訴乃論嗎?電視節目跟廣播節目本來11/26 19:27
40F→:就是公開播送(看像是YOUTUBE的分享一直就都在灰色邊緣)只是11/26 19:27
41F→:看廣播公司或電視台要不要去檢舉撤除而已 但是演唱會錄影音11/26 19:28
42F→:本身就是一個違法的行為 不是說節目或廣播也有爭議就代表11/26 19:28
43F→:密錄密音也可以公開分享,更何況批踢踢算是繁體中文界中比較11/26 19:29
44F→:具有規模的地方如果不明文禁止 私以為對版眾也不是一件好事11/26 19:30
50F推:你好 h板友 我只是想說 密錄甚至還不用到著作權法來討論11/26 19:47
51F→:因為根本違反進場觀賞演唱會的規則 所以覺得公開討論不恰當11/26 19:49
52F→:照您引用的法條部分 的確可以得出本版只能剩下買賣跟新聞11/26 19:50
53F→:的結論 但這明顯地不是一個解決問題的方法 豈不是詭辯嗎?11/26 19:51
54F推:抱歉可能有些言重 不過只是二分法稱人偽善 或上綱著作權法11/26 19:54
55F推:對這個板/現在或未來 都不會是好事,小小的意見還請海涵囉~11/26 19:57
64F推:h板友,我以為這串爭端的最原始 就是因為分享了密錄的版友11/26 20:25
66F→:被特定"輿論"所指責而產生的(抱歉 因為弊人沒追到原討論串)11/26 20:26
68F推:網誌上的音樂背景圖片文章那些是網誌主人自己負責任不是嗎?11/26 20:28
69F→:還是您的意思是其他網路空間可以被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行為11/26 20:29
70F→:為何在批踢踢這個數萬人流量甚至有媒體影響力的大站上不可?11/26 20:30
81F推:l板友 對於您的解讀我感到遺憾 另外包容力我想你我都欠缺11/26 20:42
82F→:那麼再補推一下板主「板規部分亦會作相應明示更改」辛苦了11/26 20:43
18F推:您好 先前的爭論已經刪文沒有FOLLOW到如有誤會還請海涵喔11/25 22:13
20F→:不過理論上密錄密音不能分享不正是因為演唱會明令禁止嗎?11/25 22:13
18F推:如果妳喜歡上化妝後的自己 就不會怕被別人閒言閒語啦 :)10/01 23:56
19F→:會很在意,表示妳心中也多多少少贊同他們說化妝=騷的成見10/01 23:57
20F→:試問 騷的定義?如果是打扮的漂亮動人 讓大家注意你的話10/01 23:57
21F→:那其實又有何不可呢?:P 更何況OL臉黃黃的真的好可怕唷10/01 23:58
34F推:說白一點 看妳日文程度囉 我也是日文系學士畢 一級 沒留日10/01 23:52
35F→:我覺得只要妳真的學有專精可以應用 日文的人才應該很好找!10/01 23:53
7F推:因為KAT-TUN版越來越旺了版主也越來越辛苦 辛苦了加油!03/19 0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