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vincent1985
作者 vincent1985 在 PTT [ KR_Buzz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368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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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BP真的很厲害 黑成這樣 還是有人相挺111.83.46.17 07/03 23:01
1F→: 我認為現行板規很難對此裁罰04/01 20:54
5F→: 現行板規基本上對新聞毫無規範XD04/03 12:14
8F推: 你看對於新聞規範的規定就真的很少啊04/03 13:25
9F→: 騰訊網應該是符合新媒體的定義 所以算新聞沒錯04/03 13:26
10F→: 新聞素質是真的就參差不齊 但是要拿引戰來桶好像有04/03 13:27
11F→: 點困難 畢竟新聞不是他寫的 除非板規有做修訂04/03 13:28
15F→: 其實台灣媒體的表現不輸中國 (爛的部分)04/04 17:00
16F→: 不支持禁中文媒體的原因是有能力翻譯韓文的人,板上04/04 17:03
17F→: 可能沒那麼多;當然禁了也有好處,可以直接根本性的04/04 17:03
18F→: 杜絕貼新聞洗文章,這樣也是不錯,只是文章數應該會04/04 17:03
19F→: 驟減04/04 17:03
1F推: BP真的很厲害 黑成這樣 還是有人相挺111.83.46.17 07/03 23:01
59F→: 小組長又不是判定9-2,況且自由心證的部分本該減少,03/31 10:07
60F→: 又不是表特,想怎樣就怎樣03/31 10:07
63F→: 好了啦!是鸚鵡喔?學人講話學不膩喔?03/31 10:09
66F→: https://i.imgur.com/fHwxuPY.jpg03/31 10:10
69F→: 有沒有違規又不是你認定,乖乖受罰這點你真好意思說03/31 10:12
70F→: 喔?我還以為擅轉水桶判決被桶,一直申訴不停的那位03/31 10:12
71F→: 是別人欸?03/31 10:12
78F→: 連判決內容都不看吧? 你可以申訴,別人就不行?違規03/31 12:04
79F→: 的認定又不是你說的算03/31 12:04
81F→: 這又不是我的問題03/31 19:56
83F→: M文是我能M的嗎? 莫名奇妙04/01 12:42
86F→: 你當初還在旁邊幸災樂禍...我才想拜託他不要纏上ptt04/01 13:34
89F→: 你也想拜託你自己嗎? 你可以直接不上ptt04/01 13:40
90F→: 我看了一下,是受理完畢的會被m文,至於我這篇還沒受04/01 13:47
91F→: 理完畢就被m,就不知道原因04/01 13:47
96F→: https://imgur.com/UlvAX4y04/02 13:19
97F→: 我是覺得蠻無言的啦04/02 13:19
1F→: 記得智珉並沒有承認霸凌03/31 21:46
2F→: 實際上整個事件 只有珉娥跟公司說法03/31 21:51
5F→: 你自己看內文,她只說沒有理解珉娥想法,還是沒承認03/31 22:01
6F→: 霸凌一事啊03/31 22:01
8F→: 基本上沒有霸凌,名聲也壞得差不多了,退團有很意外03/31 22:06
9F→: 嗎?03/31 22:06
10F→: 智珉除霸凌外,當時還一併傳出很多負面事件,不管是03/31 22:07
11F→: 自願或公司勸退,都不算意外吧?03/31 22:07
14F→: 就你說智珉霸凌(未證實),雪炫旁觀不同樣也未證實03/31 22:12
15F→: ?我是認為就兩邊粉絲說法還不到造謠程度就是03/31 22:12
16F→: 我不知道,我只就事論事,看證據說話。03/31 22:13
19F→: 現在對珉娥不利的點是,都是她的單方面說法,但是沒03/31 22:19
20F→: 有證據(雖然也可以很難有實質證據),所以你這樣控03/31 22:19
21F→: 訴,別人會懷疑我認為蠻正常的啊?03/31 22:19
24F→: 當初討論串已經夠多了,我也懶得再繼續討論這個。事03/31 22:22
25F→: 實上,我是覺得用間接證據推論有霸凌、冷眼旁觀,我03/31 22:22
26F→: 是都持保留態度03/31 22:22
28F→: 證明在哪可以看一下嗎? 說真的我還真沒follow到03/31 22:25
32F→: 嗯 你加油03/31 22:29
11F→: 講別人不用拿出證據?這樣算不算造謠?檢舉別人很會08/12 12:49
12F→: ,控訴別人怎沒拿出同樣標準?08/12 12:49
13F→: 要就拿出證據證明az講過,不然你這明顯是不實謠言惡08/12 13:11
14F→: 意中傷喔08/12 13:11
15F→: 順道一提 如果你是指az參選文說的內容 他的話跟你推08/12 13:31
16F→: 文提到的 可是差非常多喔 麻煩你提出證據佐證自己言08/12 13:31
17F→: 詞 不然麻煩你不要再騷擾版眾了08/12 13:31
22F→: 這是幹嘛?顧左右而言他?你原本講的東西有證據嗎?08/12 18:03
36F→: 好了啦 上面的質疑的還沒解決 又要開新支線?別人質08/14 17:02
37F→: 疑你 你也不回答 還好意思一直問別人?08/14 17:02
38F→: 就算是你舉的例子,除非這已經變成習慣用法,或是明08/14 17:13
39F→: 顯有指涉猥褻行為,你這要講意淫都已經算牽強好嗎?08/14 17:13
40F→: 你要處理這種文句的方式明明很多,用個最具爭議的方08/14 17:13
41F→: 法,是要讓人笑死嗎?08/14 17:13
42F→: 你覺得你認為 結果看來大多數都不覺得不認為 你還真08/14 17:15
43F→: 以為大家是為反而反?08/14 17:15
51F→: 邏輯0分的人建議不要當板主了08/15 20:51
52F→: 用水桶過的ID說想選很有誠意吧??????是誠意在哪?????08/16 03:22
58F→: 我覺得被鬧板認證的出來選應該更糟啦!不會更有誠意08/16 20:38
59F→: 前面問了你這麼多問題為什麼不敢回答?08/16 20:39
60F→: → hateOnas: 叫被意淫性騷擾的人 自己去跟法官講08/16 20:39
61F→: 就拿這條來說好了 麻煩你快拿證據出來 不要裝死08/16 20:40
62F→: 老實說啦 我覺得你根本沒有擔當 連自己提出的問題08/16 21:26
63F→: 都還在閃躲不正面回應 這種人好意思當管理者?08/16 21:27
65F→: 1:你說的還真的沒人提 2:az610007說的是縮限認定意淫08/17 05:25
66F→: 範圍 有三聯單必定處理;當然關於一些其實無法為自己08/17 05:26
67F→: 爭取權利的人,我認為他的政見並沒有講述到這塊,這08/17 05:28
68F→: 是他政見有缺漏的部分,但是不代表要IU拿三聯單,你08/17 05:29
69F→: 對此有問題是應該針對那些無法為自己爭取權利的人,08/17 05:29
70F→: 這部分他要如何處理。另外你舉的例子真的很爛,這個08/17 05:31
71F→: 要扯到意淫是很奇怪的事情,你說推文不當之類我倒08/17 05:32
72F→: 是覺得沒問題,引用的板規部分應該是08/17 05:34
73F→: 歧視性推文及對人不尊重之用語而不是意淫,你一直引08/17 05:35
74F→: 用錯誤條文,不覺得好笑嗎?08/17 05:35
75F→: 歧視性推文及對人不尊重之用語,而達成侮辱或嘲笑當08/17 05:38
76F→: 事人之效果08/17 05:38
77F→: 你意淫跟侮辱嘲笑應該分開條列 每次都被嘲都沒發現到08/17 05:41
78F→: 問題嗎?08/17 05:42
79F→: → hateOnas: 叫被意淫性騷擾的人 自己去跟法官講08/17 05:43
80F→: 你上面那句話,你也扭曲az的意思,他是說有三聯單必08/17 05:44
81F→: 定處理,怎麼變成自己去跟法官講?這兩者意思差這麼多08/17 05:45
82F→: 難怪你自承國文真的差 我也是不意外08/17 05:45
97F→: 我認真覺得你邏輯不好08/17 12:27
100F→: 有三聯單並不代表有意淫吧? 以這種狀況不就只能協助08/17 12:31
101F→: 不然能幹嘛?08/17 12:31
102F→: 我也簡單說 我反對開放資格 以免給人可趁之機08/17 12:32
104F→: 順便講一下 他參選文可是有說會配合提供資料喔08/17 12:34
106F→: https://i.imgur.com/56hvrng.jpg08/17 12:34
109F→: 難道你看的是平行世界的版本嗎?08/17 12:35
114F→: 我以為圖片寫得非常清楚08/17 13:14
115F→: 不要一直開新支線好嗎? 你前面自己挖的坑都還沒有填08/17 13:16
116F→: 欸08/17 13:16
123F→: 還好這裡不是表特板,不然我想你要自己水桶自己08/17 15:14
134F→: 你先拿「跟法官講」的原文出來,沒證據叫什麼回答?08/17 16:29
135F→: 自以為嗎?08/17 16:29
136F→: 問題自己丟的,反問你證據在哪拿不出來,還好意思扯08/17 16:33
137F→: 開話題問別的。而且現在韓星板板主有規定要兼任表特08/17 16:33
138F→: 板板主嗎?08/17 16:33
139F→: https://i.imgur.com/1ynEtpC.jpg08/17 16:40
140F→: 你丟的問題,反問你證據在哪,五天過後都還拿不出來08/17 16:41
141F→: ,484造謠啊?08/17 16:41
142F→: 話說,你還真有臉說拔掉別人板主的事啊?從頭到尾爭08/17 16:45
148F→: 你該不會說的是余鐵雄大法官吧?08/18 12:25
149F→: https://i.imgur.com/0EYnEMR.jpg08/18 12:26
150F→: 另外,我真的覺得你邏輯很差:有拿必定協助不代表沒08/18 12:34
151F→: 有三聯單就不能處理,到底是在鬼打牆什麼08/18 12:34
160F→: 被專板桶10年還造謠的 原來是bobo啊42.76.198.94 08/16 20:43
162F噓: 食君之祿 四個字就能打錯兩個字104.232.37.178 08/17 16:14
166F→: 你可以跟鍵盤結婚啊192.119.160.123 08/17 18:31
168F→: 熱心的前提在遵守應有的規定42.76.35.115 08/18 15:07
179F→: 有人提三聯單嗎? 以為別人看不出來嗎42.76.35.115 08/18 21:14
183F→: 你可以再拗啦!檢舉別人一流 自己踩線42.76.35.115 08/18 21:18
184F→: 就沒關係 前後推文時間線對照一下42.76.35.115 08/18 21:18
186F→: 是當人都傻了嗎?42.76.35.115 08/18 21:18
187F→: 先取得資格啊 這麼會咕42.76.35.115 08/18 21:20
190F→: 我理性討論都被你檢舉了 我合理懷疑42.76.35.115 08/18 21:23
191F→: 也不行?42.76.35.115 08/18 21:23
207F推: 這個要去規範 情報、閒聊、問題都要42.76.236.162 06/13 14:00
208F→: 規定不能貼新聞42.76.236.162 06/13 14:00
216F→: 那這裡跟三聯單有什麼關係?111.83.4.172 09/26 16:28
217F→: 可惜跟這裡沒關係111.83.4.172 09/26 16:29
219F→: 這篇沒有三聯單 不用硬拗111.83.4.172 09/26 16:31
228F→: XD 老愛拿我出來當擋箭牌03/28 13:58
230F→: 澄清一下 其實我不是戰 不然我又要被桶了XD03/28 15:14
231F→: 我只是覺得有人用這方式以為可以遊走板規邊緣或違規03/28 15:15
232F→: 而不被受罰03/28 15:15
233F→: 這種心態很令人反感03/28 15:16
240F→: 很多人都想要對抗啦!只是剛好我比較雞婆吧?03/29 20:44
252F→: 先搞清楚為什麼你會被罵,不要都把責任推到別人身上03/30 12:08
253F→: 好嗎?得票率低達3.51%不是沒來由的03/30 12:08
254F→: 先侵害他人權利,再跟別人說:欸欸!你們不能罵我喔03/30 12:09
255F→: 老愛學人講話,看來你很習慣、也不自知為何別人會討03/30 12:11
256F→: 厭你的原因03/30 12:11
260F→: 1.別人依規定轉錄停機公告,結果你硬要檢舉、2.有人03/30 15:08
261F→: 好心告訴你其他板也在徵板主,結果質疑別人推文是違03/30 15:08
262F→: 反他板事務03/30 15:08
263F→: 3.別人正常推文也要被你針對性檢舉,只因為他批評你03/30 15:09
264F→: 4.正常討論問題,總愛離題不正面回應,道理站不住腳03/30 15:11
265F→: 就開始跳針03/30 15:11
266F→: 還有很多,你確定沒有侵害他人權益?03/30 15:11
270F→: 1.又要推給群組長嗎? 他是說你可以檢舉,不代表他有03/30 17:03
271F→: 違規欸!03/30 17:03
272F→: 2.沒有侵害他人權益?被恐嚇阻止正常討論叫沒人侵害03/30 17:04
273F→: 他人權益?03/30 17:04
274F→: 3.正常的很多,是你裝沒看到,被判無罪還一直申訴03/30 17:06
275F→: 你講話沒道理、被打臉屢見不鮮,你以為大家看到你就03/30 17:08
276F→: 想嗆你,是以為自己都沒問題?03/30 17:08
277F→: 5、濫用檢舉、申訴、建議,只為達成私利。 6、同篇文03/30 17:12
278F→: 章利用分身互推,製造有人回應假象,03/30 17:12
279F→: 關於第四點,你是活在自己世界裡嗎?03/30 17:12
292F→: 你可以檢舉,我就不能講你檢舉是來亂的?你同篇停機03/30 20:08
293F→: 公告自己轉了5次,然後檢舉別人???03/30 20:09
294F→: 停機公告跟水桶判決文兩者差這麼多,還要一直硬拗03/30 20:09
295F→: 你認為別人建議你選他板板主叫違規,我想你連合理討03/30 20:11
296F→: 論都不懂03/30 20:11
297F→: 是不是濫用,你看被嗆的人是誰不就知道了?是以為大03/30 20:12
298F→: 家都傻了看不出來嗎?03/30 20:12
299F→: https://i.imgur.com/nStH7Os.jpg03/30 20:13
300F→: https://i.imgur.com/bxDqqDO.jpg03/30 20:15
301F→: https://i.imgur.com/rzauCRG.jpg03/30 20:15
302F→: 還好意思拿建議板自刪來說嘴?我自己的文章,沒被受03/30 20:17
303F→: 理、m文,不爽留著還不能刪?真以為你在這也是板皇喔03/30 20:17
304F→: ?03/30 20:18
305F→: https://i.imgur.com/rsWAdeg.jpg03/30 20:21
306F→: 開分身自導自演,說真的是蠻可憐的03/30 20:22
307F→: 另外,20噓在韓星板就是沒違規啊,為什麼這麼愛箝制03/30 20:26
308F→: 言論、立文字獄?而且他確實沒違反無意義推噓文,你03/30 20:26
309F→: 是要扯什麼?03/30 20:26
310F→: 講板風,表特亂象有很大部分就是你造成的,好意思提03/30 20:29
311F→: 板風?03/30 20:29
312F→: 不要老是用切錯帳號來搪塞,你也不是第一次,光建議03/30 20:33
313F→: 、檢舉、韓星三板就不下十次,當初抓分身帳號的期間03/30 20:33
314F→: ,結果卻一次都沒出現,不就表示你做得到的?03/30 20:33
315F→: 分身規定一停止,分身馬上又出現了,真的很會03/30 20:34
1F→: 不行 滾111.83.232.254 06/10 11:06
2F噓: 某人滾去數字板啦42.76.155.42 06/14 13:05
3F→: 你慢慢來 早就知道你會申訴了03/27 18:28
5F推: 當判決出來時,我就覺得原判決有問題,沒想到是檢舉03/27 19:24
6F→: 雞幫我申冤XD第一次這麼想感謝你XD03/27 19:24
1F推: 1樓這小子可以滾嗎223.141.160.132 05/28 19:57
1F→: 被專板桶10年還造謠的 原來是bobo啊42.76.198.94 08/16 20:43
2F→: 不行 滾111.83.232.254 06/10 11:06
3F噓: 某人滾去數字板啦42.76.155.42 06/14 13:05
2F噓: 拜託你不要伸手韓星板111.83.232.254 06/10 10:30
4F噓: 不是以人廢言 你看他的過往 他伸手哪111.83.232.254 06/10 10:38
5F→: 個板 哪個板就完蛋111.83.232.254 06/10 10:38
9F→: Google一下就知道了111.83.232.254 06/10 10:39
10F噓: 平衡給噓111.83.232.254 06/10 10:44
12F噓: 不是要以人廢言 這人過往事蹟多到罄111.83.232.254 06/10 10:48
13F→: 竹難書111.83.232.254 06/10 10:48
15F噓: 你太小看這位了 這位沒被站方拔掉帳111.83.232.254 06/10 11:02
16F→: 號我都覺得很神奇111.83.232.254 06/10 11:02
29F噓: 為了板上好 只能噓了42.76.61.162 06/10 15:04
30F→: 你先去瞭解一下這個人42.76.61.162 06/10 15:20
31F→: 我怕你一個月過後會後悔當初沒防堵他42.76.61.162 06/10 15:21
35F推: https://i.imgur.com/JcJTg21.jpg42.76.61.162 06/10 16:25
36F噓: 大家三思42.76.61.162 06/10 16:26
38F噓: 所以不要推文42.76.61.162 06/10 16:34
52F噓: 看到他出現 頭有夠痛...42.76.61.162 06/10 21:31
64F噓: 你可以參考一下推文42.76.61.162 06/11 00:26
104F噓: 還沒參選就在砍除異己了42.76.213.212 06/11 13:30
107F噓: 噓文不必說什麼 不然又要被檢舉了42.76.213.212 06/11 14:13
112F噓: 敏英真的漂亮42.76.213.212 06/11 14:40
131F噓: 敏英好可愛喔!42.76.213.212 06/11 16:45
15F→: 我是覺得講到他板就不行,搞得好像禁語遊戲,誰講了03/25 15:10
16F→: 誰就被水桶,「這種判定」真是有夠蠢的。 是說檢舉人03/25 15:10
17F→: 是不是完全不懂什麼叫言論自由?除了箝制他人言論,03/25 15:10
18F→: 針對性檢舉,真的沒事好做?03/25 15:10
49F→: 不能接受 哪次接受了?03/25 17:07
51F→: 就跟我們接受連續兩任表特板主都爛到有剩是一樣的☺03/25 18:19
52F→: 我是覺得你蠻適合去南投縣政府工作的03/25 18:19
53F→: 看一下 原檢舉文 真的是硬要我入桶就是 真的越看越可03/25 18:30
54F→: 憐03/25 18:30
57F→: 我是覺得已經處理中、被檢舉人已答辯,還偷偷硬加檢03/25 19:03
58F→: 舉事項,真的蠻小人行徑的。03/25 19:03
61F→: 你增加的是檢舉事項欸!你為何老是拿錯誤例子來類比03/25 22:06
62F→: ?03/25 22:06
65F→: 在辯論終結前 控辯雙方本來就可以就案情進行詰問答辯03/26 13:09
66F→: ,而不是再沒告知的狀況下,偷偷又增加起訴罪名欸!03/26 13:09
67F→: 還好意思說50-100?03/26 13:09
68F推: 如果不是我會定期注意被檢舉文,被陰了一把我還不知03/26 13:14
69F→: 道。03/26 13:15
71F→: 小組長就檢舉文內檢舉事項要求被檢舉人答辯,在被檢03/26 16:02
72F→: 舉人不知情的狀況下,偷偷增加檢舉事項,光程序上就03/26 16:02
73F→: 有問題了,還好意思講些543的啊?03/26 16:02
74F→: https://i.imgur.com/8zFSALz.jpg03/26 16:03
75F→: 合併起訴本來就有,你是到底多愛亂講?03/26 16:05
76F→: 且同原告、被告在法院上時有合併訴訟、合併起訴的例03/26 16:13
77F→: 子03/26 16:13
78F→: https://i.imgur.com/63cP4w7.jpg03/26 16:15
79F→: 老是亂講不負責任,被打臉就不敢回應03/26 16:17
81F→: 有就Ok了?所以你怎不說一說你偷偷增加檢舉事項的問03/26 16:35
82F→: 題?別老是扯開話題,麻煩正面回應好嗎?03/26 16:35
84F→: 哪來沒問題?小組長已對你檢舉文檢舉事項要求被檢舉03/26 16:38
85F→: 人答辯,在不告知狀況下,誰會知道檢舉人私自增加檢03/26 16:38
86F→: 舉事項?03/26 16:38
88F→: 沒有法律常識也不罕見,只是老愛嗆人上法院,自己作03/26 16:45
89F→: 為不符合法治精神是很奇怪的事03/26 16:45
91F→: 又在沒問題XD處理中的案子最好是可以這樣隨意增加檢03/26 17:23
92F→: 舉事項的03/26 17:23
94F→: 你又哪位?03/26 17:52
97F→: 又不是每個人都像你老愛濫權、無視正常程序運作的03/26 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