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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easy 在 PTT [ MRT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52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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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6都搶4200億預算蓋捷運》從3個問題看,
[ MRT ]141 留言, 推噓總分: +31
作者: elvson - 發表於 2017/04/20 13:49(8年前)
18Fteasy: 民股300多億?中鋼、行政院開發基金、榮民工程、東南水泥。04/20 15:44
19Fteasy: 除了東南水泥之外其他要算民股?講得好像很有骨氣呢!而且一04/20 15:44
20Fteasy: 個工程原始股東有工程公司跟水泥公司,是單純的出資,還是04/20 15:44
21Fteasy: 包工程?04/20 15:44
25Fteasy: 國營跟泛公股不是公家預算?你開心就好!高雄的算法果然屌!04/20 16:09
26Fteasy: 是台北的企業小氣?是北捷根本就沒打算跟企業要錢吧!北捷04/20 16:11
27Fteasy: 不是bot蓋的04/20 16:11
Re: [新聞] 捷運多語廣播引討論 張景森諷立法只講政
[ MRT ]54 留言, 推噓總分: +9
作者: andy3021515 - 發表於 2016/10/10 08:52(9年前)
45Fteasy: 每種語言都別落下,播,都播!10/11 11:22
Re: [新聞] 捷運禁食是否有理 網友論戰
[ MRT ]165 留言, 推噓總分: +20
作者: ultratimes - 發表於 2016/01/29 19:50(10年前)
26Fteasy: 又在比例原則,那請問世界上哪個人一小時不喝水就會死的。01/30 08:43
27Fteasy: 今天喝水的符合比例原則,那喝水跟喝茶的比例差距在哪,喝01/30 08:43
28Fteasy: 茶跟喝酒的比例差距又在哪?批評很會、指責很厲害,解決方01/30 08:43
29Fteasy: 案沒有。不就是要開放嗎?開放後捷運環境變差,陸續有人抱01/30 08:43
30Fteasy: 怨被其他人喝東西潑到衣物之之後,不就又是政府無能,捷運01/30 08:43
31Fteasy: 公司管理無方,這麼差的品質怎麼有資格收我錢。科科,數大01/30 08:43
32Fteasy: 有枯枝啊!01/30 08:43
68Fteasy: 所以保護捷運系統的整潔跟每個乘客的搭乘品質比讓你喝水重01/31 06:05
69Fteasy: 要,懂不懂?還有每件事都不講實際執行,只在那講原則原則01/31 06:06
70Fteasy: 今天水跟無糖的茶差別在哪?有糖的茶的跟無糖的茶從外觀上01/31 06:07
71Fteasy: 如何分辨?所以我們要討論的東西,很難只把水分割出來談,01/31 06:08
72Fteasy: 懂?就算你堅持能分割出來談好了,一樣,這時候我們就來比01/31 06:09
73Fteasy: 一比:乘客一小時不喝水的限制有沒有比捷運系統的整潔跟維01/31 06:11
74Fteasy: 持每個人的搭乘品質重要?(我是認為搭乘品質比較重要)01/31 06:12
75Fteasy: 還有不用拿台鐵來比,時間的量尺會改變事情的本質01/31 06:13
92Fteasy: 那就白話點吧:你認定在捷運上飲食的權利大於保持捷運的清01/31 14:58
93Fteasy: 潔跟搭乘的品質,所以這條規定不合理。但是我不同意,因為01/31 14:58
94Fteasy: 這條規定讓我的搭乘品質提升,所以我覺得很合理。至於說什01/31 14:58
95Fteasy: 麼要人敬禮的呆話就少說了吧,敬禮能提升我的搭乘品質嗎?01/31 14:58
96Fteasy: 而且我不同意你說的:飲食不會弄髒環境,亂丟跟打翻才會。01/31 14:58
97Fteasy: 那我能不能說:跟蹤不會造成傷害,攻擊行為才會。而且當開01/31 14:58
98Fteasy: 放之後,打翻的機率一定會明確上升的,亂丟…反正你多半是01/31 14:58
99Fteasy: 說不會,那我也只好同意。我認為這條法律保障的法益大於所01/31 14:58
100Fteasy: 做的限制。01/31 14:58
101Fteasy: 對了,大麻煙跟香煙不會難以分辨喔。01/31 15:00
130Fteasy: 那你寫到現在還不覺得捷運禁止飲食是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01/31 19:25
131Fteasy: 而且符合比例原則、必要性原則,一定要事事找大法官問一下01/31 19:26
132Fteasy: 那我也同意,去問吧01/31 19:26
133Fteasy: 還有,我知道跟踨是犯法的,你不用寫那麼長。如果你看不出01/31 19:51
134Fteasy: 那是為了對照你的飲食不必然造成髒亂的說法。你是用個案來01/31 19:52
135Fteasy: 看不必然,可是大數法則下,越多人飲食,一定會越髒亂,這01/31 19:53
136Fteasy: 是有因果性的。所以我認為用法律限制是增進公共利益01/31 19:54
142Fteasy: 我跟你的歧異很明顯,你堅持一個人飲食不一定會造成環境髒02/01 18:56
143Fteasy: 亂,我在說一群人吃東西,必定造成環境髒亂,更何況是在搖02/01 18:57
144Fteasy: 晃的車體上。捷運適合哪種情況,應該用哪種比例原則(?),這02/01 18:58
145Fteasy: 時候限制個人在這種情況下飲食的權利跟所增進的公眾利益孰02/01 18:59
146Fteasy: 大孰小,你還不能理解,一定要問問大法官,那我上面也說了02/01 19:01
147Fteasy: 我同意,去問吧。(看著黑色說白色)02/01 19:02
151Fteasy: 在法律的立場上?應該是在你的立場上覺得這是擴張解讀02/02 00:23
156Fteasy: 好的,至少我們都同意捷運上禁止飲食是對的。02/02 05:21
157Fteasy: 至於你覺得用政府的錢,蓋在國家的馬路下的獨佔事業,只因02/02 05:22
158Fteasy: 叫做捷運公司,就可以用運送契約,限制乘客連法律都沒限制02/02 05:24
159Fteasy: 的行為,而不是用立法院的法律來限制,那沒關係,我是實用02/02 05:25
160Fteasy: 主義者,只要能限制,我都好。(法學原理萬歲)02/02 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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