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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z 在 PTT [ CodeJob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86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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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與業主解釋成本的態度
[ CodeJob ]10 留言, 推噓總分: +1
作者: joh - 發表於 2013/10/25 00:10(12年前)
1Fsz:不管無酬或低酬 價格事前就可以談 就是所謂議價10/25 00:52
2Fsz:而發案這種需求 就算是無償案 ptt上本版最適合發10/25 00:53
3Fsz:至於"事後價格"是發接案雙方的問題 與版主及版規均無關10/25 00:55
4Fsz:所以要辦投票?10/25 08:32
7Fsz:那P幣可以嗎? 1元案本版接受嗎? job的意思不單指有償的工作10/25 11:12
10Fsz:以精華區 z-6-2-9 的觀點來說 接案視同買賣 雙方合意即可10/26 02:22
[討論] 與業主解釋成本的態度
[ CodeJob ]28 留言, 推噓總分: +7
作者: KanoLoa - 發表於 2013/10/23 22:16(12年前)
23Fsz:留反面言論的言的傾向不接沒有錯 但不代表所有人都不接 也未必10/24 01:37
24Fsz:嚇跑案主 很多事都在檯面下默默進行 找到一個例子 #1GuJ6yv810/24 01:39
25Fsz:原po實無需多慮10/24 01:40
[公告]版規v1.1版
[ CodeJob ]217 留言, 推噓總分: +35
作者: joh - 發表於 2013/09/15 16:06(12年前)
27Fsz:反對 二.5: ptt架在學網 不能太市劊10/20 18:13
28Fsz:反對 二.6: 一部份原因同上 且專題/論文所有功能不見得全部自己10/20 18:14
29Fsz: 做 外包不見得不合理10/20 18:15
30Fsz: 是否可以/適合外包由學生自己與指導老師認定即可10/20 18:16
31Fsz: 本版無需負擔審查責任10/20 18:17
33Fsz:我反對的是本版禁止非商業行為(無償或P幣報酬)的發案10/21 00:50
35Fsz:請問理由是? 版主不覺得在學網上只允許商業行為的發案確禁止10/21 21:16
36Fsz:卻禁止非商業行為的發案是本末倒置嗎?10/21 21:17
38Fsz:為何無償就不是發案? 報酬1元的案算發案嗎?10/21 22:24
42Fsz:明顯不夠充足的酬勞是你個人的看法 也許也是版上絕大數人的看法10/23 02:42
43Fsz:但只要有一個人覺得可以接 案子就成了 這是個人價值判斷問題10/23 02:43
44Fsz:無需版規規範10/23 02:44
45Fsz:包下大部份是多少部份? 就算專題全外包又如何? 那是學生與指導10/23 02:47
46Fsz:老師的事 一樣無需版規規範10/23 02:47
54Fsz:在學網上的"營利行為"理論上是不允許的 跟作業/專題無關10/23 05:59
55Fsz:「好人卡撲克牌」事件 站方說明 http://www.ptt.cc/news.8.html10/23 06:00
56Fsz:有償的案件不一定是營利行為 但無償的肯定不會是營利行為10/23 06:02
57Fsz:沒理由禁止10/23 06:03
60Fsz:站方說明"本站使用者涉及商業營利行為之管理機制"這段再看一次10/23 06:23
62Fsz:有償案件是否涉及商業營利行為不是我所關心的重點 也不是我有能10/23 08:19
63Fsz:力舉證的 沒有檢舉之考量10/23 08:21
68Fsz:反什麼? 檢舉被判引戰不成立嗎? 無酬會更激化什麼? 看不懂10/23 20:48
69Fsz:這麼說好了 正妹發無酬案很可能一堆人搶著接 說不定還想附贈10/23 20:49
70Fsz:每週一次幫忙電腦掃毒並整理硬碟檔案呢 每個人對報酬的定義與10/23 20:51
71Fsz:認知不同 金錢只是廣義的報酬之一但不是唯一10/23 20:52
75Fsz:一般程式語言版是給人發問 程式通常還是發問者自己寫10/24 00:42
76Fsz:本版是給人發案 程式通常由接案者完成10/24 00:43
77Fsz:發案者可能根本不會寫程式 去他版求助有困難10/24 00:49
79Fsz:發案者可能根本不清楚要那個語言的版問 本版也未必沒志工10/24 03:24
80Fsz:無償的案發出來 也未必不能說服案主改為有償10/24 03:25
81Fsz:本版沒理由拒絕無償案件10/24 03:26
88Fsz:拒絕接重複的業務? 那版上大概只能發討論版務的文了10/25 08:21
89Fsz:怎樣算吵牽涉主觀認定 需要更明確的定義才好討論10/25 08:24
90Fsz:那串被鎖文的15萬發案討論串算吵嗎?10/25 08:25
92Fsz:不管有償無償接案前都要想清楚 碰上了可以在本版發勸世+討拍文10/25 10:08
95Fsz:我搞不懂為何寫了無償案會有被告的風險10/25 10:23
96Fsz:用什麼理由告寫無償案的人?10/25 10:24
101Fsz:無償寫的程式還是可以宣稱著作權不是嗎?10/25 10:59
102Fsz:至於被告 實在很難理解為何接個無償案會有被告的風險10/25 11:01
107Fsz:版權就是著作權吧 程式似乎不能申請專利權 演算法才可以10/25 11:14
108Fsz:接案者若能侵權資料由案主提供應該就免責了吧10/25 11:17
110Fsz: ^若能舉證10/25 11:20
112Fsz:無償案也可以訂合約10/25 11:22
113Fsz:我不是不想討論 是我搞不清楚你的意思10/25 11:23
117Fsz:除非另有約定不然著作權是著作人擁有 著作被拿去當商業用途可以10/25 11:31
118Fsz:主張權益 無償案件有無商業化潛力事前就可以評估 有需要就訂約10/25 11:33
122Fsz:無償案若真的有這麼問題 那本版就更沒理由拒絕無償案10/26 02:07
123Fsz:因為本版匯集最多相關接案經驗人士 能及時對可能有問題的無償案10/26 02:09
124Fsz:發出警告 避免版友權益受損 這在別版無法比得上10/26 02:10
145Fsz:@whatAcc 你站內信中提及的幾個狀況跟有無償沒什麼關係10/26 20:21
146Fsz:建議貼在版上大家討論 恕不私信回應10/26 20:22
147Fsz:@@10/26 20:28
148Fsz:@wolflord 你在本版 #1Hk3xtmG (即精華區 z-6-2-9) 說明案件視10/26 20:29
149Fsz:同買賣 沒有最低工資問題 勞委會怎麼突然跳出來管買賣了?10/26 20:31
150Fsz:@@10/26 20:32
164Fsz:@joh PT版的工作大都受勞基法規範 本版發接案依 #1Hk3xtmG 應視10/27 10:30
165Fsz:為買賣交易 不受勞基法限制10/27 10:31
166Fsz:@wolflord 所以 #1Hk3xtmG 某種程度算是通過勞委會認證 算是打10/27 10:33
167Fsz:了 #1GwPfISU 的臉 至於勞委會會不再來管 這要問勞委會 但是可10/27 10:34
168Fsz:以評估勞委會再來管的話本版版規是否沒問題 只要你把勞委會的公10/27 10:36
169Fsz:文及你的回覆貼出來 版友人才濟濟一定可以討論出沒問題的版規10/27 10:38
176Fsz:你確定目前版規沒問題嗎? 我想還是要等wolflord公佈勞委會的工10/27 10:46
177Fsz:公文後再來好好討論吧10/27 10:46
184Fsz:OK散會10/28 07:17
188Fsz:@joh 是有好心人提醒我你的豐功偉蹟 我才決定放棄 XD10/28 12:45
194Fsz:不用回應沒關係 XD10/28 14:21
Re: [發案] 以access建置/設計訂單管理系統
[ CodeJob ]67 留言, 推噓總分: +12
作者: d85631566 - 發表於 2012/07/26 23:44(13年前)
3Fsz:想必板規一定也不禁開分身跟本尊唱雙簧吧 是不? 版主07/27 00:33
7Fsz:我說的是本板啊~ #1G13t-BM (CodeJob)07/27 00:58
9Fsz:3次會怎樣?07/27 01:05
11Fsz:不過我無法理解為何詢問開分身之懲處是挑釁?07/27 01:10
16Fsz:所以在這版開分身唱雙簧是可允許的就是了 ok我瞭解了07/27 01:21
17Fsz:我要問的只是這個啊07/27 01:22
21Fsz:又沒懲處我幹麻檢舉 大家心裡知道誰開分身就好了07/27 01:27
Re: [討論]嚴重抗議版主判決
[ CodeJob ]230 留言, 推噓總分: +20
作者: WolfLord - 發表於 2012/07/07 22:38(13年前)
216Fsz:看到ASM版您被噓文後的反應 真心建議您請辭版主07/12 02:35
221Fsz:不是求教 是質疑您的說法錯誤 結果您就心虛刪文了07/12 11:30
222Fsz:您以官威回應質疑 不適合當版主07/12 11:32
[公告] 推文要不要自動對齊 投票開始~
[ CodeJob ]62 留言, 推噓總分: +54
作者: cleanwind - 發表於 2008/04/23 23:46(17年前)
39Fsz: 誓死反對04/25 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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