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sunnyhsu
作者 sunnyhsu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43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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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F推: 候補+110/17 09:41
4F推: 已回白單,感謝!111.250.16.106 03/24 13:48
1F推: 已回白單 感謝!220.130.243.74 03/26 10:33
7F→: 我其實也是初學刑法,只是看到爭點就會想說清晰一下自己01/28 09:38
8F→: 的論點,切磋切磋XD但我發現我好像有一部分解釋有誤,昨01/28 09:38
9F→: 天又稍微複習一下,以通說來說,共同正犯和幫助犯,不01/28 09:38
10F→: 應該解釋在犯意聯絡,而應該解釋在共同行為分擔的部分,01/28 09:38
11F→: 首先判斷該行為是否是構成要件行為(殺)?如果不是,要01/28 09:38
12F→: 再判斷該行為是否對正犯來說不可或缺的!這題用通說來01/28 09:38
13F→: 說,給塑膠袋,不是不可或缺的行為,如果他沒提供塑膠袋01/28 09:38
14F→: ,正犯依然可以自己找到塑膠袋,或者不用塑膠袋棄置於回01/28 09:38
15F→: 收箱,小孩依然會死掉,所以應該是幫助犯!當然,這個01/28 09:38
16F→: 不可或缺蠻模擬兩可的,因為像把風這個議題,通說就認01/28 09:38
17F→: 為是不可或缺的!實務上來說,是真的蠻容易變成共同正01/28 09:38
18F→: 犯的,但是操作上,通常只要不是自己動手做構成要件(01/28 09:39
19F→: 殺),都可以抗辯被告是基於幫助而非自己個人的犯罪意01/28 09:39
20F→: 識,來躲過正犯化!反過來想,如果只是提供一個塑膠袋,01/28 09:39
21F→: 就當成正犯論,評價有點過了XDDDD 供您參考~01/28 09:39
24F→: 我的普考公務員法是(6/6/23/21),謝謝大家!!!10/11 12:33
3F→:去上課可以很快地理解呀!11/23 21:40
2F→:怎麼說?06/13 12:25
3F→:車管會當天有甚麼數據嗎?06/13 12:26
4F→:我想要把這件事情弄清楚!06/13 12:27
6F→:我聽到的數字跟上次大家探討的有出入!06/13 13:17
7F→:我再問清楚跟大家說!06/13 13:18
74F推:L真的是嘴炮一哥!只會躲在電腦後面批評,卻沒有那個XX去10/28 19:14
75F→:參與活動(CC Janet會幫你填上!)10/28 19:16
2F→:不懂藝文中心?07/29 14:47
5F→:不是 這個活動是由學生會接洽的 只回饋給中山學生!07/29 15:10
18F→:下學期應該會有關於院線電影的活動計畫...大家請期待!07/30 09:18
19F→:既然大家會喜歡 那我們會盡全力接洽!07/30 09:19
20F→:也希望大家有其他意見也可以告訴我們!07/30 09:20
21F→:經費的部分我們會盡量壓低!07/30 10:57
22F→:要花得有價值!07/30 10:57
14F推:加油唷!06/03 02:28
18F推:大推思思!!!!!!!!!!!!!!!!!!!!06/03 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