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SuNiDeBe
作者 SuNiDeBe 在 PTT [ LAW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31則
限定看板:LAW
看板排序: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6F推: 真是感謝各位經驗豐富的執業律師,慰撫金的數額我真錯得03/23 13:33
7F→: 離譜,那就請原發問版友參考眾資深前輩的金額吧(也有前03/23 13:34
8F→: 輩明確指出原發問版友的情況可能一毛都免賠,請參考),03/23 13:34
9F→: 也因為我整篇回文的程序、處理方式,都造成極嚴重誤導,03/23 13:34
10F→: 人貴自知,我便不在此大放厥詞了03/23 13:34
12F→: 註:以上只略找100年後的判決,若往前找,會有更多03/22 21:29
19F→: 我上一篇回很清楚了03/22 22:45
21F→: 這邊的判決全都是"民事"判決,刑事判決只判有罪、無罪,03/22 22:56
22F→: 若有罪,會用易科罰金(1000*天數)的方式解決03/22 22:57
23F→: 上面有人說只會判拘役不會有前科,這我想沒人敢保證03/22 22:58
24F→: 所以你和解金的上限,就是刑事易科罰金的錢,加上民事的賠03/22 22:58
25F→: 償金,用這個去抓,就可以有個大概了03/22 22:59
2F推:人格權囉11/01 19:55
11F→:就真的告侵害人格權請求非財產上損害賠償阿..又不是開玩11/02 08:24
12F→:笑..人格權是一種統稱,精神受創也是其一,而且為什麼184I11/02 08:25
13F→:不能成立? 精神受創也是第一項絕對權的一種阿,至於此種11/02 08:33
14F→:行為是否具違法性?一般來說184構成要件成立,違法性層次11/02 08:36
15F→:就只是單純討論有無可阻卻違法事由,而且也是由加害人負11/02 08:37
16F→:舉證責任,只是你說的個案是否達情節重大而可請求慰撫金11/02 08:38
17F→:那就看你律師怎麼主張了...所以說,你要單純遏止對方這樣11/02 08:39
18F→:做,上法院或許是一種方法,能不能成立、成立後賠多少,才是11/02 08:41
19F→:另一個問題11/02 08:41
46F推:回Eventis道長..你講得蠻清楚的,確實我說可以請求是不太11/02 16:04
47F→:嚴謹,但我說的是「可以請求」,至於請求後是否能成立,那11/02 16:05
48F→:當然要視個案判斷,這篇當事人提供的資料太少,怎麼判斷?11/02 16:06
49F→:況且人格權性質是一種母權,泛指一切關於人的價值與尊嚴11/02 16:07
51F→:(王澤鑑,侵權,2006年7月版,p116)11/02 16:10
53F→:所以我不是說「視個案情節」了嗎...11/02 16:10
58F→:那請問,若具備訴訟要件,您認為當事人就此情形(送輓聯致生11/02 16:18
59F→:精神痛苦)主張侵權,會被以欠缺實體保護利益為訴訟判決駁11/02 16:19
60F→:回嗎?11/02 16:19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