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snkykkk
作者 snkykkk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29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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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推: 為什麼國會沒有清除中國白蟻的聲音122.254.13.109 01/07 20:43
10F→: 說的很好啊122.254.13.109 01/07 20:43
32F推: 以後爆氣電傾中派立委 很好啊122.254.13.109 01/07 21:04
42F推: 激進取寵? 要溫良恭儉讓? 看看馬英九122.254.13.109 01/07 21:47
373F推: 推122.254.13.109 01/07 20:47
Fw: [新聞] 談國會改革的根本問題 陳奕齊:是中國
[ PublicIssue ]4 留言, 推噓總分: +4
(10年前)
24F推: 大推 有中國財產的立委憑什麼代表大多沒有中國財產的人民12/21 00:59
4F推: 陳奕齊進立法院後應該比當年許忠信還強12/21 00:56
24F推: 大推 有中國財產的立委憑什麼代表大多沒有中國財產的人民12/21 00:59
321F推:e大GJ!!! 請解釋一下具體之法益侵害在哪裡?10/02 04:02
322F→:如果沒有 那我很好奇你怎麼會這麼熱心要勸退原po?10/02 04:03
330F推:我也不太喜歡你這樣一插手就講得好像原po揭露此事就試試看10/02 04:08
331F→:的語氣10/02 04:08
335F推:如果說 有人打去給老師...這樣原po是305的...?10/02 04:11
338F→:間接正犯?無工具適格 教唆?對非特定人屬煽惑(原po有無故意10/02 04:13
341F→:還是你說了算?) 那請問做出電話騷擾的是原po嗎?10/02 04:14
345F→:這個要討論也是討論310一三項跟311 怎麼也輪不到305= =10/02 04:17
351F推:教唆要對特定人惹起犯意 在網路上公布是對不特定人10/02 04:19
353F→:所以頂多說這是煽惑而非教唆10/02 04:20
355F→:剛講的特定人是指打電話去騷擾的人@@" 不是被害人10/02 04:20
358F→:如果原po沒隱瞞沒說謊 那該討論的應該是對方的302 304 30510/02 04:22
374F推:萬一原po都是唬爛的 民事有195 刑法有310 急什麼?10/02 04:32
376F→:為什麼要把證據都po上來啊? 這裡有人是法官嗎?10/02 04:33
380F→:就跟你說原po沒有恐嚇行為哪來的305啦10/02 04:34
384F→:影片po上來還有刑315-2第二三項的問題咧10/02 04:35
385F→:到時候你是不是又要再嚇一次原po?10/02 04:35
387F→:他講說錄影是要存證 實務上就會認定是有故 而沒有315-110/02 04:36
388F→:但如果原po把影片弄上來 這個散布行為就非為存證 就是無故10/02 04:37
389F→:啊他錄是不會錄到對方喔? 竊錄=未經他人同意而錄10/02 04:38
390F→:你說說看哪裡沒有315-2第二三項的問題?10/02 04:38
394F→:......................................................10/02 04:39
397F推:所以我搞錯了?你要告訴原po的是道德問題而不是法律問題?10/02 04:43
398F→:那...麻煩原po下次要注意喔@@" 亂po別人手機是不道德的10/02 04:44
415F推:你可以懷疑啊 但請不要披著法律外衣行道德(?)勸退原po之實10/02 04:52
443F推:我是很好奇一直閃法律問題而做道德指摘的你為什麼要唱衰啦10/02 05:16
446F推:我的媽呀你認為哪裡不構成@@?10/02 05:20
447F→:錄下來不是竊錄? 沒有他人非公開言論?10/02 05:20
448F→:重心根本是有故無故 不是自己有無參與其中好嗎@@"10/02 05:21
449F→:自己有無參與那是刑訴國家機關違法取證的問題= =+10/02 05:22
450F→:人咧?10/02 05:23
451F→:如果你還要翻書...那我們寄信討論好了 不要混沌原po10/02 05:24
453F推:那我整理爭點好了 1.原po不會構成305請不要嚇人10/02 05:29
454F→:2.原po沒有把影片po上來的義務 po上來反而可能被懷疑有散10/02 05:30
456F→:布意圖而竊錄 反而會有315-1 -2的疑慮10/02 05:30
458F→:本來原po沒危險的 照e大你說的公布影片後反而可能產生訟累10/02 05:31
464F推:http://jirs.judicial.gov.tw/Index.htm →訟累在這裡10/02 05:38
468F→:靠...請打最高法院97台上454610/02 05:39
469F→:他的網站不會直接有判決 所以我才只貼到搜尋引擎10/02 05:40
471F推:有沒有公開是事實 要由原po來說他跟老師們對話的場所為何10/02 05:42
473F推:而不是由你猜測10/02 05:44
475F推:所以這不是訟累?還更審咧??10/02 05:48
65F推:中肯 高雄人被寵壞了 位置不大採光不好的店很快就會被淘汰04/11 10:07
67F→:在高雄喝咖啡是喝氣氛跟優閒的 在台北是喝提神的04/11 10:08
1F推:可是高雄沒有D2啊(淚目~)03/17 15:30
82F推:天佑日本!!!03/11 18:28
12F推:覺得boss不會是這兩個 都太弱 不配跟升級後的魯海打02/09 04:51
13F→:尤其是嗑藥的 理由太充分 甚至覺得他不是反派02/09 0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