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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nkykkk 在 PTT [ Hate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52則
限定看板:H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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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恨] 為何我要這樣莫名奇妙被侮辱欺負??
[ Hate ]914 留言, 推噓總分: +394
作者: defyyyyyyyyy - 發表於 2010/10/02 00:45(15年前)
321Fsnkykkk:e大GJ!!! 請解釋一下具體之法益侵害在哪裡?10/02 04:02
322Fsnkykkk:如果沒有 那我很好奇你怎麼會這麼熱心要勸退原po?10/02 04:03
330Fsnkykkk:我也不太喜歡你這樣一插手就講得好像原po揭露此事就試試看10/02 04:08
331Fsnkykkk:的語氣10/02 04:08
335Fsnkykkk:如果說 有人打去給老師...這樣原po是305的...?10/02 04:11
338Fsnkykkk:間接正犯?無工具適格 教唆?對非特定人屬煽惑(原po有無故意10/02 04:13
341Fsnkykkk:還是你說了算?) 那請問做出電話騷擾的是原po嗎?10/02 04:14
345Fsnkykkk:這個要討論也是討論310一三項跟311 怎麼也輪不到305= =10/02 04:17
351Fsnkykkk:教唆要對特定人惹起犯意 在網路上公布是對不特定人10/02 04:19
353Fsnkykkk:所以頂多說這是煽惑而非教唆10/02 04:20
355Fsnkykkk:剛講的特定人是指打電話去騷擾的人@@" 不是被害人10/02 04:20
358Fsnkykkk:如果原po沒隱瞞沒說謊 那該討論的應該是對方的302 304 30510/02 04:22
374Fsnkykkk:萬一原po都是唬爛的 民事有195 刑法有310 急什麼?10/02 04:32
376Fsnkykkk:為什麼要把證據都po上來啊? 這裡有人是法官嗎?10/02 04:33
380Fsnkykkk:就跟你說原po沒有恐嚇行為哪來的305啦10/02 04:34
384Fsnkykkk:影片po上來還有刑315-2第二三項的問題咧10/02 04:35
385Fsnkykkk:到時候你是不是又要再嚇一次原po?10/02 04:35
387Fsnkykkk:他講說錄影是要存證 實務上就會認定是有故 而沒有315-110/02 04:36
388Fsnkykkk:但如果原po把影片弄上來 這個散布行為就非為存證 就是無故10/02 04:37
389Fsnkykkk:啊他錄是不會錄到對方喔? 竊錄=未經他人同意而錄10/02 04:38
390Fsnkykkk:你說說看哪裡沒有315-2第二三項的問題?10/02 04:38
394Fsnkykkk:......................................................10/02 04:39
397Fsnkykkk:所以我搞錯了?你要告訴原po的是道德問題而不是法律問題?10/02 04:43
398Fsnkykkk:那...麻煩原po下次要注意喔@@" 亂po別人手機是不道德的10/02 04:44
415Fsnkykkk:你可以懷疑啊 但請不要披著法律外衣行道德(?)勸退原po之實10/02 04:52
443Fsnkykkk:我是很好奇一直閃法律問題而做道德指摘的你為什麼要唱衰啦10/02 05:16
446Fsnkykkk:我的媽呀你認為哪裡不構成@@?10/02 05:20
447Fsnkykkk:錄下來不是竊錄? 沒有他人非公開言論?10/02 05:20
448Fsnkykkk:重心根本是有故無故 不是自己有無參與其中好嗎@@"10/02 05:21
449Fsnkykkk:自己有無參與那是刑訴國家機關違法取證的問題= =+10/02 05:22
450Fsnkykkk:人咧?10/02 05:23
451Fsnkykkk:如果你還要翻書...那我們寄信討論好了 不要混沌原po10/02 05:24
453Fsnkykkk:那我整理爭點好了 1.原po不會構成305請不要嚇人10/02 05:29
454Fsnkykkk:2.原po沒有把影片po上來的義務 po上來反而可能被懷疑有散10/02 05:30
456Fsnkykkk:布意圖而竊錄 反而會有315-1 -2的疑慮10/02 05:30
458Fsnkykkk:本來原po沒危險的 照e大你說的公布影片後反而可能產生訟累10/02 05:31
464Fsnkykkk:http://jirs.judicial.gov.tw/Index.htm →訟累在這裡10/02 05:38
468Fsnkykkk:靠...請打最高法院97台上454610/02 05:39
469Fsnkykkk:他的網站不會直接有判決 所以我才只貼到搜尋引擎10/02 05:40
471Fsnkykkk:有沒有公開是事實 要由原po來說他跟老師們對話的場所為何10/02 05:42
473Fsnkykkk:而不是由你猜測10/02 05:44
475Fsnkykkk:所以這不是訟累?還更審咧??10/02 05:48
[長恨] 特權又怎樣?
[ Hate ]25 留言, 推噓總分: +19
作者: rita4647 - 發表於 2009/06/23 04:27(16年前)
25Fsnkykkk:閃光的媽媽是小兒麻痺患者 我還是想娶她 但我昨天被甩了07/04 04:59
[長恨] 人渣弟弟
[ Hate ]40 留言, 推噓總分: +34
作者: chiujackc - 發表於 2009/04/06 20:54(17年前)
38Fsnkykkk:原來我弟算不錯的了 拍拍04/11 05:08
[長恨] 你已經一點都不值得我留戀
[ Hate ]19 留言, 推噓總分: +14
作者: Disguised - 發表於 2009/04/06 03:36(17年前)
16Fsnkykkk:幹液滿點 但是自找的 怪誰?04/11 05:04
[長恨] 我去你的情理法
[ Hate ]231 留言, 推噓總分: +97
作者: yamacat - 發表於 2009/02/23 21:26(17年前)
166Fsnkykkk:我猜是緩起訴吧 你們都在檢察官面前做成61.62.93.53 02/24 20:29
167Fsnkykkk:和解了 現在又跑去 檢座只會覺得妳是小白61.62.93.53 02/24 20:30
168Fsnkykkk:花3000買個教訓也不錯了啦 以後不要再對別61.62.93.53 02/24 20:30
169Fsnkykkk:人心軟了 拍拍61.62.93.53 02/24 20:31
[長恨] 真的是人性黑暗!~"~
[ Hate ]31 留言, 推噓總分: +27
作者: Cinlody - 發表於 2008/11/30 17:01(17年前)
29Fsnkykkk:幹 這種男的把懶叫砍掉算了 廢物!!!61.62.111.209 12/01 21:24
[震怒] 剛在捷運站前路口罵了十來位路人…
[ Hate ]136 留言, 推噓總分: +112
作者: rimble - 發表於 2008/11/27 22:36(17年前)
127Fsnkykkk:在北市內不讓救護車跟讓座都是常態了61.62.111.209 12/01 21:26
128Fsnkykkk:習慣就好61.62.111.209 12/01 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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