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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mite 在 PTT [ Suckcomic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69則
限定看板:Suckcom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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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F推: 看著漫吐/吐槽板亂象多年,我對不少被視為理所當然的點感到10/18 15:32
124F→: 疑惑,●首先,某一群人「只想寫我想吐的同時不想被指正或10/18 15:32
125F→: 護航」,然後卻說護航者玻璃心,似乎有些奇特;第二、常有10/18 15:32
126F→: 人用「活動、特定時期+標題限制」來合理化全面無差別禁止護10/18 15:32
127F→: 航的做法,10/18 15:32
128F→: 但說實話,●設定期限不能成為一個措施是否合理的理由,否10/18 15:32
129F→: 則我也可以在公開板面上開個仇女/甲活動,限定時間限定標題10/18 15:32
130F→: 允許任何人無差別對特定目標進行攻擊,反正你不爽就忍過去10/18 15:32
131F→: ,不然就不要點進來看,這樣合理嗎?10/18 15:32
132F→: 再者,亂吐相關規定跟鄉民眼中最看不起的北韓公社「爆料公10/18 15:33
133F→: 社」推行的「禁止內射」規定有什麼不同?10/18 15:33
134F→: ●針對易生糾紛的議題,只縱容特定立場者無限制發表言論,10/18 15:33
136F推: 這完全不合理,然而板友們多數都會以「不喜歡可以跳過/去10/18 15:37
137F→: 西洽」等說法回應,但●無論你喜歡或否,這就是公開看板,10/18 15:38
138F→: 以小弟身為某板主多年的經驗來說,板務人員並不擁有要求其10/18 15:38
139F→: 他用戶跳過特定文章的權力,若特定用戶的文章「不適合所有10/18 15:38
140F→: 用戶觀看」,那該被限制的是發文方而不是其餘所有用戶;10/18 15:38
141F→: ●其次,在某些板友口中,似乎將西洽當成與漫吐板相對應的10/18 15:38
142F→: 存在,但就我所知,西洽可沒有只允許吹捧,完全不讓討論的10/18 15:39
143F→: 規定,跟漫吐亂吐可是天差地別。10/18 15:39
144F→: 我並非不贊成漫吐/吐槽甚至是球隊隊板這種容易淪為「一言10/18 15:39
145F→: 堂」場所的板面存在,我甚至相當支持球隊隊板,但我認為在10/18 15:40
146F→: 一般板規早足以保護正常吐槽/護航母隊的文章及板友的現況下10/18 15:40
147F→: 不管一切只嚴禁反方發言在我看來要不是玻璃心到極致的表現10/18 15:40
149F→: 就是對板規或務人員執法的不信任,若否,為何PTT多數板面10/18 15:40
150F→: 都可在容許意見相左雙方合法交鋒的前提下維持運作?有人會10/18 15:41
151F→: 總板、八卦亂,基本上在這些地方按規定是可以達到完全自由10/18 15:41
152F→: 的意見陳述,而不是像漫吐亂吐完全無理由不視情節地嚴禁10/18 15:41
153F→: 一切正方言論,後者的確帶有些許反智特徵了。10/18 15:41
154F推: @qq204 所以我今天可以開一個仇女仇甲活動來玩,且不允許10/18 15:43
155F→: 任何替對方辯駁的言論出現,然後還可以嘴對方玻璃心,你的10/18 15:43
156F→: 意思是這樣嗎?我只是想弄清楚而已。10/18 15:44
157F→: 我只是覺得,某些人渴望獲得一個聽不到反方聲音的空間,只10/18 15:46
158F→: 容許贊同自己的意見存在,一有反方聲音出現就要BAN掉,這不10/18 15:46
159F→: 就是「玻璃心」的最完善定義嗎XD10/18 15:47
161F→: 還是你也來分享一下你個人的玻璃心定義如何?10/18 15:47
164F推: 第一,我前面提過,給予期限不能構成一措施是否正確的理由10/18 15:49
165F→: 第二、q先生,我看的板面上是一直都會存在亂吐標題的喔10/18 15:50
167F→: 多年前,吐槽板就曾經被利用而變成仇女/仇甲跟仇娘的板面10/18 15:51
168F→: 這並非空穴來風,應該也不算是無限上綱。10/18 15:51
169F→: q先生,我已經回答你問題囉,我發不發亂吐文應該不是你能指10/18 15:53
170F→: 揮的範疇。10/18 15:54
171F→: 若有心討論可以針對內容,若無料也不用浪費時間了喔10/18 15:55
174F推: 請先定義傷害,及何謂造成傷害,若廣義而論,亂吐就連不實10/18 16:00
175F→: 資訊都不得指正,是否對作品或作者造成傷害,即便程度再些10/18 16:00
176F→: 微,傷害就是傷害。10/18 16:00
177F→: 你若反問作者不見得會知悉台灣某討論區的言論,說不定不會10/18 16:03
178F→: 造成傷害,但若按台灣現行法規來看,誹謗罪或公然侮辱雖然10/18 16:03
179F→: 都是告訴乃論,但這並不影響行為本身是否違法。10/18 16:03
180F→: 我並不是要藉此論斷亂吐行為已涉及不法,僅舉例說明其中因10/18 16:05
181F→: 果關係而已。10/18 16:05
183F推: 我剛已刻意強調,我並不是要說這些行為是否違法10/18 16:17
184F→: 就在你推文的上兩句。10/18 16:17
186F→: 我的重點是,若一個公開的非營利討論區,容許部分錯誤或具10/18 16:19
187F→: 攻擊性的發言存在,卻消滅指正或制衡的機制,是不正確的。10/18 16:19
188F→: 重點是不允許指正,不是能不能錯吐,應該很容易理解。10/18 16:21
191F推: 我從未說過吐槽會涉及不法行為,我說的是台灣法規中的誹謗10/18 16:25
192F→: 及公然侮辱,請勿超譯我的論點,我之所以舉法規為例,是為10/18 16:25
193F→: 了解釋並使你了解你口中所謂的「造成傷害」。10/18 16:26
194F→: 你口中的「造成傷害」的確有可能在被害人不知情的情況下發10/18 16:26
195F→: 生。10/18 16:27
196F→: 另外,的確,不論有無指正機制,亂吐都可能造成傷害。10/18 16:27
197F→: 但指正機制是所謂的彌補機制,在很多有關名譽損害的CASE中10/18 16:28
198F→: 更正、澄清或道歉都是減少傷害的必要之舉。10/18 16:28
199F推: 所以很明顯地,亂吐可能會造成傷害,且指正是減少傷害的必10/18 16:32
200F→: 要措施,我看不出嚴禁指正只為了維護玻璃心,此一舉動有何10/18 16:33
201F→: 正確之處。10/18 16:33
217F推: 嗯,我不是第一天上漫吐,過去包含本板看過不少類似狀況,10/18 19:44
218F→: 一直都對這種無條件禁止單方面言論的做法不能苟同,如果此10/18 19:44
219F→: 一做法的支持者願意理性討論那就太棒了10/18 19:44
220F推: 我認為本板成立後眾多板規就得以保障吐槽漫畫言論了,今天10/18 19:52
221F→: 在討論的不是本板該不該存在吧,而是進一步無條件嚴禁所謂10/18 19:52
222F→: 護航或指正言論是否正確吧,今天亂吐不是天天存在的制度,10/18 19:52
223F→: 恰恰說明它並不是必需品,不是嗎10/18 19:52
225F推: 我能理解宣洩口的想法,我只是不能接受目前無差別的做法,10/18 20:04
226F→: 我認為可以在有但書的情況下訂出可接受且合理的規定,例如10/18 20:04
227F→: 若是單純主觀的吐槽不得護航很合理,我也相當認同這點,但10/18 20:04
228F→: 若是不實資訊或言論,那已經不是正常的宣洩了吧,有正常人10/18 20:04
229F→: 宣洩會想用造謠或捏造不實資訊的方式看別人不爽取樂嗎,是10/18 20:04
230F→: 多扭曲的人才會這樣宣洩呢?10/18 20:04
233F推: 「散佈不實資訊」是可被驗證的事實,「造謠」是更針對動機10/18 20:22
234F→: 性的指控,兩者以行為面來看其實看不出差異,我的確是在討10/18 20:22
235F→: 論散佈不實資訊沒錯,造謠僅是背後可能存在的一種動機。10/18 20:22
236F→: etv大,我如果逐篇標出來一定會失焦,而且也淪於護航或指正10/18 20:23
237F→: ,就不提了xD10/18 20:23
357F推: 偷換概念是看不懂意思還是扣帽子呢?舉例說明背後原理也能10/19 10:32
358F→: 被曲解成偷換概念。10/19 10:33
359F推: 像v9896678大就能理解我在做的行為是反例論證法,舉一個明10/19 10:35
360F→: 顯錯誤的案例,丟入現行制度中,如果也能出現不該出現的結10/19 10:35
361F→: 果,就代表現行制度存在問題,現在看得懂我的意思了嗎?10/19 10:35
362F→: 不要人云亦云,不是每種類似行為都叫「偷換概念」,真的理10/19 10:36
363F→: 解何謂「偷換概念」嗎?10/19 10:36
365F→: @stardust1224 @junior1006 @winter0723 三位能理解了嗎?10/19 10:38
368F→: 我舉的例子正常來說是很合理能理解的,應該沒有失焦XD10/19 10:40
374F推: 其實我一直都支持吐槽存在,但我認為不該拔除指正機制10/19 11:40
378F→: 我認為無論造謠與否,不實資訊的散佈應該需要制衡的機制10/19 11:42
382F推: 人獲得資訊不見得要主動尋找,在接觸各種資訊時就會受資訊10/19 11:51
384F→: 本身影響,被動獲得資訊。10/19 11:51
386F→: 你舉的宣稱麥當勞狂牛肉例子中,那個人是會吃上官司的。10/19 11:53
388F→: 篩選資訊是每個人的責任,但正反雙方的論述都該獲得同樣出10/19 11:54
389F→: 場的權利,這不就是你口中讓人篩選資訊的公平條件嗎?10/19 11:54
392F推: 部落格是你申請的個人版面,你為你部落格中的言論負責,是10/19 11:56
395F→: 單方向的意見傳遞,但ptt依站方規定及政策,任何公開看板一10/19 11:57
396F→: 經申請完成,就是所有用戶可以平等使用的,與部落格不同。10/19 11:57
397F→: 若你說發洩情緒最早期熱門且專門的是HATE黑特板,從未出現10/19 11:58
398F→: 過禁止推文違逆原po的詭異規定。10/19 11:59
399F→: 若發洩情緒一定要用散佈不實資訊來達成,這發洩手法可議。10/19 11:59
404F推: 我這是舉出部落格跟ptt算在著基本上的差異10/19 12:05
406F→: 所以當然在自由度上存在有不同。10/19 12:05
408F→: 所以我的論述就是認為現行規定存在錯誤之處10/19 12:06
410F→: 部落格跟ptt的差異是可被客觀舉例證明的,需要我證明給你看10/19 12:07
411F→: 嗎10/19 12:07
413F→: 不是我個人認為的差異,差異本身是客觀事實10/19 12:07
414F→: 我在BM板已經舉出論點證明了,謝謝10/19 12:08
416F→: 如果不太麻煩,你可以到BM板駁斥我的論述,那邊寫的比較精10/19 12:09
417F→: 簡清楚10/19 12:09
419F→: 那邊就是我所謂錯誤之處的支持論述。10/19 12:09
422F推: 那你就不用再要我證明我口中的[錯誤]了,因為論述早已被完10/19 12:11
423F→: 成。10/19 12:11
427F→: l大抱歉,我知道舉例以後會發生的狀況,部分板友的言論可被10/19 12:15
428F→: 預期,泥巴仗跟失焦的狀況100%發生,還會有人從中試圖挑釁10/19 12:15
429F→: ,就讓我們的討論維持在論述層面吧10/19 12:15
431F→: 我真的很想一再強調我不是來引戰或搗亂,而是認真想討論板10/19 12:17
433F→: 務,但似乎還是會被誤會10/19 12:17
443F推: 舉例部分如果你有空也有意願,我整理好我們可以私下討論10/19 12:25
444F→: 你應該可以理解我的顧慮,而公開討論案例的時候肯定會發生10/19 12:26
445F→: 那些狀況,無可避免地。10/19 12:26
447F→: 那就沒辦法了xD10/19 12:27
458F推: 人多嘴雜的狀況不是重點,我很樂意與多人同時討論,但往往10/19 12:52
459F→: 嘴雜的內容都不是在「討論」LUL10/19 12:52
468F推: 樓上切勿扣「侵犯淨土」這頂大帽子。10/19 13:45
472F推: 我在BM板有將論點匯集,請問哪一項論述是「侵犯淨土」的,10/19 13:48
473F→: 可以麻煩你指出來嗎?不然這不是扣帽子什麼才是?10/19 13:49
475F推: 你可以先解釋侵犯小小地方的指控是從何而來嗎?10/19 13:50
479F→: 我什麼時候說過「亂吐日不給我護不公正」了,說話可以負責10/19 13:52
480F→: 嗎?10/19 13:52
481F→: 這不是扣帽子兼造謠抹黑是什麼?10/19 13:53
486F→: 我沒有說不過人,你先指控我這樣說過,舉證很難嗎?10/19 13:54
487F→: 我沒說可以護,我請你提出證據了,你提不出來,那你在幹嘛10/19 13:55
488F→: ?10/19 13:55
489F→: 還是說現在可以捏造別人說過的話,捏造別人的主張,然後再10/19 13:56
490F→: 用這些捏造出來的東西攻擊別人?10/19 13:56
491F推: 回早些時候理性推文的某位大大,這就是為什麼泥巴仗讓人痛10/19 13:59
492F→: 恨的原因,請問這叫討論嗎?10/19 13:59
495F推: 所以你要證明我說過你指控的那句話了沒?10/19 14:03
505F推: 感謝J板友提醒,板務那邊我已經PO文討論了,謝謝。10/19 14:06
509F→: 我不知道其他人,但我無法忍受自己被造謠抹黑,所以還是會10/19 14:07
510F→: 上來針對某些言論進行回應10/19 14:07
513F→: 不過主要的討論會盡量放在BM,也盡量不要佔到這邊的空間。10/19 14:08
514F→: 所以Hellery你要舉證沒?對自己說過的話負責應該是基本素質10/19 14:09
545F推: winter我贊同你的意見,我原出發點並非要禁止發洩,但至少10/19 14:28
546F→: 當有錯誤資訊的時候,留個通道以供指正我認為是必要的。10/19 14:29
547F→: 所以我一再強調,我的建議完全不會影響到多數正常利用亂吐10/19 14:29
550F→: 的板友,想罵作者想批糞作想罵勇次郎BUG都沒問題10/19 14:30
551F→: 你往前翻,我前面提出過了,願私下討論,但是就像那時候的10/19 14:31
552F→: 大大說的,他也不是板務,私下跟他討論沒什麼意義,我也被10/19 14:31
553F→: 說服了,所以我不是一開始就堅持要推文或回文。10/19 14:32
554F推: https://i.imgur.com/yeupcR7.jpg (證據)10/19 14:34
556F推: 請問J大指的是哪部分的推文?10/19 14:37
561F→: 我認為沒有必要,因為如果擔心推文會影響原po想宣洩的心情10/19 14:38
563F→: 那就算是私信原po還是會被閱讀,對方還是會接受到被指正的10/19 14:39
566F→: 訊息,多數指正方應該是基於了解事實的情況下去做更正,應10/19 14:39
567F→: 該不需要釐清這個部分吧。10/19 14:40
570F推: 如果只是擔心被糾正會影響宣洩時的興致,那就算私信也會接10/19 14:42
571F→: 受到相同的訊息不是嗎?10/19 14:42
583F推: 其實是已經應板主建議在板務PO文討論了,但說實話,本板也10/19 14:58
584F→: 沒有硬性規定不得討論板規標準不是嗎?10/19 14:58
585F推: 我只是提出我的看法並試圖進行溝通,沒有強迫其他人接受或10/19 15:00
586F→: 否,應該受板規及站規保障發言吧?10/19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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