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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low 在 PTT [ CMWang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82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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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5F推: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09/19 01:57
125F推:歐歐歐歐~08/10 09:39
34F推:版友不是在護航, 是就事論事就法論法, 你一開始質疑的商品部08/30 13:29
35F→:份, 大家翻法條解釋清楚之後, 你又來咬書的部份, 很無聊耶08/30 13:30
36F→:坊間所有肖像傳記書籍雜誌, 使用被報導者當封面或是書名, 是08/30 13:31
37F→:不需要經過那個人同意的, 你隨便去找黛安娜王妃, 一堆體育明08/30 13:32
38F→:星的傳記, 真不知道是你太沒常識還是沒法律知識, 你真的念法?08/30 13:32
39F→:這是合理報導和言論自由的範圍. 況且我也不需靠此書圖利出名08/30 13:34
40F→:在這本書裡面我只寫到紐約怎樣玩, 怎樣棒球旅遊, 你不是說要08/30 13:35
41F→:去買來看挑我毛病? 歡迎阿, 但是還沒看過就嗆成這樣我還真佩08/30 13:35
42F→:服你, 我一定曾經在什麼時候深深傷過你的心, 在此跟你深表歉08/30 13:36
43F→:意, 你辛苦啦..另外, 我只應出版社之邀寫稿, 有問題也歡迎打08/30 13:36
44F→:給出版社洽詢...以後要筆戰麻煩要多唸點書再來, 謝謝啦08/30 13:37
52F→:我所有出的書我都沒拿過一毛的版稅,何牟利之有?08/30 15:08
53F→:查過法律再來挑毛病吧08/30 15:09
93F推:是你先亂扯吧, 哈哈...如果你認為書有問題, 你有這麼懂法律08/30 17:52
94F→:請先把法條哪一條, 這本書哪裡有違法, 或是我哪裡有違法舉出08/30 17:52
97F→:來, 而不是舉你的後宮出來, 這樣真的很沒戰力耶, 完全戰不起08/30 17:53
98F→:來. 我沒傷你的心你幹麻這樣氣急敗壞呢? :P08/30 17:54
103F推:所以我犯的法, 不是去年網拍團購商品, 也不是上電視展示我的08/30 17:57
104F→:收藏, 而是讓你胃痛囉? :P 除了這點還有別的理由或是法條嗎08/30 17:57
105F→:我誠心誠意的請您舉出來囉, 致於舉得是對是錯, 大家公評啦08/30 17:57
111F推:好吧那我為了我長得不漂亮犯法道歉, 還有沒有其他法條阿?08/30 18:01
113F→:c一直說那本書犯法, 我真不懂, 犯了哪條法律? 你又不舉出來08/30 18:02
118F→:又沒人告我, 也沒有法條指說我違法, 我去跟哪個法官說阿?08/30 18:02
119F→:我要去警察局自首說我長得不漂亮嗎? 書的部份, 哪點違法? 誰08/30 18:04
121F→:告我了? 你要我自己承認犯法也要給我法條阿? 之前說我出書是08/30 18:04
124F→:為了賺錢, 我才告訴你我沒拿版稅的, 又不是我自己要主動張揚08/30 18:05
126F→:你是學法律就請告訴我, 我違法哪一條的法律阿? 算我輸給你了08/30 18:06
128F→:我就是認為我沒違法阿, 還要我自己講我哪裡違法? 跟你真難溝08/30 18:06
129F→:通. 你很忙我很閒嗎? 自稱作生意, 學法, 一條都舉不出來又要08/30 18:07
130F→:一直扯我. 人非聖賢, 我沒說我永遠都不會犯錯, 但是也要告訴08/30 18:08
131F→:我, 根據你學"佛", 歐, 不, 是學法的論點我何處違法?08/30 18:08
44F推:哇~ 直接點名我耶! XD08/28 09:05
45F→:我之前收過CSMG的信, 他們認為我不應該穿王建民的衣服上節目08/28 09:05
46F→:不應該在電視上展示任何沒有付高價給王建民, 但是在美國買得08/28 09:06
47F→:到, 台灣卻沒有進口的物品, 包括球員卡, 公仔等等08/28 09:08
49F推:我去年有替網友買過Steiner的球,和FC的公仔 但是今年已經沒08/28 09:14
55F→:有了, 他信裡面就是要我不能在電視上展示所有收藏品, 只要不08/28 09:25
56F→:是王建民在台灣授權的東西, 例如一組兩萬多的照片球, 一組四08/28 09:27
58F→:千元的熊, 四萬的琉璃, 兩三萬的金飾, 除此之外通通都不是08/28 09:28
59F→:他認為我的"展示" 就是促銷和販賣, 還有東森上次賣公仔提到08/28 09:29
60F→:卡神也有買, 他也認為跟我有關, 大致上就這樣囉08/28 09:30
66F→:我承認我是王迷, 但是我並不需要靠王變有名, 以後我不會在任08/28 09:41
111F推:人家家中坐, 是非天上來...我已經幾個月沒在媒體上提到王建民08/29 01:05
112F→:也只是想當一個隱身觀眾席中或是在家中看球的球迷08/29 01:06
113F→:不過哩, 有些東西沒有浮上檯面的這麼簡單, 我先不講話, 半年08/29 01:07
114F→:內, 自會還我公道...只希望某公司不要把台灣球迷當盤子08/29 01:08
115F→:現在笑罵由人, 最慢一年, 真相自有公斷...08/29 01:10
117F噓:我噓我自己, 官司沒打贏之前隨便大家罵08/29 01:45
136F推:chuck你別幫書打廣告打那麼凶阿, 又不是我出的, 而且你買來看08/29 13:24
137F→:就知道, 我在裡面寫的是棒球旅遊的部份...至於版稅, 我的兩本08/29 13:25
138F→:書, 版稅我一毛都沒拿, 加起來超過三十萬通通都捐出去了. 你08/29 13:25
139F→:不問我還懶得講. 你自己打電話去問出版社我也不怕 要戰我08/29 13:26
140F→:也請找點有戰力一點的理由, 你很弱耶, 我實在快要戰不起來了08/29 13:28
141F推:我是應出版社之邀提供稿件, 鋒面或是書名干我何事?08/29 13:30
146F→:你打電話去消基會問吧, 聖心教養院也可以問, ptt捐款名冊去查08/29 13:35
149F→:聯合勸募我不確定是否用我的名字, 不過你對我真的這麼有興趣08/29 13:35
151F→:你可以自己去查囉, 歡迎你. 只是捐款本不應該大聲張揚的08/29 13:36
153F→:你真的念財法的嗎? 不知道捐款收據每年報稅會繳上去嗎?08/29 13:37
155F→:所以我才說你自己打電話去查證, 我沒事幹麻備份捐款收據起來08/29 13:38
156F→:你真的已經到了無可禮遇的地步, 出版如果用到王建民的名字08/29 13:39
158F→:就有罪, 第一個會被告的是蘋果...你真的是學法律的嗎?08/29 13:39
161F→:我覺得超級好笑的, 你是真的要質疑我還是來反串的? :P08/29 13:40
164F→:顯然你沒有看過體育相關的書籍, 就在這邊大放厥辭了08/29 13:41
167F→:是阿, 那我幹麻跟你解釋? 跟什麼都不懂得人解釋然後被質疑08/29 13:42
168F→:果然是我的錯...我會好好檢討的..:P 不過你先去翻翻法律吧08/29 13:43
173F→:麻煩你去博客來書局多看一下再來問我問題, 你很弱耶08/29 13:44
177F噓:對你浪費唇舌是我的錯, 少則半年多則一年, 真相自明08/29 13:47
1F推:很多KKKKKKKKK08/26 07:49
4F→:20108/26 07:50
1F推:省08/26 07:42
4F→:........08/26 07:44
1F推:也太快了吧..:P08/26 07:40
3F→:轉播員加油阿..^_^08/26 07:40
1F→:好棒的表現08/03 09:31
10F推:你好認真....XD08/01 01:59
1F推:辛苦啦!! 鋼溫!!07/23 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