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SiaoBen1996
作者 SiaoBen1996 在 PTT [ LAW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477則
限定看板: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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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F→: 有錢喝酒酒駕沒錢繳罰單 真的酒駕撞死人10/22 12:23
56F→: 大概也是兩手一攤爛命一條你奈我何10/22 12:23
10F→: 警察不管民事糾紛 正常流程還是只能走法院10/20 19:53
11F→: 遷出房屋及返還不當得利10/20 19:53
4F→: 我就問連帶保人要怎麼租 除非吸引力10/16 12:43
5F→: 大到一個程度 不然這年頭誰做保誰傻逼10/16 12:43
3F→: 不想提高寫了也只是給你一張紙 不會因此還錢10/13 13:21
1F→: 直接給他監視器畫面上班頭尾呀 出勤紀錄只是要證明10/08 18:33
2F→: 工時及薪資有沒有少發 不是唯一依據10/08 18:33
3F→: 另外如果是月薪制的話 建議兩天直接用月薪/30*2就好10/08 18:35
4F→: 沒差多少不用自找麻煩 如果真的無法勝任 早點走總比10/08 18:35
5F→: 卡位東西擺爛放著到你趕他走好 那時候不止浪費薪水10/08 18:35
6F→: 還浪費時間10/08 18:35
7F→: 檢舉是他的權利 稽查來確認是他的工作 不用想太多10/08 23:25
8F→: 之前得罪鄰居一直被檢舉 結果縣府人員來覺得很棒主10/08 23:25
9F→: 動幫忙送優良餐廳評鑑還過了 被檢舉不用往心裡去 雖10/08 23:25
10F→: 然準備資料很煩 反正有問題就改善而已10/08 23:25
10F→: 你沒取消 按法源你就是得付三成的房費10/03 01:17
11F→: 但實務狀況頂多把你列為黑名單而已 甚至連同業互通10/03 01:17
12F→: 都懶 因為no show的狀況太普遍了 所以才會很多飯店10/03 01:17
13F→: 都要壓卡號或付訂金 會互相通報的一般都是自殺未遂10/03 01:17
14F→: 或通緝犯10/03 01:17
6F→: 有預謀的騙去大概就很難追了 例外大概是車手未滿2009/27 14:37
7F→: 跟他的父母討09/27 14:37
16F→: 我在鄉下有警察朋友抓到三個車手 都不到20,領了兩09/27 21:57
17F→: 三百萬才分到八萬,主謀在騙的時候還要車手拿自己的09/27 21:57
18F→: 安心旅遊補助名額讓他住飯店,超客家09/27 21:57
17F→: 同行業別他有註冊 同音都有可能會有問題了 同字..09/27 14:36
20F→: 金流過了多少 萬一未來有事你就是要連帶負擔同等金09/19 18:29
21F→: 額的求償,要思考人情跟風險是否能承擔09/19 18:29
22F→: 萬一被拿去作為詐騙集團的帳戶,騙了幾百幾千,受害09/19 18:29
23F→: 者找不到詐騙集團賠或是他們脫產就是找你09/19 18:29
1F→: 沒有固定車位的話 可以理解成有繳錢就一張停車證09/09 01:45
2F→: 他親戚把證借他而已吧09/09 0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