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勞基法問題

看板LAW作者 (小淘氣)時間3年前 (2020/10/08 16:39), 3年前編輯推噓0(0011)
留言11則, 2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爬過勞基法但真的無解 求各位大大提點 員工A來面試+觀摩第一天 第二天正式工作 第三天詢問是否能接受工作內容 表示自己多份兼職無法勝任 但其室友員工B願意試試 員工B來面試+觀摩共五個小時 第一天告知隔天可以來正式上班 但第二天上班前二十分鐘傳line給另一個同事表示無法上班 老闆很生氣 經由電話告知這樣的行為十分不負責任 如果隔天不來上班就不支薪 發薪日當天員工A來店裡領薪水 老闆跟員工A說明了員工B的事情經過 並給予面試+觀摩+第二天上班的薪水 並表示這樣造成老闆的困擾 該發的薪水還是會發 但員工B從來沒出現也沒有傳訊息給任何人 今天勞工局來店裡表示接到檢舉 想調閱員工B的出勤卡 但員工B只觀摩五個小時 原本第二天正式上班要給他出勤卡與納入勞保的資料 現在陷入個羅生門 想問大大這樣的情況有違反勞基法嗎?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9.16.25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02146378.A.CF6.html

10/08 18:33, 3年前 , 1F
直接給他監視器畫面上班頭尾呀 出勤紀錄只是要證明
10/08 18:33, 1F

10/08 18:33, 3年前 , 2F
工時及薪資有沒有少發 不是唯一依據
10/08 18:33, 2F

10/08 18:35, 3年前 , 3F
另外如果是月薪制的話 建議兩天直接用月薪/30*2就好
10/08 18:35, 3F

10/08 18:35, 3年前 , 4F
沒差多少不用自找麻煩 如果真的無法勝任 早點走總比
10/08 18:35, 4F

10/08 18:35, 3年前 , 5F
卡位東西擺爛放著到你趕他走好 那時候不止浪費薪水
10/08 18:35, 5F

10/08 18:35, 3年前 , 6F
還浪費時間
10/08 18:35, 6F
是啊 但現在是他來檢舉我們 我們真的一頭霧水 只是想確定我們沒有理虧 ※ 編輯: lori17 (39.9.16.253 臺灣), 10/08/2020 19:39:02

10/08 23:25, 3年前 , 7F
檢舉是他的權利 稽查來確認是他的工作 不用想太多
10/08 23:25, 7F

10/08 23:25, 3年前 , 8F
之前得罪鄰居一直被檢舉 結果縣府人員來覺得很棒主
10/08 23:25, 8F

10/08 23:25, 3年前 , 9F
動幫忙送優良餐廳評鑑還過了 被檢舉不用往心裡去 雖
10/08 23:25, 9F

10/08 23:25, 3年前 , 10F
然準備資料很煩 反正有問題就改善而已
10/08 23:25, 10F

10/09 07:04, 3年前 , 11F
「觀摩」是指?
10/09 07:04, 11F
文章代碼(AID): #1VVj1Aps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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