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second137
作者 second137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328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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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隨便講一講,考試分發有其規定!01/31 13:04
5F→: 但不是她說的這種規定,不懂別裝懂比較好!01/31 13:06
1F→: 只能“先比“敘至薦7,“後提“敘俸級01/24 16:28
3F→: 高考及格,加上有約聘年資或軍職上尉以上年資,即有可01/24 08:41
4F→: 能,請看公務人員俸額表,自行對照,同一俸點之薦6薦701/24 08:43
5F→: 薪俸額,除非被懲處減俸,不然不會減少薪俸01/24 08:45
16F→: 簡任升等考?108年考完就不再舉辦了!又多少公務員終其01/18 15:40
17F→: 一生,連報名資格都不符合。要薦9本俸最高級,有卡難!01/18 15:43
3F→: 直接考國考較實在!因為國考決定在於自己努力程度,01/17 19:27
4F→: 內部甄試決定在長官關愛的眼神,不確定因素太大了01/17 19:29
5F→: ,又錄事之上尚有執達員,錄事可否直接甄試上書記官,01/17 19:30
6F→: 恐怕亦有疑慮!總之,自己考上國考最實在。01/17 19:31
19F→: 上面所講的是雇員參加委任升等考,得改任委任書記官事01/18 08:14
20F→: 版主所問是特考及格之委任錄事(或執達員)經法院內部01/18 08:16
21F→: 甄試,改任三等書記官事,二者實屬不同程序,勿混淆01/18 08:17
22F→: 其實像高雄地院103年就有舉辦內部甄試,由執達員改任01/18 08:19
23F→: 三等書記官,即使已具薦任資格,還是只能先改任三等01/18 08:21
27F→: 三等書記官委4至委5,權理只能高2職等,故至少委2始能01/18 15:25
28F→: 權理三等書記官。但實際上大都是委5執達員(甚至薦任升01/18 15:28
29F→: 等考已及格)始得參加內部甄試,轉任三等書記官。01/18 15:30
2F→: 一個月可存多少錢?那要看個人吧!怎麼問別人都是不準01/11 09:43
61F→: 自己亂停車,被拖吊,剛剛好而已!爽到自己,艱苦01/03 09:45
62F→: 到別人,沒公德心的傢伙,被拖吊,剛剛好而已啦!01/03 09:46
2F→: 都說要繼續準備考試了,還在乎法警的升遷不易,在法院12/20 17:39
3F→: 裡像細漢的,好好準備早日考上其他的考試才重要吧!12/20 17:41
11F→: 通過升考等,一定升到9職等?未免太肯定了吧!12/19 19:41
12F→: 雖然一等通譯編制可到薦9,但一定佔得到缺?12/19 19:43
13F→: 就像地院一等書記官可到薦9,但通過升等考的三等書記官12/19 20:16
14F→: 誰有把握一定升得到一等書記官?12/19 20:17
3F→: 原來的人符合表五支領資格嗎?擬派任人員不符合表五資12/17 12:22
4F→: 格嗎?若然,或許可主張不用專業人員,反倒用非專業人12/17 12:24
5F→: 員辦理法制業務,人事管理措施顯有不當,以資救濟12/17 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