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sam680823
作者 sam680823 在 PTT [ Examination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25則
限定看板:Examination
看板排序:
3F推:好像在搶 考試懶人包福袋喔!! 大推~~~~~~~~~~~~~~~~~~~~07/07 09:12
13F→:那 關一=關到送醫 關二=關到肚子餓 (無聊補充...) XDXD.05/29 06:00
5F→:這位哥 說的不錯!04/07 11:24
6F→:依現況 沒背景的年輕人 靠自己 早點考公職 薪水好04/07 11:25
7F→:再來考大學研究所 與工作相關科系 又有公家補助 爽的勒!04/07 11:26
114F推:先考上普考四等或五等 再讀大學 若讀跟工作相關科系04/07 11:16
115F→:有公費補助 還可以 邊上班邊進修!!04/07 11:17
116F→:大學學歷只是一張紙而已!!不用太在意!!04/07 11:18
117F→:考上普考四等或五等 有不錯的薪水 再考慮讀大學吧!04/07 11:21
2F推:找上一級機關提起訴願 所以答案是行政院03/18 10:38
3F→:根據 訴願法 第四條 與 第七條 第八條 規定 為之03/18 10:39
7F推:我覺得你的爭點搞錯了! 雖然議員有這樣的特權。但爭點03/31 00:52
8F推:應該在於檢調系統有無法官同意的"搜索傳票"進而逕行聲押03/31 00:57
9F→:的動作。<檢警持票搜索時,是不可以拒絕的>03/31 00:59
10F推:再則,被告犯罪嫌疑重大,得不經傳喚逕行拘提:03/31 01:02
11F→:三、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03/31 01:03
12F推:之虞者。03/31 01:04
13F推:最後補充一點,民意代表在任期中是沒有刑事豁免權!03/31 01:12
6F推:一元司法-->英美法系 二元司法-->大陸法系03/30 22:33
9F推:乾脆建立一個 "國考書交易版"好了! XDXDXD....03/27 00:23
6F推:參照 訴願法第四條第七款 訴願法第五十八條03/15 00:46
3F噓:想太多 這個低薪又男女平等的年代 有工作做就要偷笑了!03/14 1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