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議員的不受逮捕特權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mike)時間13年前 (2013/03/30 23:24), 編輯推噓8(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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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制度法 第 51 條 直轄市議員、縣 (市) 議員、鄉 (鎮、市) 民代表除現行犯、通緝犯外, 在會期內,非經直轄市議會、縣 (市) 議會、鄉 (鎮、市) 民代表會之同 意,不得逮捕或拘禁。 近日的新聞 賴議員被羈押 是經過直轄市議會同意嗎? 又此項同意 是議長一人單獨決定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0.151.14

03/30 23:28, , 1F
休會中
03/30 23:28, 1F

03/30 23:35, , 2F
注意法條內容"在會期內".現在休會中.所以乖乖進去吧..
03/30 23:35, 2F

03/30 23:38, , 3F
目前休會中嗎
03/30 23:38, 3F

03/30 23:39, , 4F
會期內嗎?
03/30 23:39, 4F

03/30 23:49, , 5F
我問老師說會期與立院同 2~5 9~12月
03/30 23:49, 5F

03/31 00:04, , 6F
各級地方民意代表的開會時間有所不同 非與立法院同步
03/31 00:04, 6F

03/31 00:52, , 7F
我覺得你的爭點搞錯了! 雖然議員有這樣的特權。但爭點
03/31 00:52, 7F

03/31 00:57, , 8F
應該在於檢調系統有無法官同意的"搜索傳票"進而逕行聲押
03/31 00:57, 8F

03/31 00:59, , 9F
的動作。<檢警持票搜索時,是不可以拒絕的>
03/31 00:59, 9F

03/31 01:02, , 10F
再則,被告犯罪嫌疑重大,得不經傳喚逕行拘提:
03/31 01:02, 10F

03/31 01:03, , 11F
三、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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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1 01:04, , 12F
之虞者。
03/31 01:04, 12F

03/31 01:12, , 13F
最後補充一點,民意代表在任期中是沒有刑事豁免權!
03/31 01:12, 13F

03/31 01:31, , 14F
休會中 正解
03/31 01:31, 14F

03/31 07:44, , 15F
是不是除了會期內還要加上在議場內??
03/31 07:44, 15F

03/31 09:38, , 16F
台北市議會目前休會中,下一次定期大會是4月8日到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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