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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iverT 在 PTT [ Examination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7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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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業] 訴訟上和解
[ Examination ]43 留言, 推噓總分: +4
作者: richchan - 發表於 2018/06/07 22:26(6年前)
17FriverT: 訴訟上和解效力=確定判決效力 不適用解除06/08 01:16
18FriverT: 甲若是個正常人 會去取得執行名義直接強執06/08 01:17
19FriverT: 他腦子不正常跑去再告訴 也會被駁回06/08 01:18
20FriverT: 根本沒有討論乙是否可以時效抗辯的可能性06/08 01:19
21FriverT: 92年台上934的判決很常只被引意旨而忽略後段06/08 01:34
22FriverT: 「是上訴人雖得依私法上可解除之原因解除該和解契約,06/08 01:36
23FriverT: 但仍不得依已解除之買賣契約為請求」06/08 01:36
24FriverT: 雖然可以解除和解契約 但和解契約原本解除的那個契約是不06/08 01:37
25FriverT: 會回復的 所以不可能再請求履行原本的契約06/08 01:37
26FriverT: 為什麼要這樣說呢 因為回到你的問題 原契約不會回復06/08 01:41
27FriverT: 根本無從告訴 自然沒有乙主張時效抗辯的可能性06/08 01:41
28FriverT: 如果你認為一樓跟你有共鳴 一針見血的點出了你的疑惑06/08 01:43
29FriverT: 那請去把92台上934找出來完整看過一次先06/08 01:43
35FriverT: 哪裡講了一半? 他講得很明白 實體私法和程序公法切割06/08 02:14
36FriverT: 雖有雙重性但互不干涉 而不是如你所說的實體私法至上06/08 02:14
37FriverT: 而且你有沒有去把它判決主文的結論看完阿06/08 02:15
38FriverT: 有看完還會得出你回應的那幾行字 也太詭異06/08 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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