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reedlived
作者 reedlived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684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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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推: 我的原則還是:藥物沒有娛樂的適應症06/10 09:39
4F→: 已經藥物濫用,甚至成癮者,減害是可接受的06/10 09:40
5F→: 但對於原本沒使用娛樂性用藥的人,根本不該開始06/10 09:40
6F→: 而毒品除罪化,顯然開了藥物濫用的大門06/10 09:40
7F→: 板主您這篇文章說的只是"我找不到理由反對減害"06/10 09:41
9F→: 所以沒必要將這個口子撕開到無以復加,不是嗎?06/10 09:42
12F推: 我看到您上篇健康本位的敘述了,這一點我完全不贊成06/10 09:45
13F→: 應該說,你想要透過其他方式不健康(自殘?),是你的事06/10 09:45
14F→: 但是透過藥物,便是一種藥物濫用06/10 09:45
15F→: 沒有適應症的人吃Stilnox,很潮?這就是藥物濫用06/10 09:46
17F推: 如果你也承認這是藥物濫用,那癥結點便可窄化到06/10 09:50
18F→: 你明知道這是藥物濫用,但是為了"人道"(自由?)考量06/10 09:50
19F→: 而要繼續這麼做,甚至意圖推動毒品除罪化06/10 09:51
20F→: 而我的觀點是,從源頭就不該發生的事(藥物濫用)06/10 09:52
21F→: 已經發生了(成癮),就想辦法解決06/10 09:52
22F→: 但解決的方式絕對不是將藥物濫用合法化06/10 09:52
27F推: 垃圾食物不健康,但我自己也會吃呀(傷身是自家的事)06/10 09:59
28F→: 但是藥物使用不僅有健康考量,還有"必要性"06/10 09:59
29F→: 支持娛樂用藥的理論基礎,其實便是承認藥物濫用06/10 10:00
30F→: 好像,也許支持者已經分不清楚"藥物"跟"食品"的區別了06/10 10:01
31F推: 其實目前承認"減害"的存在,不已經是"合法管制"了?06/10 10:05
34F推: 一直跳針將藥物和食品混為一談,我想這就是問題所在了06/10 10:22
36F→: 也沒什麼好討論了,去爭取吧~ 但我不認為會成功06/10 10:23
37F→: 不僅立論基礎不夠,實行層面也有太多困難06/10 10:26
38F→: 是在解決問題,還是製造新問題?06/10 10:27
40F→: 從你們的推文,我看見理想家的人性光輝06/10 10:27
41F→: 雖然不贊成,但你們有你們的信念,就這樣06/10 10:28
50F推: 樓上,只因毒品是管制藥,垃圾食物是食品06/10 11:39
51F→: 藥物不等於食品這個前提如果不承認,只是白搭06/10 11:40
55F推: 我舉這個例子就是要指出兩者的差別06/10 11:42
57F推: 醣類(食物成分之一)是生存必要條件之一06/10 11:43
58F→: 對一般人來說,管制藥不是06/10 11:43
60F→: 當然任何成分過量都不好06/10 11:44
64F→: 一開始認不清食物藥物的差別,怎樣都是白廢唇舌06/10 11:45
76F推: 我在uka大的文章推文有說,支持除罪化不等於合法化06/10 11:49
83F推: 我覺得你只是把話題岔開,一直緊咬著食物可以,為何藥06/10 11:53
84F→: 物不行,不是很怪嗎?況且糖尿病才不是只有食物造成的06/10 11:53
85F→: ,未免太狹隘06/10 11:53
94F推: 抱歉,我道歉。只是如果沒有把食物藥物分開來談,就沒06/10 12:07
95F→: 有意義了。支持方還是覺得藥物濫用跟多吃一點食物而已~06/10 12:07
96F推: 更正 : “以為跟多吃一點食物一樣”06/10 12:09
129F噓: mass1995還在個人自由主義,說真的,你愛怎麼對待自己06/10 21:44
130F→: 是你家的事,但是使用藥物就是不行,別一副委屈貌06/10 21:44
131F→: 藥物濫用不只是過量,一開始目的都錯了還想討論06/10 21:45
132F→: FDA對於藥物的定義:06/10 21:45
133F→: A substance recognized by an official pharmacopoeia06/10 21:47
134F→: or formulary06/10 21:47
135F→: A substance intended for use in the diagnosis, cure06/10 21:47
136F→: mitigation, treatment, or prevention of disease.06/10 21:47
137F推: 毒品除罪化不等於合法化,請別再把藥物食物混為一談06/10 21:54
138F推: uka123ily大雖然對健康本位主義感到不以為然,但FDA對06/10 22:13
139F→: 藥物的定義依循此理是不爭的事實06/10 22:13
140F→: 而台灣的藥事法也是如此規定06/10 22:14
141F→: 翻遍全世界的藥典絕對找不到以娛樂為適應症的藥06/10 22:15
142F→: 若支持毒品除罪化,會讓有心人士偷渡合法化的理念06/10 22:21
143F→: 那其正當性和必要性恐怕都得重新評估06/10 22:21
144F推: 最後,藥物(毒品屬管制藥)、食物、菸和檳榔06/10 22:33
145F→: 截然不同的東西,一直被混為一談06/10 22:34
146F→: 甚至拿來當成毒品合法化的立論基礎...06/10 22:35
147F→: 然後輔以個人自由主義支持06/10 22:37
148F→: 甚至講得好像自己的觀念領先時代尖端、凌駕醫學06/10 22:38
149F→: 真的也是醉了。06/10 22:39
159F推: 的確雞同鴨講。你可以選擇抽菸、你可以選擇喝酒,但是06/10 23:25
160F→: 但是藥物就是有它的適應症,不是你想選擇使用就可以06/10 23:25
161F→: 你想吃健康食品可以,想戕害自身也由你,但是藥物不是06/10 23:26
162F→: 讓你任意使用的06/10 23:26
163F推: moon大如果您指的是"除罪化",我同意06/10 23:38
164F→: 但是就算"除罪",將藥物使用在不對的目的上還是錯的06/10 23:39
165F→: 這是我認為"除罪化"不等於"合法化"的原則06/10 23:40
166F推: 你想到海邊玩水,可以選擇買泳衣、衝浪板、水上摩拖車06/10 23:49
167F→: 第一、你買不到。第二、你根本搞錯坦克的用途了吧。06/10 23:49
168F→: 這根本不是什麼選擇不選擇的問題,不是嗎?06/10 23:50
169F→: 上面少推一句"但是你可以選擇買軍事用坦克來玩水"嗎?06/10 23:50
197F噓: mass1995,你說定義都是「某方人」的定義06/11 18:16
198F→: 反同方根據他們定義的「一男一女」,限縮同志結婚權,06/11 18:16
199F→: 挺同方不接受此定義,經過辯證,釋憲承認反方定義錯誤06/11 18:16
200F→: 醫療方根據他們定義的「藥物適應症」,限制藥物濫用,06/11 18:17
201F→: 而你們不接受此定義,又不對定義做出推翻,跳針的是你06/11 18:17
202F→: (按現行藥物定義,沒有適應症本就不該用藥)06/11 18:18
203F→: (如果你無法證明定義錯誤,那就只好遵守衍伸的規範)06/11 18:18
204F→: (你不如就承認你就是認為娛樂可以做為藥物的適應症)06/11 18:19
205F→: (然後你自己想辦法推翻目前的定義)06/11 18:19
55F推: 推這篇但更推lses6211大,原po沒有正面回答一些問題06/10 02:50
56F→: 這篇給我的感覺,嘗試說明:藥物濫用有歷史文化背景,06/10 02:52
57F→: 如果使用者在"不傷害他人"的前提之下,可以合法使用。06/10 02:53
58F→: 不知有無解讀錯誤?06/10 02:53
59F→: (我跟l大一樣覺得只提國民政府有點偏頗,但這我不在意)06/10 02:54
60F→: 而是你的"不傷害他人"的前提該怎麼成立?06/10 02:55
61F→: 你好像只著重在藥物對成癮者本身的影響,而忽略了,更06/10 02:56
62F→: 可怕的是,萬一他將這些藥物施加於他人,又該如何?06/10 02:57
70F推: 再推mrl1116,同運能夠從法學、醫學、社會學各面向證明06/10 07:41
71F→: 同婚本身是基本人權而且不會損及別人的權利06/10 07:42
72F→: 然而支持娛樂性用藥的一方,卻不斷提出許多"假設"06/10 07:43
73F→: 假設藥物濫用的人不會傷害別人、06/10 07:43
74F→: 假設管制藥品,牽扯到許多檯面下的黑市買賣06/10 07:44
75F→: 假設毒品除罪化,就可解決藥物濫用的問題06/10 07:45
76F→: 您將這個餅畫得很大,卻沒有能力證明你說的一切06/10 07:46
77F→: 上面更正為"假設管制藥品,不會牽扯到黑市買賣"06/10 07:48
79F推: 最後,就算同婚不斷被抹黑,都還是可以一一闢謠,06/10 08:06
80F→: 沒有任何絲毫站不住腳、理虧的地方06/10 08:07
81F→: 那麼,支持娛樂性用藥,如何針對各點疑慮一一說明?06/10 08:08
87F推: 首先我還是不認為「藥物」有娛樂的適應症,其實落入06/10 08:24
88F→: 框架討論這些,已經有違藥物的價值。06/10 08:24
89F→: 如果硬是順著原po文章討論,至少有幾點他尚未正面回答06/10 08:24
90F→: 1.如何證明娛樂性用藥可以在"不會傷害他人"的前提使用06/10 08:25
91F→: (其實這點證明不來,後續也不用討論了吧)06/10 08:25
92F→: 2.如何訂定合理的規範?包含:06/10 08:25
93F→: (1)各種物質的"可接受濃度範圍",怎樣算超標?06/10 08:26
94F→: (2)如何合理管制藥物總量、個人取得數量?06/10 08:26
95F→: (3)如何解決管制藥物總量,而依然存在的黑市問題?06/10 08:26
96F→: 以上只是我能想到的冰山一角06/10 08:26
106F推: 您試圖將反對方冠上"討厭"(歧視?)藥物施用者的名目06/10 09:24
109F→: 我從一開始,反對的就是藥物有不合理的適應症(娛樂)06/10 09:24
110F→: 另外,因藥物濫用造成的社會新聞還會少嗎?06/10 09:25
115F→: 同意可以傷害自己又如何呢?用藥物達成此目的就是濫用06/10 09:28
116F→: 沒有哪種藥物的適應症是娛樂或幫助自殘的06/10 09:30
117F→: 所以可否自殘和可否使用藥物來娛樂完全是兩回事06/10 09:32
145F推: 推clione33,若只是除罪化可接受,合法化太荒謬06/10 11:33
146F→: 就像通姦除罪化不等於通姦合法化06/10 11:34
147F→: 而原po的文章,除了討論除罪,更加入合法思維06/10 11:35
148F→: 這是我無法認同之處06/10 11:36
90F噓: 噓cursedsoul,不是因為減毒,而是你的心態06/08 15:44
91F→: 1.吸毒從來就不是同志議題,無關性傾向。06/08 15:44
92F→: 2.我反對不同訴求的社會運動互相牽扯,可以分開支持06/08 15:44
93F→: 3.減毒是避免突然停藥副作用反噬,終極目標是停藥06/08 15:45
94F→: 4.但是你一開始就認為毒品是合理的行為06/08 15:45
95F→: (”有紀律施用,娛樂又安全”一說)06/08 15:46
96F→: 企圖在幫助成癮者戒癮時,合理化吸毒,其心可議06/08 15:46
102F→: 5.難怪同志被汙名,因為都是自找的,還有像cursedsoul06/08 15:46
105F→: 這樣的豬隊友為恐天下不亂06/08 15:46
116F推: 你自己巴不得將頭卡進帽子裡,這樣的要求第一次看到06/08 15:55
117F→: 言盡於此06/08 15:55
165F噓: 噓cursedsoul06/07 14:54
166F→: 藥物的使用有一定的適應症06/07 14:55
167F噓: 威而鋼可在醫師處方下使用,是因為有人真的需要它才能06/07 14:57
168F→: 完成性行為06/07 14:57
169F→: 嗎啡在醫師處方下可作為止痛劑06/07 14:58
170F→: 但是從來沒有什麼藥物的適應症是“娛樂”06/07 14:59
171F噓: “有紀律施用,娛樂又安全”這句根本完全錯06/07 15:02
172F→: 一開始就不該以“娛樂”為目的使用藥物06/07 15:02
245F噓: cursedsoul你能以性愛比作藥物我也是醉了06/07 16:39
246F→: 藥物是幫助真正有需要的病人06/07 16:39
247F→: 病人不使用正確藥物,會受害嗎?會!06/07 16:40
248F→: 沒病的人不做愛會損及自身嗎?不會!06/07 16:41
249F噓: 上句改成 “一般人不做愛會損及自身嗎?不會”06/07 16:43
250F→: 做愛跟疾病完全是兩回事06/07 16:43
255F噓: 如果你是醫療人員,真該為自己感到羞愧06/07 16:45
264F噓: 如果你不是醫療人員,那你大力鼓吹違法行為到底是何居06/07 16:48
265F→: 心06/07 16:48
272F噓: cursed沒有正確認知不就在說你自己06/07 16:55
273F→: 違法的事到底有什麼好再硬凹06/07 16:55
8F推: 推06/07 00:43
2F→: 離工作地點比較近,否則就住宿舍就好06/06 12:37
9F→: 樓上知道附近出租的單人套房請推薦06/06 18:12
10F→: 其實prefer自己住,但找不到單人房06/06 18:14
27F推: 推鳶嘴山,其實有點危險 ><06/02 11:08
79F推: 豬隊友無誤,犯法就是犯法05/29 21:56
1F推: 推05/26 00:13
22F推: 別出心裁,發人深省XDD05/11 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