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Puff1009
作者 Puff1009 在 PTT [ C_CenterWork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40則
限定看板:C_Center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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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F→:雖然我不喜歡組務先前的公告判決 但first板主這次確實也03/06 22:51
68F→:發言不妥,龍鳥板主已經很盡力在漫吐呼籲大家和平理性了03/06 22:52
69F→:如果連剩下的另一個板主也無法理性處理事情03/06 22:52
70F→:那麼漫吐板會很難順利運作03/06 22:52
71F→:盼firstkiki板主三思 (畢竟板主的立場和一般鄉民不同)03/06 22:53
118F→:同樓上 板規並沒規定一定要道歉 所以這篇的訴求有點怪03/07 18:35
119F→:不道歉就是兩支警告 若再加一支就是公海一周03/07 18:35
120F→:不過身為一個會逛漫吐的板友而言 我也覺得板主應該比其03/07 18:36
121F→:他人更謹言慎行,事實上不光是板主,組務等亦然03/07 18:36
122F→:不然無法領導我們這些使用板的板民03/07 18:37
123F→:至於人身攻擊 大家都應該避免 而不是只有板主03/07 18:37
124F→:這次事件延燒時間很長 我也對自己先有點過於激動感到抱歉03/07 18:38
591F推: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所以現實生活中有罪犯鑽法律漏洞03/03 12:36
592F→:即使犯了罪也因為他鑽漏洞可判無罪 這也是國家法律的錯?03/03 12:36
593F→:事實上就是不管怎麼改 只要你有心 人人都可以鑽洞03/03 12:37
594F→:小組長和組務願意花時間處理漫吐的事情 大家都很感激03/03 12:37
595F→:但放話要大家有本事把板規寫清楚 不然一切你說了算03/03 12:38
596F→:這種態度實在無法服眾03/03 12:38
597F→:既然這是你的"卓見" 那我們漫吐板友的拙見就當放屁吧!03/03 12:39
602F→:抱歉 我不是學法律的 我想表達的只是很單純的一件事03/03 14:30
603F→:絕對不可能有滴水不漏的法律或板規03/03 14:30
604F→:以這次來說 板歸是例示 不是列舉03/03 14:31
605F→:法條也一樣是例示 不是列舉 但小組長卻一定要講成列舉03/03 14:31
606F→:大絕招的板規本來就是概括條款 不可能全部列舉03/03 14:32
607F→:明明就是小組長解讀錯誤 現在卻硬要弄得板主修改板規03/03 14:32
609F→:那下次出現另一個變形大絕招 也一樣可以鬧到組務區03/03 14:33
610F→:然後說板規沒有列舉 (儘管板規都列示了)03/03 14:33
612F→:我想表達的只有這件事情 先前推文舉例不好是我的錯03/03 14:34
620F→:喔 所以法律是把怎麼殺人、殺人方法都一一列進去是嗎?03/03 14:42
621F→:"反正跟組務槓上 後果自己知道的嘛(攤手)"這算威脅嗎?03/03 14:43
623F→:殺人過程、有無蓄意...等等 當然都會影響判決03/03 14:45
624F→:今天就是有人踩了板規 大家都覺得明明是大絕招03/03 14:45
625F→:但小組長卻覺得踩板規是一回事但不是大絕招...03/03 14:45
627F→:過去順理成章覺得是大絕招的東西 突然又要板主列增板規03/03 14:46
628F→:看了下面的申訴制度 球員裁判場地都是你們的...03/03 14:46
1F→:我覺得火影現在的鳴人很爛 但有人和我說鳴人成長又不是三02/27 18:17
2F→:分鐘 給他個百來回成長吧!要我不要現在吐槽02/27 18:17
3F→:你覺得合理嗎?02/27 18:17
4F→:還有那篇原文內根本就沒提啥3分鐘 從頭到尾都你自己在提02/27 18:18
5F→:這篇上訴文真的好奇怪 ~"~02/27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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