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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uehong 在 PTT [ SENIOR_BM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48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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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噓: 以前就水桶過的那些爭議點 不需要再列入新的判決文吧02/19 00:19
6F→: 一事不二罰,我都為我過去說的話付過代價了02/19 00:38
7F→: 我先講好,全民國防那篇我是持有成績單的。也可以跟ptt02/19 00:39
8F→: 一起拍在同一張。但我必須將個資塗掉02/19 00:39
1F噓: 以前就水桶過的那些爭議點 不需要再列入新的判決文吧02/19 00:19
6F→: 一事不二罰,我都為我過去說的話付過代價了02/19 00:38
7F→: 我先講好,全民國防那篇我是持有成績單的。也可以跟ptt02/19 00:39
8F→: 一起拍在同一張。但我必須將個資塗掉02/19 00:39
1F推: 我是職校1%繁星上國立大學的,我那年繁星校排是看所有科02/17 22:39
2F→: 目,我體育不好,體育老師還主動問我說「需要繁星的話可02/17 22:39
3F→: 以跟他討論」...02/17 22:39
4F→: 但我後來還是有靠自己拿到80分02/17 22:40
12F推: 我那年確實是總成績。所以非學科一樣不可放02/17 23:10
24F推: 對不起,大家迴響不好02/18 00:21
2F→: 我的建議:可以將實際校名已代號取代08/09 02:58
3F→: 照你這樣說我自己貼裸照你就可以散步裸照了嗎08/09 02:58
6F→: 裁判原因如果是舉證言詞反覆的話,明明就可以用代號代替08/09 03:00
7F→: ,如A校、B校等08/09 03:00
2F→: 十年前就是學測指看了好嗎08/06 08:35
2F→: 十年前就是學測指看了好嗎08/06 08:35
11F→: 不會騎檔車 塑膠車比較方便07/31 04:09
11F→: 例示不以一個為限吧02/18 16:29
13F→: 那你就一邊笑去吧02/18 16:32
17F→: 你可能誤會了,我也有在深藍發過文,至於誰重要誰不重要02/18 16:39
18F→: 應該就輪不到過氣的前版主評論了吧...02/18 16:39
22F→: 你還真會放馬後炮02/18 16:42
24F→: 都講完了才在評論你覺得哪篇文章廢XD不知道你在任版主的02/18 16:43
25F→: 這段時間是不是也是這麼主觀地判很多文章死刑02/18 16:43
27F→: 那是因為你曾經握有公權力,對你做個檢視不行嗎?02/18 16:45
32F→: 一般使用者如果看到過去有人用「八卦」的字眼沒怎樣,應02/18 17:03
33F→: 該都會信賴八卦字眼不會影響實際上的主題吧,所以我光看02/18 17:03
34F→: 那個概括規定,當然不會預料到原來新版主對於「八卦」兩02/18 17:03
35F→: 字有不同看法02/18 17:03
37F→: 如果現任版主很在意八卦兩字,那寫進例示也可以避免文意02/18 17:07
38F→: 不清、或是信賴過去的判決,你一直講例示概括,那我提信02/18 17:07
39F→: 賴保護原則可以嗎?我看到以前的案例是「八卦」過關所以02/18 17:07
40F→: 我信賴執法者02/18 17:07
47F→: 5-6. 板規之不足,得以判例補充於板規之中02/18 17:13
50F→: 至於會提到判例,是我自己先把版主的說法講成「慣例」然02/18 17:15
51F→: 後版主的回覆又提「判例」才會造成我們花太多時間在討論02/18 17:15
52F→: 判例上。但實際上剛才已經確定八卦一案目前本來就不是判02/18 17:15
53F→: 例02/18 17:15
55F→: 至少這次的討論有得出一個共識:也就是八卦一案本身目前02/18 17:16
56F→: 非判例,所以你就不用再講這個了吧02/18 17:16
60F→: 那判例的討論可以結束了吧?就已經非判例了還一直講判例02/18 17:17
61F→: 因為方才已經達成共識確認非判例了不是嗎?02/18 17:18
63F→: 你要不要先看看脈絡啊?我一開始是把版主聲稱的「過去都02/18 17:19
64F→: 這樣認定」講成是他的「慣例」,後來版主同步轉寄給我的02/18 17:19
65F→: 信中首次提到判例,02/18 17:19
68F→: 我對「判例」的了解就是5.6所說的判例要寫進版規,因此02/18 17:21
70F→: 後來到這版時我才花很多時間再問說為什麼版規裡面找不到02/18 17:21
71F→: 判例02/18 17:21
73F→: 阿後來才確認根本不是判例 是版主講錯我也把重點放錯了。02/18 17:21
82F→: 咦,後來不是你自己提起判例的嗎,講一講還叫人乖,你以02/18 17:23
83F→: 為別人是不會爬一下先前講了什麼嗎02/18 17:23
86F→: https://i.imgur.com/7hV0kGz.jpg02/18 17:25
90F→: 啊不然呢,他還有什麼分身是嗎,笑惹02/18 17:27
92F→: 判例就是判例 跟判決不同 法學上這兩個概念就不同了 版規02/18 17:28
93F→: 也有另外規定判例是什麼 判例就是判例,沒有別的稱號了02/18 17:28
102F→: 那你在表達想法上可能要再加加油耶02/18 17:30
106F→: 我提醒你,概括不是免死金牌,如果概括這麼猛,就不需要02/18 17:33
107F→: 多此一舉再例示了,每個東西的存在都有他的意義02/18 17:33
110F→: 請你想看為什麼執法者當初不要只概括就好,還要多幾個字02/18 17:34
111F→: 例示02/18 17:34
115F→: 沒問題了,感覺已經很難再講出什麼新想法,就先這樣吧。02/18 17:38
1F→: 慣例,你要不要乾脆列舉一張禁止出180.204.3.2 02/18 12:11
2F→: 現的(包括但不限於)詞目表阿180.204.3.2 02/18 12:11
1F→: 你轉寄給我時,本文似乎尚未補完,但您在13第多已經補完,02/18 14:02
2F→: 那我應該就沒有公開私人信件的疑慮了02/18 14:02
3F→: 我認為我們在SENIORHIGH發文的當下便同意您事先擬好的契02/18 14:03
4F→: 約(也就是版規),換句話說如果是無法經由推導而得知的細02/18 14:04
5F→: 節,又沒有正式公告增補的話,版友可以不需配合你的「提02/18 14:04
6F→: 醒」,因為你的提醒並不在當初我們合意的契約中。02/18 14:05
7F→: 版主有版規的最終解釋權沒錯,但請注意你的解釋不要變成02/18 14:06
8F→: 一種變相的「造法」。以今天我的疑問來說,既然你認為泛02/18 14:06
9F→: 高中點可以接受,那你的公權力可能就不應該變成是標記、02/18 14:07
10F→: 或是提醒後刪文02/18 14:07
11F→: 關於「判例」的部分(PS.我並沒有使用「判例」這個字眼)02/18 14:42
12F→: 所以我先暫且假設這是版主的習慣法。我因為擔心未來無法02/18 14:42
13F→: 自刪所以先刪光。但我記得版主一開始的說法是「八卦」在Y02/18 14:43
14F→: 大意是說「問八卦在慣例上是他版事務」02/18 14:44
15F→: 所以我才會質疑說他要用慣例來當理由並不合理。處罰的原02/18 14:45
16F→: 則應該是要明確寫入文章,涉及限制自由的罰則部分哪有在02/18 14:46
17F→: 適用習慣法的啊?02/18 14:46
18F→: 我是跟他反應他所謂的「慣例」本來就要寫進版規裡面02/18 14:48
21F→: 5-6. 有提到你所講的「判例」02/18 14:57
22F→: 不過「八卦」這件事只是過去的判決,也沒有被補充進版規02/18 14:58
23F→: 裡面02/18 14:58
26F→: 所以「八卦」這件事確定非判例了吧?02/18 15:07
31F→: 我是一般的使用者,我光是剛才去找我原先懷疑不合格式的02/18 15:17
32F→: 公告文,就有一百多篇。使用者實際上在看版規無法得知他02/18 15:18
33F→: 過去怎麼認定,再說我的案例是主題在問有關高中課綱的事02/18 15:18
34F→: 我也不太可能每次發文前都要先翻查過去所有判決去知道他02/18 15:19
35F→: 過去怎麼認定02/18 15:19
37F→: 註:一百多篇是說光是剛才的翻公告文總數多達一百篇,非02/18 15:20
38F→: 指我懷疑100多篇皆不合格式02/18 15:20
43F→: 我是之前看到有人公告文的加註個人意見有點輕浮;而且對於02/18 15:25
44F→: 他版事務的認定好像有點武斷。我剛才在高中版搜尋「八卦02/18 15:26
45F→: 還真的找到很多篇,但是並沒有沒認定是他版事務,所以到02/18 15:27
46F→: 底是……?02/18 15:27
47F推: 我的意思是說我收到信件時沒看到原文已經補上他的解釋,(02/18 16:55
48F→: 可能是我手機連線問題),所以我才因為擔心犯上妨礙秘密02/18 16:55
49F→: 而有所顧忌,02/18 16:55
50F→: 所以不是我指控他,而是我擔心會被他指控。02/18 1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