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PttAmy
作者 PttAmy 在 PTT [ tax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45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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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我不知道答案,但我建議可以google,或直接打電話問國稅局01/29 09:18
3F→: 比在這邊等答案好01/29 09:18
15F→: 贈與稅跟增值稅,生前移轉本來稅就比較多.12/03 09:11
16F→: 市價才八十幾萬,看要不要直接用買賣的,把金流做好.12/03 09:13
17F→: 另外,如果有時間的話,可研究自己辦, 一般買賣要委託第三人12/03 09:14
18F→: 辦,是因為雙方不認識,買方不信任賣方,賣方不信任買方,必須12/03 09:15
19F→: 找個第三人12/03 09:15
20F→: 這個例子應該沒這個情形12/03 09:15
48F推: 謝謝樓上這麼辛苦的打了這麼多,長知識了06/25 13:59
3F→: 你有確定矯正牙齒可以報醫療費用嗎?除非是因為醫療需要而05/08 09:35
4F→: 矯正,如果是因為美觀的話,應該是不能報醫療費用喔05/08 09:35
45F→: 這個保險金是否是遺贈的性質,因為被贈與人非繼承人,然後07/16 10:32
46F→: 遺贈的納稅義務人是誰,也許從這部份去主張.我認為如果真要07/16 10:33
47F→: 主張,要書面提出,用口頭問,承辦人也沒辦法決定.你的例子07/16 10:34
48F→: 不常見,但我不覺得台灣都沒發生過,單身者保險受益人給兄弟07/16 10:35
49F→: 姊妹的小孩,也不奇怪,但姪甥不是繼承人啊,兄弟姊妹才是07/16 10:36
50F→: 當然是單身,父母也不在時,那就兄弟姊妹繼承了07/16 10:37
51F→: 不好意思,我邊想邊寫,寫到這邊的結論就是,我認為國稅局07/16 10:39
52F→: 絕對有先例07/16 10:39
14F→: 請google,房客講的他被罰的那部份應該是真的,但國稅局會把06/01 12:05
15F→: 錢退給你,進而房客要求你抵免未來的房租,這個應該有問題06/01 12:06
16F→: 你房租應該有報稅吧,不然這次你應該也被追繳,在有報租金06/01 12:07
17F→: 租金收入的情況下,其實你並沒有多繳或少繳到稅06/01 12:08
18F→: 房客現在繳的可能是罰金而不是稅,罰金是他自己要負責的06/01 12:28
19F→: 那有抵繳未來租金的道理06/01 12:28
4F推: 你實體發票都印出來了還會是無實體嗎05/28 00:07
1F→: google撫養親屬,國稅局網站有寫要件,父母的職業?要是我是04/25 16:13
2F→: 你的話,我會報看看,因為是否承認學籍,跟國稅局是否認定是04/25 16:14
3F→: 學生,可能是兩回事.如果被剔除,補繳就好04/25 16:15
5F→: 請問樓樓上i大,那開電子發票的店家一定要能存共通載具嗎?03/12 14:05
6F→: 因為有的店家(很少),我拿手機條碼給他說存在載具,他說他們03/12 14:06
7F→: 一定要印出來,是設備的限制,還是他們求方便?03/12 14:06
2F→: 反正你的重點是要"賦稅公平",直接檢舉就好01/26 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