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扶養20歲以上兄弟姐妹

看板tax作者 (freshbear)時間6年前 (2018/04/25 14:49), 編輯推噓1(103)
留言4則, 2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各位好,搜尋版上文章,但個案還是有疑問: 年滿20歲的妹妹於去年6月至歐洲攻讀研究所, 106年全年無所得收入,雖戶籍相同但無同住事實。 有扶養事實但無記錄 (都是兌換外幣後給歐元現鈔)。 而妹妹在歐洲就讀的研究所,非台灣承認的學籍 (之前申請就學貸款時發現台灣承認該校但不承認就讀科系) 這個情況下,如附上妹妹的學生証/學費証明/在學証明,及全戶的戶籍謄本 就可以由姐姐(本人)申報扶養嗎? 感謝各位解惑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3.97.21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524638953.A.194.html

04/25 16:13, 6年前 , 1F
google撫養親屬,國稅局網站有寫要件,父母的職業?要是我是
04/25 16:13, 1F

04/25 16:14, 6年前 , 2F
你的話,我會報看看,因為是否承認學籍,跟國稅局是否認定是
04/25 16:14, 2F

04/25 16:15, 6年前 , 3F
學生,可能是兩回事.如果被剔除,補繳就好
04/25 16:15, 3F

05/01 19:35, 6年前 , 4F
姐姐扶養妹妹只有免稅額沒有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喔
05/01 19:35, 4F
文章代碼(AID): #1Qu2Jf6K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