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postseptemb
作者 postseptemb 在 PTT [ Aviation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49則
限定看板:Aviation
看板排序:
30F→: 某樓買張票 到處酸星宇 真不簡單01/04 15:40
48F噓: 去日 本 護照加 簽 好了 你 真棒 啊12/29 17:56
180F推: 插個嘴 如果爭點是民事賠償 依這兩位身分04/15 13:12
181F→: 應該會考慮國賠問題04/15 13:13
182F推: 這兩位目前也看不出來有故意或重大過失04/15 13:21
183F→: 國賠後賠償機關不會向該二位求償04/15 13:21
184F→: 但如果最後法院是認定他們無過失 那就連國賠問題也沒04/15 13:22
185F→: 公務員/國家 均無賠償責任04/15 13:23
28F→: 3年前搭在成田搭TZ 是穿TZ服裝的人(日籍)幫我checkin02/17 18:36
29F→: 現在不知如何02/17 18:37
50F→: 安排隔天的班機,是酷航履行未履行的運送人契約義務02/19 12:55
51F→: 在法律上這不是"賠償"或"補償"02/19 12:56
6F→: 若您已訂妥機位卻因航班超額訂位而不情願地被拒絕02/17 11:49
7F→: 登機,您仍有權立刻得到照顧及賠償02/17 11:50
8F→: 不過這是歐盟法規 歐盟國家域外不適用喔02/17 11:51
9F→: 定型化約款的法律效力 建議研究看看02/17 11:52
10F→: 乘客有權利 他要當場請求 後續請求 是他自己決定02/17 11:52
16F→: 這件事的教訓是 某些廉航確實服務比較差02/17 11:54
17F→: 就算法律上有權利 當場得不到照顧 權利的價值就低了02/17 11:55
20F→: 至於推衍成乘客不應當場行使權利 未免太過02/17 11:56
28F→: 代理就是代表本人 本公司必須透過其代理提供應有服務02/17 12:01
32F→: 如過在歐盟 航空公司就要透過其當地代理履行法定義務02/17 12:02
33F→: 今天是因為事件非在歐盟 所以沒這個法定義務罷了02/17 12:03
36F→: 跟代不代理實在不相關02/17 12:03
38F→: 這件事日本代理確實不能解決啊 因為本公司不想管02/17 12:05
39F→: 但乘客有沒有權利跟代理吵? 有啊! 因為你是代理商啊02/17 12:05
43F→: 怎麼會呢 吵的意思就是跟代理爭取啊 不想摸摸鼻子走02/17 12:07
44F→: 怎麼會吃免錢飯呢02/17 12:08
46F→: 這件事的教訓就是 在亞洲搭廉航 就是沒法定義務保障02/17 12:09
47F→: 一般人更不可能事後去向法院爭取權利02/17 12:10
51F推: 法律用詞如有哪利不正確 尚請前輩指正喔02/17 12:12
122F→: 奉契約條款至上為圭臬 真是相當古典的法律解釋方法02/17 15:28
128F→: 樓上別這樣 這個法律解釋方法基本上已非現代法學所用02/17 17:41
43F→: 期待樓上開示ㄧ下「細看」後心得02/17 09:01
49F→: 上面網友說當事人語言不通所以誤解地勤意思?02/17 08:54
50F→: 有事實根據還是自己腦補?02/17 08:54
118F推: 樓上上的意思是兩顆引擎都沒壞? 只關掉一個正常的?07/02 15:35
170F推: 感恩達拉斯男大大 教導我們面對航空公司的正確態度07/01 07:42
171F→: 不然以後會被美國TSA抓走 真是嚇屎我了07/01 07:43
138F推: BR(B7)還不就是靠公關 --> 救援姍姍來遲05/21 18:49
162F推: 了解某c的邏輯了 B7-> 沒熄火過嗎? 還是沒通報所以05/21 20:03
163F→: 大家不知道?05/21 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