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PECH19
作者 PECH19 在 PTT [ Examination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45則
限定看板:Examination
看板排序:
25F推:進入宇法討論區搜尋 鋒的文章。03/29 18:41
26F→:http://www.lawspace.com.tw/digiBoard/digiBoard.asp03/29 18:41
27F→:查詢欄空白欄位打上 “鋒”03/29 18:42
28F→:以關鍵字查詢文章下拉 點選以「發表人」查詢或以「回覆人03/29 18:42
29F→:查詢。如果有無法囊括你想問的問題,你也可以在討論區問他03/29 18:43
30F→:(不過熱心總是有減退的時後)03/29 18:43
13F推:記得以前健身房櫃檯人員提供我段練大小腿肌方式之一,也同02/14 19:28
14F→:本篇文有異曲同工之妙。深蹲後,再猛力的彈跳起來,一回合02/14 19:29
15F→:練25次。深蹲時「膝蓋骨不要超過腳趾頭」,所以臀部會略翹02/14 19:29
16F→:可以藉由鏡子調整自己的姿勢。02/14 19:29
17F→:雖然我不考三四等警察也不考警研,立定跳遠完全沒在擔心的02/14 19:30
18F→:但我還是得痛苦的練跑,大小腿肌還是要練。網路上既然有人02/14 19:30
19F→:藉由深蹲起立法完成這項任務,表示它是個可行之方法。櫃02/14 19:31
20F→:櫃: 健身房器材可以練大小腿肌,但時間不足時,可以練深蹲02/14 19:32
8F推:運費你負擔,......廝~02/02 13:45
41F→:搖頭01/25 23:24
5F推:長的比較正的才需主動聯絡承辦人01/22 18:48
23F→:部長: 可是我還沒開始玩單複混合01/16 23:48
14F推:問題一:倘翻拍後洩漏可以討論監視器的性質是否該當刑法01/14 19:04
15F→:318-1所謂「其它相關設備」,知悉或持有他人秘密而洩漏。01/14 19:04
16F→:本例非謂工商秘密,是故傾向不該當刑法317條。01/14 19:05
17F→:問題二:可能成立也可能不成立。01/14 19:05
18F→:猥褻物品的概念無法做靜態的認定 應視造成的負面影響是什01/14 19:06
19F→:麼,本例並未對性行為為描述或對身體部位為特寫,…01/14 19:06
20F→:@#$% 引起性慾,使人心生羞恥感厭惡感......01/14 19:07
21F→:問題三 可能只有民事問題01/14 19:08
22F→:問題四 可能成立可能不成立01/14 19:08
23F→:影片內容曝光,是否造成名聲生負面評價可以討論,然應指有01/14 19:09
24F→:害於他人名譽的具體事實。01/14 19:09
25F→:我還不是個咖....希望你知道。01/14 19:10
26F→:不具參考性01/14 19:10
32F推:防寒最佳選擇就是跑步。上榜的最佳態度就是冷漠12/28 22:27
33F→:希望我不要把你帶壞12/28 22:28
34F→:後面那段是補習班老師的名言12/28 22:33
28F→:所以考政一直改,是有助司法改革...嗎?12/18 19:52
31F→:你說的確實正確嗎?12/18 20:21
34F→:長官:我們正在展現民意非怨天尤人。12/18 20:36
38F推:司法官律師為何不一試申論定局為何要搞選擇題?12/18 20:48
39F→:想到了,閱卷容易....12/18 20:50
40F→:我覺得司法考試已經改很多了,不用再改了~給董保城12/18 20:52
8F推:陰律不是世俗人可以理解的。堅持自己的修行阿~ 呵12/02 2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