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pbbrabbit789
作者 pbbrabbit789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28則
限定看板:全部
看板排序:
2F推: 出去走走,找份工做看看邊想,總有喜歡的。喜歡不一04/09 22:11
3F→: 定適合,適合不一定喜歡04/09 22:11
4F推: 想想你的目標是要專長技術或是錢。04/09 22:49
30F→: 替代性高、很操、低薪,職場媽媽比較能接受低薪、忍04/09 22:42
31F→: 耐、沒發展性。04/09 22:42
32F→: 或是主管跟人資覺得女生比較細心,直接套主管話就知04/09 22:57
33F→: 道了。04/09 22:57
7F→: 未滿5人,雇主可以保勞保但小於5人並不強迫,雇主為11/29 14:51
8F→: 了安全應加保團保,勞工自身也要參加就業保險繳國民11/29 14:51
9F→: 年金 或 改投職業工會其他認定團體投保單位進行加保11/29 14:51
10F→: 勞保。11/29 14:51
21F→: 比中部薪水低 ,沒本事請不要出來亮薪資11/23 16:48
32F噓: 聯合重工專酸草莓這麼認真看幹嘛?04/10 21:50
66F→: 取中位數概念… 不是年輕人喜歡服務業…是因為至少11/23 00:01
67F→: 有22k 現在工廠連16k. 都沒有還輸給泰勞。11/23 00:01
74F→: 不是年輕人不去工廠,而是薪水比外勞低,也不給年輕04/10 21:53
75F→: 人機會04/10 21:53
5F→: 違法合約是無效的!看你要鬧新聞還是要告刑事侵占、11/23 16:51
6F→: 詐欺還是民法損害賠償 。11/23 16:51
8F→: 樓上謝謝批評指教,端看敘述面確實是行為違法在先也11/24 00:04
9F→: 尚未加保,再者簽任何契約也有虛偽意思表示在民法上11/24 00:04
10F→: 也有詳細規定,又違反勞動基準法工作沒給工資明細、11/24 00:04
11F→: 預扣薪資、未加保動作。若契約有明定未做滿要賠違約11/24 00:04
12F→: 金那就看否為定期契約。11/24 00:04
13F→: 當然可以向當地勞動檢查處匿名檢舉,派員去大動作檢11/24 00:11
14F→: 查。11/24 00:11
14F→: 要年底公司 要紅就給他紅。11/23 16:53
4F→: 對方只負責推介和發薪,第一次對方換掉你他可以找人11/18 01:34
5F→: 頂算幫雇主免費再推介一次,第二次你自己開口?要你11/18 01:34
6F→: 走就按你簽的書面契約走,連書面都沒讓你簽就做派遣11/18 01:34
7F→: 工才算違法可以,投訴到他關門撤牌照。11/18 01:34
8F→: 不管怎樣 除非自己開口 ,要你走也是要按勞基法。11/18 01:44
4F→: 樓上全部湊湊就是答案。11/14 01:06
5F→: 頂多21k要輪班,常看求職報紙狂登…11/14 01:06
86F推: 肇事妖妖!為什麼夭夭!八豆么么 啦XD11/10 2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