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Otter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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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tter3 在 PTT [ Christianity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766則
限定看板:Christianity
Re: [心得] 教會如何面對同婚合法後的階段?
[ Christianity ]21 留言, 推噓總分: +1
作者: Llingjing - 發表於 2016/12/26 17:26(7年前)
19FOtter3: 問題是現在部分基督徒的做為已經是在試圖以教干政了12/26 22:00
[討論] 反同婚基督徒的兩條路
[ Christianity ]82 留言, 推噓總分: +7
作者: theologe - 發表於 2016/12/26 17:24(7年前)
39FOtter3: 律法當然允許同性戀啊,還是d大大住在非洲?發生同性性行12/26 21:43
40FOtter3: 為要處死12/26 21:43
62FOtter3: 聖經也沒說不能同性戀,只說不能男男性行為12/27 01:05
65FOtter3: 所以現在男女性行為就全都是為了生育後代嗎?XDDDDDDDD12/27 13:07
86FOtter3: 來喔來喔,看看基督徒的嘴臉12/27 16:08
87FOtter3: 基督徒被違法的破壞性塗鴉霸凌好可憐喔,都說了覺得違法就12/27 16:09
88FOtter3: 去檢舉但又不敢,只能哭哭12/27 16:09
[心得] 教會如何面對同婚合法後的階段?
[ Christianity ]159 留言, 推噓總分: +23
作者: clark0816 - 發表於 2016/12/26 15:22(7年前)
24FOtter3: 就說了傳統是裹小腳+納妾,怎麼一堆人愛拿傳統出來說嘴?12/26 16:08
133FOtter3: 你我功力差距太大XDDDDDDDDDDDDDDDD 是什麼氣功大師膩12/26 21:42
137FOtter3: 有沒有樓上連跩都不會寫的八卦12/26 21:52
142FOtter3: 唷,先嗆聲你我功力 (噗哧) 差距大的又是哪位啊www12/26 21:59
[心得] 再論同團的跳躍性邏輯
[ Christianity ]46 留言, 推噓總分: +6
作者: df31 - 發表於 2016/12/26 13:20(7年前)
5FOtter3: 某些基督徒蠢到衝進立法院了呢12/26 13:32
18FOtter3: 基督徒好欺負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XDDDDDDDDDDDDDDDD12/26 14:17
29FOtter3: 他會要你光著屁股去遊行,真的很奇怪,對陌生人的屁股執著12/26 14:34
30FOtter3: 到這種程度12/26 14:34
Re: [心得] 同團的跳躍式邏輯
[ Christianity ]54 留言, 推噓總分: +4
作者: df31 - 發表於 2016/12/26 11:03(7年前)
24FOtter3: 給警察一個讚,辛苦警察了12/26 13:38
25FOtter3: 破壞性塗鴉?如果你覺得違法的話快打市民專線去檢舉,拜託12/26 14:01
26FOtter3: 別鍵盤嘴砲12/26 14:02
27FOtter3: 然後再被哭哭我被霸凌好可憐QQ12/26 14:02
28FOtter3: 所以你到底檢舉了沒?12/26 14:04
30FOtter3: 自己不去檢舉又要哭哭被霸凌,基督徒邏輯都這麼棒嗎?12/26 14:10
33FOtter3: 對啊,你手上有一張好重要好重要的選票呢,敢問上次總統大12/26 14:14
34FOtter3: 選你投給誰?12/26 14:14
36FOtter3: 覺得違反卻又不檢舉,然後再上網哭哭自己被霸凌,同性戀好12/26 14:16
37FOtter3: 壞壞12/26 14:16
38FOtter3: 違法*12/26 14:16
39FOtter3: 基督徒被同團霸凌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XDDDDDDDDDDDDD12/26 14:20
40FOtter3: DDD12/26 14:20
43FOtter3: 對對對wwwww 拜託快來看清12/26 14:31
Re: [心得] 同團的跳躍式邏輯
[ Christianity ]17 留言, 推噓總分: +4
作者: windcanblow - 發表於 2016/12/25 23:51(7年前)
16FOtter3: 還有滿嘴喊著血洗的基督徒呢12/26 13:37
Re: [心得] 同團的跳躍式邏輯
[ Christianity ]133 留言, 推噓總分: +8
作者: Xenogeous - 發表於 2016/12/25 22:37(7年前)
21FOtter3: 你知不知道還有配偶欄這東西啊?12/26 13:35
23FOtter3: 比如?樓上請舉個例子來聽聽,別光說不練12/26 14:50
36FOtter3: 你要寫生父就寫生父,很難懂?12/26 16:11
37FOtter3: 沒人說你未來公文不可以寫父和母,多讀點書,OK?12/26 16:12
40FOtter3: 你想講什麼可以直接說,開始拋無關的問題出來就免了12/26 17:27
43FOtter3: 不會吧,所以你是真的不知道民法上的稱謂何時使用??12/26 17:47
44FOtter3: 好心教你一下,裁確定書上對父母的常見稱呼包含法定代理人12/26 17:52
45FOtter3: 、生父、生母、法父,有任何困難嗎?12/26 17:52
59FOtter3: 民法修了之後未來公文一樣可以寫父母啊,不然寫雙親有很難12/26 21:22
60FOtter3: 嗎?從來沒有人規定過正式文件只能照民法上的稱謂寫12/26 21:22
61FOtter3: 可以請親愛的G大大不要再拿「稱謂」出來秀無謂的下限了嗎12/26 21:27
62FOtter3: ?12/26 21:27
69FOtter3: 身分證前面不是有人回答你了?未來要改成晶片,父母欄位配12/27 12:49
70FOtter3: 偶欄位通通要消失,但這跟同婚沒半點關係12/27 12:49
71FOtter3: OK,那我現在就跟你講了,公文不用改、身分證不用改,麻煩12/27 12:50
72FOtter3: 請舉例,改民法稱謂到底有什麼困擾?12/27 12:50
73FOtter3: 我覺得舉不出半個例子卻又一口咬定修改民法稱謂會在各個層12/27 13:00
74FOtter3: 面上影響所有人的問題比較大12/27 13:00
75FOtter3: 不是說會影響所有人?拜託舉例好嗎?12/27 13:01
79FOtter3: 請問戶口名簿跟戶籍謄本到底要改什麼?配偶欄本來就寫了配12/27 16:00
80FOtter3: 偶兩個字在那邊,生父母和養父母本來也就是分開標示,請問12/27 16:01
81FOtter3: 要改的地方在哪?12/27 16:01
82FOtter3: 問題是你我都列舉不出半個民法稱謂修改後會「影響所有人」12/27 16:02
83FOtter3: 的地方,你有看到戶口名簿嗎?12/27 16:02
84FOtter3: 啊就真的要修改的地方是0請問是要列舉什麼?12/27 16:03
85FOtter3: GSXSP: 說稱謂是不會受限, 但還是會在各個層面影響所有人12/27 16:03
86FOtter3: 吧.12/27 16:03
87FOtter3: 幫你回想一下你的「會在各個層面上影響所有人」12/27 16:04
88FOtter3: ^更正:你有看「過」戶口名簿嗎?12/27 16:05
92FOtter3: 有父母,而且還有養父母,所以影響是012/27 16:27
93FOtter3: 所以我要你舉出來啊,那細微的會影響到我們所有人的影響是12/27 16:28
94FOtter3: 什麼呢?12/27 16:28
95FOtter3: 你一直強調有影響卻又半個例子都舉不出來,請問到底是??12/27 16:29
96FOtter3: ?12/27 16:29
100FOtter3: 當然是直接沿用,我看不出同志家庭需要另闢表格的任何需求12/27 18:14
101FOtter3: 「我覺得各層面正式文件都可能會有一些細微的影響」12/27 18:16
102FOtter3: 這是你第二次在這篇文章裡講到同婚通過後會對所有人造成影12/27 18:16
103FOtter3: 響,還需要我幫你回想嗎?12/27 18:16
104FOtter3: 你覺得有,卻又想不出半個例子,這樣也敢講「有影響」?12/27 18:17
105FOtter3: 你當然可以慢慢想,但請想到了再來說嘴,而不是「我就覺得12/27 18:19
106FOtter3: 有」,三歲小孩在鬧彆扭?12/27 18:19
113FOtter3: 啊不就三歲小孩?12/28 17:10
114FOtter3: 不管啦我說有就是有,例子呢?讓我慢慢想12/28 17:10
115FOtter3: http://i.imgur.com/DYsJiLd.jpg12/28 17:17
116FOtter3: 你自己說過的,「我就覺得有」,你記憶力是不是不太好?12/28 17:17
117FOtter3: 然後我們現在在討論修民法會有什麼影響,結果你跟我說民法12/28 17:18
118FOtter3: 會被修改12/28 17:19
119FOtter3: 真是神一般的因果不分12/28 17:21
120FOtter3: 然後要教/查民法第人會受影響又是什麼鬼?你知道民法被修12/28 17:22
121FOtter3: 過幾次了嗎?12/28 17:22
123FOtter3: 隔一天了,看來是還沒想出來12/29 20:39
Re: [心得] 同團的跳躍式邏輯
[ Christianity ]46 留言, 推噓總分: +4
作者: Xenogeous - 發表於 2016/12/25 22:15(7年前)
25FOtter3: 等等,所以修法到底影響到多數人什麼?12/26 13:34
26FOtter3: 原PO你也是同志嗎?不然為何會被影響到?12/26 13:34
29FOtter3: 法律從來沒義務讓任何人爽或不爽,然後樓上你是不是不太會12/26 14:04
30FOtter3: 用標點符號?12/26 14:04
Re: [討論] 反同、同婚運動的反思(反駁同性戀課程標籤)
[ Christianity ]80 留言, 推噓總分: +11
作者: clark0816 - 發表於 2016/12/14 21:05(7年前)
16FOtter3: 沒人說國小要教性交吧,但國小一定要做性教育啊,從小讓孩12/14 22:27
Re: [問題] 面對立場相異的朋友
[ Christianity ]82 留言, 推噓總分: +13
作者: uka123ily - 發表於 2016/12/14 20:50(7年前)
5FOtter3: 覺得神比朋友重要很正常 <我相信並不是每一個基督徒都覺得12/14 22:23
6FOtter3: 這麼想很「正常」12/14 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