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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ffstage 在 PTT [ marriage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5225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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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F→: 適時給對方建議,趁年輕時多存點錢不是壞事。07/31 21:05
204F→: 你只能應付平日的開銷,應付不了突發的事件。07/31 21:11
203F→: 都花到光,那就是螞蟻跟蟋蟀的伊索寓言故事了。07/31 21:06
202F→: 沒有說多賺了錢都不要享受,但每個月把多賺的錢07/31 21:06
200F推: 夫妻要相互扶持,一起成長。即使財務各自分開管理07/31 21:05
23F→: 我不知道耶,你老婆沒跟我講到這個部分07/26 23:23
24F→: 開玩笑的..這種事你直接問她才有用吧,而且要記帳07/26 23:24
25F→: 但是她要不要讓你知道,那就是另個層次的問題了。07/26 23:24
26F→: 不過含年終月收50K,拿出30K,真羨慕阿...07/26 23:24
27F→: 果然別人的太太總是... (拖走)07/26 23:25
30F→: 其實我增加收入也不會跟我太太講啊..想辦法藏好07/27 00:06
31F→: 要是你的私產都可以攤在陽光下,離婚時就要相加除以07/27 00:06
32F→: 2分對方耶?07/27 00:06
136F→: 他收入暴漲,你卻不長進,換成是我,也想辦法把多出07/28 15:42
137F→: 來的錢藏起來啊07/28 15:42
138F→: 不然這些多出來的錢有一半會變成是你的07/28 15:42
147F→: 「未投入部分不問使用目的自行使用」原來是騙人的07/29 21:24
148F→: 你現在不但過問,還審問。07/29 21:24
149F→: 我要是女方,就跟你離婚了。07/29 21:24
150F→: 真正的不問目的自行使用,要像我給我太太的零用錢07/29 21:25
151F→: 我只說不可以拿去養男人之外,其他隨便她用07/29 21:25
152F→: (說不准養男人,是因為這太可恥了,竟然不是由男方07/29 21:25
153F→: 養,還要靠女方養) 她拿去買智商稅的無用電器,也07/29 21:25
154F→: 只會被我嘲笑一下,但我也沒禁止她買。07/29 21:26
155F→: 但我會主動跟她分享投資理財心得,讓她私房錢盡量07/29 21:27
156F→: 拿去投資,還會激勵她說,今年我已經幫我媽的退休07/29 21:27
157F→: 金增加了100萬,還把投資的明細分享給她。07/29 21:28
166F→: 真的是別人的老婆都不會讓人失望耶..除了配偶不滿足07/29 23:45
170F推: 一個對花錢沒概念,一個對花錢沒節制,我個人是真心07/30 09:02
171F→: 建議趁年輕時,多賺的錢至少存一半起來就是。07/30 09:02
188F→: 假設jasmy講的都是真的,她默默地把自己增加的薪水07/30 23:58
189F→: 拿來花在家人身上,結果丈夫質疑她為什麼增加的薪水07/30 23:59
190F→: 都不見了,我要是當事人,大概會覺得,早知道這個07/30 23:59
191F→: 錢花在外面的人身上,對方還會對我比較溫柔點吧?07/30 23:59
43F推: 聽起來積怨已久,旅行費用只是壓垮駱駝最後一根稻草07/25 09:22
45F→: 你要注意,小孩是不是大部分時間都跟你太太相處,07/25 09:22
47F→: 敢在小孩面前罵你垃圾,表示她在家中地位最高,不管07/25 09:23
49F→: 是照顧小孩或者經濟支柱上?07/25 09:23
54F→: 阿~A了過往發文,你怎麼還沒離婚,反而要去旅行?07/25 09:24
68F→: 敢這樣做的,往往是已經把小孩拉攏到自己這邊了07/25 09:30
69F→: 尤其幼子通常又跟母親比較親07/25 09:30
70F→: 原PO太太可能對老公很不客氣,但是對小孩很寵07/25 09:31
75F→: 應該沒那麼簡單,提離婚的一方要提出讓對方滿意的07/25 09:34
76F→: 條件。女方會要求男方提供小孩到成年為止的贍養費07/25 09:34
78F→: 然後要見小孩要獲得女方的施捨,搞不好女方在背後07/25 09:35
80F→: 跟小孩洗腦,讓小孩在法庭上做出證詞說不喜歡爸爸07/25 09:35
84F→: 不是每個人都能輕易放生自己小孩的好嗎......07/25 09:37
85F→: 能這麼輕易放生自己小孩的,當初幹嘛生07/25 09:37
97F→: 複習了一下系列文,終於想起來了。他不會離的啦。07/25 09:42
98F→: 到現在都還沒找專業離婚律師,一直尋求免費意見。07/25 09:42
99F→: 發文抒壓完之後,他們就會去全家旅行了。07/25 09:42
106F→: 我說的找律師,是開始打離婚官司07/25 09:48
107F→: 不覺得你有辦法收集到比你太太更好的證據,反倒07/25 09:49
108F→: 覺得她一直在想辦法激怒你,然後默默收集你犯錯證據07/25 09:49
115F→: 正因為你覺得沒必要這樣做,所以你就輸她了07/25 09:55
116F→: 不然,在孩子面前叫你垃圾,這就是很好的證據了07/25 09:56
124F→: 小孩會因為你太太不去就因此不去,不管是迫於畏懼07/25 09:56
125F→: 或者真的依賴媽媽,反正若我是女方在法庭上一定表07/25 09:57
126F→: 演這招給法官看。07/25 09:57
130F→: 老實說啦,如果你真的很在意親子關係,希望暑假時07/25 10:00
131F→: 給孩子一點回憶,也給自己留下一些親子回憶,為什麼07/25 10:01
132F→: 你會在旅遊費用沒有AA?我是真的不解。07/25 10:01
133F→: 基於節稅目的,我每年轉一部份資產給我的孩子時,07/25 10:01
134F→: 我並不會去思考「我轉了這些錢,那我太太呢?」這07/25 10:01
135F→: 種問題。因為我給我孩子財富、幸福、快樂,那是我07/25 10:02
136F→: 的事,跟我太太還在不在世,並沒有關係阿。07/25 10:02
138F→: 漏字..為什麼你會在意旅遊費用沒有AA07/25 10:02
140F→: P大,沒有出國啦,就國內旅遊而已07/25 10:03
141F→: 媽媽不去就不去阿,以前我也一打二帶兩個小孩去07/25 10:03
142F→: 宜蘭親水公園,跟別家人一起去。07/25 10:03
143F→: 小孩也是玩得很開心07/25 10:04
148F→: 就算你覺得,為什麼你太太不負擔自己那一份的住宿07/25 10:08
149F→: 費,那你就當成你花錢請了保母陪伴女兒,讓她出遊07/25 10:08
150F→: 時開心,這樣不行嗎?07/25 10:08
151F→: 你要能真正擺脫你太太的前提是,小孩站在你這邊阿07/25 10:09
152F→: 等小孩願意即使沒有媽媽,也願意跟你出遊時,你就07/25 10:09
153F→: 贏了,到時候你再約其他人的媽媽一起出去都可以。07/25 10:10
154F→: 從你過往的發文來看,小孩從小跟你就不親阿..07/25 10:10
177F推: 我記得他們是不是兩個小孩?不然一人養一個也行07/25 10:21
178F→: 雖然對小孩來說可能打擊不小,不過這也是他們的命07/25 10:22
181F→: 真有心離婚,就不用在那邊什麼收集證據了,只要她07/25 10:22
183F→: 在法庭上一句「雖然我丈夫很多問題,但我還是願意07/25 10:23
184F→: 努力修復彼此關係維繫家庭」,法官很可能就不判離07/25 10:23
185F→: 然後她回家繼續霸凌你。07/25 10:23
192F→: 離婚就是停損,房子、小孩該怎麼分就講清楚。07/25 10:24
195F→: 我要是女方,就會充分利用小孩綁架你沒錯07/25 10:24
198F→: 對阿~所以我覺得發文完之後,他們就會出遊了。07/25 10:25
207F→: 我是站在小孩的立場,樂見他們可以出遊啦07/25 10:25
210F→: 原PO就覺得沒必要做到這樣(激怒老婆然後蒐證)07/25 10:26
211F→: 不然你問問他,從跟律師諮詢到現在,他收集到什麼07/25 10:26
212F→: 我賭是零。07/25 10:26
215F→: 我感覺我以前也曾很認真的給了很多建議.07/25 10:27
216F→: 算了,現在記憶力不好,忘了就忘了07/25 10:27
221F→: 現在照他描述是家暴妻,但沒證據。法官又不會單憑07/25 10:28
225F→: 他一面之詞判離。07/25 10:28
228F→: 現在看起來就是,他太太很聰明,知道不要主動提離婚07/25 10:29
229F→: 不然如果真的這麼受不了原PO,為什麼她不離呢?07/25 10:29
231F→: 就是因為,不離婚對她比較有利阿。07/25 10:29
232F→: 她只是不爽,但又沒有痛苦`07/25 10:29
237F→: 你「現在起」標註轉帳金流用途,那「過去」呢?07/25 10:30
238F→: 你「現在起」開始蒐集金流標註跟言語暴力證據,07/25 10:31
239F→: 打算蒐集多久呢?一個月?一季?一年?07/25 10:31
246F→: 你都遺失了十年的金流標註,現在起開始收集一年07/25 10:38
247F→: 是有什麼幫助嗎07/25 10:38
248F→: 還是你要收集十年,等結婚20周年紀念再發文抱怨?07/25 10:38
257F推: 樓上正解。只要轉帳有規律,就可以主張這是支付07/25 10:43
258F→: 房貸,或者與房貸等價的開支,標註只是輔助但不是07/25 10:44
259F→: 唯一必要。07/25 10:44
260F→: 女方婚後增加的財產似乎蠻多都花在物質生活上,07/25 10:44
261F→: 這個部分恐怕很難算進去,最後就是看兩人剩餘財產07/25 10:45
262F→: 真有決心的話,早該利用每年244贈與稅免稅額,把07/25 10:45
263F→: 自己身上的財產藏到其他地方。07/25 10:46
264F→: 現在能做的就是停損,還在一分錢一分錢的算計,07/25 10:46
265F→: 下一個十年很快就到了。07/25 10:46
267F→: 忘了是不是男方在報稅?是的話,你就掌握了太太每07/25 10:47
269F→: 年的收入,這個部分對你應該也有利。07/25 10:47
270F→: 如果能說明你長期以來你太太收入跟你相當,這個07/25 10:48
271F→: 部分就抵銷,剩下就剩房產怎麼分,但我記得頭期款07/25 10:49
272F→: 是原PO爸媽給的?這個部分是否有機會增加占比07/25 10:49
273F→: 反正別奢望你能拿到100%房子啦,我記得你不是一份07/25 10:49
274F→: 薪水養全家又繳房貸,沒這個立場這樣主張。07/25 10:50
275F→: 小孩的話,我是覺得一人一個比較不麻煩,你有能力07/25 10:50
276F→: 一次照顧兩個嗎?07/25 10:50
471F→: 是不是和媽媽比較親不知,但看起來很少爸爸跟孩子07/25 16:09
472F→: 獨處的機會。07/25 16:09
473F→: 小孩黏著媽媽必然有原因,就像小時候我小孩黏我一樣07/25 16:10
474F→: 果然自己都說了,至少還要兩三年。這樣看來結婚2007/25 16:12
475F→: 周年慶沒問題了。07/25 16:12
494F→: 三年後孩子陸續要上國中高中,為了不影響她們聯考07/25 17:12
495F→: 再忍忍幾年吧,結婚20周年很快就到了。07/25 17:12
525F→: 男方不甘願要全出不能AA07/25 19:35
528F→: 假設今天你太太不幸過世,兩個小孩的所有費用你要07/25 19:38
529F→: 全出,你會跟其中一個女兒說「因為沒有媽媽了,爸07/25 19:38
530F→: 爸只能幫你們其中一位出旅費了喔」嗎?07/25 19:38
537F→: 你看文章最後一段,原PO推測他太太願意出自己的(1/407/25 19:58
538F→: ),但不願分擔小孩的(50/50),我會覺得事出有因啦..07/25 19:58
539F→: 至於對錯我無法評論,因為我一直都是全出07/25 19:59
540F→: 連我太太的機車也是我買給她的07/25 19:59
549F→: 女方就是條件不夠好,才無法嫁那種老公,要有自覺阿07/25 20:04
550F→: 反之,男方也是因為不夠好,才娶不到他理想的老婆07/25 20:04
551F→: 想通了這點,夫妻間很多的爭執就可以避免了07/25 20:04
552F→: 雖然說別人的老婆(公)總是不會讓人失望,但別真的07/25 20:05
553F→: 老是拿自己的另一半跟別人比,遲早會出軌的。07/25 20:06
556F→: (但那個跟你出軌的人也只是想跟你玩玩,對方可不用07/25 20:06
557F→: 負擔你的所有情緒或者開銷,說不定跟出軌對象結婚後07/25 20:06
558F→: 又會重蹈目前的覆轍呢)07/25 20:06
635F→: 你最後的補充也是我本來想講的(但又覺得沒用就懶得07/26 12:17
636F→: 說了)。如果這次旅行四萬,你認為太太應該要出兩萬07/26 12:18
637F→: 來減輕你的負擔,那你大可以規劃一個只要2萬的旅行07/26 12:18
638F→: 看是旅館降級還是天數減半都可以,這樣你的花費就07/26 12:18
639F→: 會回到原本你預期「合理且可負擔」的範圍。07/26 12:19
640F→: 花四萬元在國旅,就算是兩人平分,這種事我也做不07/26 12:19
641F→: 出來,CP比有夠低,浪費錢。07/26 12:19
642F→: 如果你太太非萬元飯店不住,但沒說好她要出錢,那07/26 12:20
643F→: 你一開始就不該訂房阿,這很像你十年前買房一樣,07/26 12:20
644F→: 夫妻間都還沒取得共識,你就做出了決定,然後事後07/26 12:20
647F→: 要你太太分擔。我個人超級討厭這種人。誰做的決定07/26 12:21
648F→: 誰負責阿(如果沒有取得共識的話)。07/26 12:21
649F→: 你也可以很清楚的告知對方「趁暑假帶小孩出去玩留07/26 12:22
650F→: 下回憶蠻不錯的,不過我預算只有2萬,你有想要的07/26 12:22
651F→: 行程、天數、飯店等級,我們來討論看看。」擺明你07/26 12:23
652F→: 就是只有這麼多錢花在妻小身上(全額喔),如果要升級07/26 12:23
653F→: 的話她要贊助。她不吭聲就是不升級的意思。07/26 12:23
654F→: 你都先訂房下去了,是我的話也預設你同意全出阿。07/26 12:24
655F→: 如果你覺得規劃旅遊很偉大很辛苦,那下次就全部交07/26 12:25
656F→: 給你太太去規劃,然後先聲明你可以負擔的金額上限07/26 12:25
658F→: 但是,如果不管花多少錢,你的價值觀就是要AA,太太07/26 12:28
659F→: 應該要出一半,那無解,你們之間價值觀就不合。07/26 12:28
660F→: 但就回到我前面的問題,如果你沒太太了,只有兩個07/26 12:29
661F→: 女兒,你帶女兒出去玩,也會跟他們AA,或者因為沒有07/26 12:29
662F→: 太太分擔,你就不願意花錢了嗎?07/26 12:29
667F→: 因為婚姻存續的利大於弊阿~對雙方都是如此。07/26 12:45
668F→: 少了對方的資源,自己會很辛苦。07/26 12:45
669F→: 這對夫妻明明結婚時都是因為有了對方,才讓自己日子07/26 12:46
670F→: 變得更好,不知道為什麼搞成這個結局。07/26 12:46
698F→: 根據最新推文,目前至少要再三年07/26 20:46
699F→: 下一季應該會有新的因為不AA而上來抱怨的新文章07/26 20:46
904F→: 你都知道帳戶裡還有父母的股票錢,那為什麼不處理07/29 21:36
905F→: 如果每問你一個問題,你都可以找到一個不做的理由07/29 21:36
906F→: 那就想一下結婚20周年慶要怎麼過吧,下個十年很快到07/29 21:37
907F→: 時間其實過得很快。07/29 21:37
908F→: 而且如果那個是你從小讓父母放錢的帳戶,那就是07/29 21:38
909F→: 婚前財產阿,你的律師沒跟你說這個觀念嗎07/29 21:38
910F→: 你自己都不知道裡面有多少錢,就假設你根本沒在用07/29 21:38
911F→: 那你結婚後也沒轉新的錢進去那個戶頭吧?07/29 21:39
912F→: 而且話說回來,你到底跟你老婆提離婚了沒?她有說07/29 21:42
913F→: 要分你多少錢嗎?還是這一切都只是你自己的假設,07/29 21:42
914F→: 作為不要主動提離婚的藉口?07/29 21:42
915F→: 你可以先提你的版本,搞不好她一口就答應了阿。07/29 21:42
916F→: 小孩一人一個,這樣也不用互相付小孩贍養費。07/29 21:43
917F→: 真的很計較的話,養大寶的那位要多付幾年給養小寶07/29 21:43
918F→: 的那位,直到小寶成年為止,那也沒幾年。07/29 21:43
919F→: 房子的部分,你父母出的頭期款自然歸你(父母贈與)07/29 21:44
920F→: 剩下的部分,就看你們平常總開銷(家用+房貸)的分擔07/29 21:45
921F→: 比例,這就是房子的所有權分攤比例,我跟我兄弟也07/29 21:45
922F→: 是這樣計算的,根本不困難。07/29 21:45
923F→: 但如果你的盤算是你老婆淨身出戶,房子100%歸你,07/29 21:55
924F→: 小孩歸你但她要出扶養費,那傻子才會答應離婚,當然07/29 21:55
925F→: 是繼續跟你住一起每天折磨你最有利阿。07/29 21:56
932F→: 如果沒有其他牙膏要擠的話,頭期款就不屬於她的份07/30 00:06
933F→: 房子賣掉,扣掉頭期款後分一半給她,我覺得夠合理了07/30 00:07
934F→: 我記得反正她也不喜歡那間房子的位子,應該不會想07/30 00:07
935F→: 要擁有實體房子吧?07/30 00:08
936F→: (房子漲價應該兩人共享,不能只算已繳的房貸)07/30 00:08
945F→: 期待跟另外一篇一樣,太太上來發文,一定超級精彩。07/30 14:29
959F→: 我也覺得未來的趨勢可能會是男男跟女女結婚...07/31 21:07
1F推: 這篇一百分,所有的點都講完了。07/29 21:23
12F→: 真的假的啦..出遊住五星飯店你出錢,妳老公無感?!07/29 23:41
13F→: 請老公吃高級餐廳,他也沒意識到吃飯要花錢的?07/29 23:42
16F推: 妳老公真是前輩子做了一堆善事才娶到這種好老婆07/29 23:54
39F推: 才藝班、衣服、五星飯店、高檔餐廳,都是屬於相較不07/30 14:26
40F→: 值得花費的地方,投資報酬率(考慮得到的情緒價值的07/30 14:26
41F→: 存續期間)很低。不過這只是我個人價值觀啦。07/30 14:26
42F→: 我女兒看上一件T恤加鞋子共六千,我也是含淚付清,07/30 14:28
43F→: 誰叫我就是父親。07/30 14:28
62F→: 多少人小時候被家長逼著學才藝,自己說吧07/30 20:15
66F→: 不要把寫得正常有內容的文章都當成AI好嗎?07/30 21:26
67F→: 這很像沒看過現場女性身體的宅男,看到大胸部女07/30 21:26
68F→: 生就先喊假奶一樣。07/30 21:26
73F推: 但我接受你反駁我喔,這是你的言論自由07/31 07:05
74F→: 我也不會說你這種發言很像AI07/31 07:05
75F→: 你這樣針對我也沒關係,畢竟也是言論自由07/31 07:06
77F推: 覺得自己小時候學才藝對將來長大人生或職涯有幫助的07/31 08:43
78F→: ,可以分享自身心得沒問題啊,別為了反對而反對就好07/31 08:43
79F→: 。07/31 08:43
80F→: 前面不是已經有人分享他學過一大堆才藝的心得了嗎07/31 08:44
59F推: 那買Toyota要不要納入剩餘財產?BMW呢?Benze?07/30 21:29
11F→: 所以離婚前要先讓對方同意放棄剩餘財產請求權07/26 20:45
12F→: 條件還沒談好之前就繼續彼此傷害,別傻傻就簽下去07/26 20:45
33F→: 轉成實體金條藏起來07/28 23:19
34F→: 放在法幣體系的財產要熬五年07/28 23:19
39F→: 是規避財產沒錯,但你要舉證囉..嘻嘻07/29 21:29
40F→: 我只是拿去買幾條漂亮的財富女神金條,然後忘了放哪07/29 21:30
41F→: 不過樓上正好解釋了為什麼很多女生要去旅行、買包07/29 21:30
42F→: 因為花掉的錢才是用在自己身上,存下來的錢有一半是07/29 21:31
43F→: 對方的。07/29 21:31
45F推: 回樓上,根據民法規定,屬於道德義務的贈予不會被追07/30 09:07
46F→: 回,其他的依法官心情。244萬贈與免稅額跟五年內追07/30 09:07
47F→: 回贈與,兩者不衝突。07/30 09:07
48F→: 所以你去買台車,法官會不會認定這筆動產應該屬於夫07/30 09:08
49F→: 妻共有的財產或者私人合理的財產,我不知道,但車子07/30 09:08
50F→: 一定比金條還難藏就是。07/30 09:09
51F→: 題外話,244萬贈與額度是「免稅」並非「合法」。你07/30 09:10
52F→: 高興捐贈他人一億元也是合法,只是要繳稅而已,並非07/30 09:10
53F→: 代表這是財產分配的扣除額。07/30 09:10
54F推: 要是買車一定可以從分配財產扣除,那太簡單了,離婚07/30 09:17
55F→: 前我去買一台三千萬的藍寶基尼跑出,離婚後再賣掉就07/30 09:17
56F→: 好了。或者連買10個三百萬的包包也可以。07/30 09:17
91F→: 怎麼台北市消費越來越高了?那賺不到這個錢的人都怎07/28 15:43
92F→: 麼活下去的07/28 15:43
27F→: 這篇真是經典,應該放在精華區07/25 19:42
28F→: 男方沒準備好就任意提離婚,就很容易落得這麼下場。07/25 19:42
29F→: 光是轉帳到女方戶頭繳房貸的紀錄恐怕還不夠,女方07/25 19:44
30F→: 可以主張因為房貸男方付,所以女方支付了所有生活07/25 19:44
31F→: 中各種大小費用,因為人不可能呼吸都不花錢就活著07/25 19:44
32F→: 搞不好法官就會認定,這樣女方擁有一半的房產。07/25 19:44
33F→: 同時給這篇原PO,這就是為什麼我一直叫你當渣男07/25 19:46
34F→: 跟對方玩玩就好,不要暈船結婚。我真的沒騙你吧。07/25 19:46
35F→: 你結婚之後如果不幸後來離婚,就是這篇下場。07/25 19:46
36F→: 除非明顯女方失格而且經濟能力很差,否則有小孩的07/25 19:47
37F→: 情況下,你很容易淪為ATM的下場。07/25 19:47
38F→: 幼子從母原則,這也是男女不平等的現況之一。07/25 19:48
39F→: 離婚後男方一邊上班養小孩=>女方不用付贍養費07/25 19:55
40F→: 離婚後女方不用上班只養小孩=>男方付母子贍養費07/25 19:55
63F推: 我都很想說,女方必定有高人指點07/26 12:34
68F→: 這個最低生活費本身就灌水過了,多的是花不到這個07/26 22:58
69F→: 金額的人,尤其家人群居時很多費用會分攤07/26 22:59
10F→: 所以你是范姜還是粿粿07/27 14:34
15F噓: 或者你是小王?07/27 23:24
3F推: 我等著結婚20週年慶再發一篇07/27 14:37
4F→: 這篇寫得蠻好的耶,沒有一句話是反串(認真)07/26 12:56
33F→: 就是出軌了,其他的無法給你什麼好的建議。07/26 12:35
34F→: 對方可以提離婚,但你可以要求直到你滿意的條件,07/26 12:37
35F→: 並不是說離婚就一定可以分走你一半的財產。07/26 12:37
36F→: 至於要不要花時間金錢心力去抓小王,就看你自己。07/26 12:37
37F→: 不過一般法庭上吃人妻(夫)的行情價大概10~30萬,07/26 12:38
38F→: 很可能徵信社的費用都不只了。07/26 12:38
41F→: 她不回家,你就留下證據,因為民法規定夫妻有同居07/26 12:39
42F→: 義務,你通知她回家,這件事情也要留下證據。07/26 12:39
43F→: 你能做的,就是留下個「女方無心維繫婚姻」的證據07/26 12:39
44F→: 然後看怎麼把你一部分的動產轉成安全的形式,我各07/26 12:40
45F→: 人是持有金條啦,供參考。07/26 12:40
46F→: 最重要是,條件還沒談妥之前,你不用主動提離婚,07/26 12:41
47F→: 你要做的是先把共同基金帳戶的裡的錢轉出來吧07/26 12:41
48F→: 不過我猜對方應該沒有權限,所以才會需要你給她錢07/26 12:41
49F→: 那現在你知道了,當然是停止給她經濟援助啦。07/26 12:41
50F→: 出軌的人尤其是女性,往往當下什麼都不要,只想跟07/26 12:42
51F→: 出軌的對象在一起,而且還會自我強化「全世界都反07/26 12:42
52F→: 對我,我只剩下你(出軌對象)了。所以也別幻想可以07/26 12:42
53F→: 透過耐心誠懇什麼的去挽回她。趕快保護好自己財產。07/26 12:43
54F→: 但無論如何,千萬不要在氣頭上傻傻的就離婚,結果07/26 12:43
55F→: 什麼條件都沒有談,證據都沒有留,到時候法庭上被07/26 12:43
56F→: 對方反咬一口。07/26 12:43
10F推: 還好我家免治馬桶每天都是我在洗,不會吵架07/25 15:51
16F→: 能生第二胎真的神奇,姑且假設沒有使用強暴、脅迫、07/25 19:39
17F→: 詐術、催眠術等方式完成行房任務啦...07/25 19:40
18F→: 或者因為二寶長大之後,女方開始不願AA導致爭執?07/25 19:40
21F→: 可以去A原PO過去十年系列文,一開始女方其實付出07/25 19:56
22F→: 不少..所以才會很多人一直在觀望女方說法。07/25 19:56
25F推: 跟員工離職原因一樣:1.錢沒到位. 2.心委屈了07/25 20:02
32F推: 推樓上07/25 23:06
34F推: 我遇過更扯的,還有很會唉的人會高調去面試07/25 23:20
35F→: 但直到我走了,他都還沒走.... XDDD07/25 23:20
52F→: 因為在計算離婚時的財產分配吧07/26 12:31
53F→: 老實說啦,就是不夠痛苦才有辦法繼續撐。07/26 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