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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me79 在 PTT 最新的發文, 共 44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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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推: 有收到48條3+4隔離的居隔通知書, 依48條申請應該仍有正07/07 21:49
5F→: 當性, 連業務員都說有爭議很多人申訴, 沒理由不申訴07/07 21:49
13F推: 謝謝oh大大提供的公文07/08 11:17
4F推: 無需通報, 不是不可通報07/07 20:00
5F→: ,居家隔離總有疏漏畢竟都在同一屋簷下07/07 20:00
6F推: 需與須的字義本來就不同, 在法律上用字就是要精準, 況且307/07 21:41
7F→: +4的居隔單也明確寫了是依據48條隔離, 是以用48條申請理07/07 21:41
8F→: 賠有其正當性。07/07 21:41
13F→: 在別篇看到3月內確診可以不通報的公文是到6/23才發文, 況07/08 11:08
14F→: 且正如sp大說的可以不通報不代表不可以通報, 如有類似情07/08 11:08
15F→: 形的人建議還是去申訴,權益自己顧07/08 11:08
16F推: 法律講條理, 一看就很虛張的是嚇不了人(不管背後是不是07/08 11:12
17F→: 保險業務員)07/08 11:12
3F→: 保險公司會有保險公司的說法, 但還是要回歸法條解釋和保07/07 17:03
4F→: 險精神吧, 好像有不少人已提起申訴07/07 17:03
51F→: 我認為隔離理賠就是在48條,既然符合48條為何不能用48條07/07 19:57
52F→: 去申請理賠07/07 19:57
53F→: 我認為44和48是各自獨立, 不像保險公司是混合在一起認定07/07 19:58
57F→: 3+4的居隔單明確寫了是依據48條隔離, 用48條申請理賠有07/07 21:43
58F→: 其正當性。 已提申訴…連業務員都說很多人提申訴,可以提07/07 21:44
59F→: 申訴看看,更沒理由不提啊…07/07 21:44
67F推: 5月寄 6/18 受理 6/21給付07/07 17:18
122F推: 5/31寄台中分公司6/18受理6/21撥款07/07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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