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momoWade
作者 momoWade 在 PTT [ Sub_GMobile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408則
限定看板:Sub_GMob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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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F噓: 先引戰再來道歉,不接受就檢舉你各位人蔘公雞哦07/21 20:37
8F噓: 註解根本就是超好用的條款,等著一堆來釣魚的出現吧02/28 09:59
1090F刪除置底檢舉區禁止非檢舉相關/板規討論之閒聊momoWade
335F→: 附議,同時檢舉同篇作者未經同意,擅改推文04/21 10:10
1091F→: 要討論板規喔 好啊 #1OeRkEZv與#1Oeo5QHx的判決不一02/15 21:44
1092F→: 你是否要出來解釋由你"隨意"修改公告的權力來自?02/15 21:45
1093F→: 錯判就錯判 道歉不是什麼丟臉事 就算改判也不是由你來發02/15 21:45
1094F→: 最基本的利益迴避 懂?02/15 21:46
1095F→: 一篇公告寫了又刪 判了又改 憑據在哪裡?02/15 21:46
1096F→: 先推不雅字詞 被反就刪掉 改說無特定對象 但有挑釁之意02/15 21:48
1097F→: 過一天發現風向不對 "重新解釋" 解釋什麼?02/15 21:49
1098F→: 引用錯誤法條就是錯判 錯判就該道歉 且也該換人發公告02/15 21:49
1100F→: 這樣只讓人認為你想怎麼判就怎麼判 毫無事實根據02/15 21:51
1101F→: 基本的程序正義你都無法回應 只會在這裡刪推文?02/15 21:52
1102F→: 當你引用失當去水桶使用者 你就失職了02/15 21:52
1103F→: 如果只會M起阿肥哥的文 卻不懂得省思自己的錯誤 那就是02/15 21:54
1104F→: 不思長進 甚至小四自述自己有給建議 那你們的回應去哪了02/15 21:55
1105F→: 你判警告導致路克水桶不關我的事 你程序錯誤失當我就要02/15 21:56
1106F→: 管 我就有說話的權利 希望你們板主群想想到底為什麼被罵02/15 21:57
1107F→: 而不是讓對程序提出疑問的人被無視 還要被另群人爽酸02/15 21:58
1110F→: 結果同為警告沒有改 但你確定他前後公告是一樣的?02/15 22:00
1111F→: 轟哥 你至少是群組長 理應能理解程序正義在說什麼02/15 22:01
1112F→: 先打你穢語但沒特指誰 後說你針對 試問這算不算改判02/15 22:02
1116F→: 改變引用的條例就不該由前公告的板主來發 這有圖利之嫌02/15 22:03
1120F→: 對 就是這樣 你引用錯誤 你就不該以此為由判警告02/15 22:04
1123F→: 挑釁無特定 = 群嘲 當檢舉人=1 此檢舉不成立 你卻判了?02/15 22:05
1126F→: 這就像說謊被戳破 再回頭說自己記錯了無二 (比喻重了點)02/15 22:06
1129F→: 我鄭重建議 請由p以外板主發文撤銷原判 重新審視己過02/15 22:07
1132F→: 同時對當事人及板眾道歉 這是你們的疏失02/15 22:08
1136F→: 若是一次程序錯誤可以過關 以後是不是也可以比照辦理了?02/15 22:08
1142F→: .....我覺得我們討論的東西不同方向02/15 22:11
1143F→: 你引用錯誤 卻可以直接發文修改 請問憑據是什麼?02/15 22:11
1144F→: 公告是可以這樣錯了再來改的嗎? 有錯就承認 不丟臉好嗎02/15 22:12
1147F→: 難道真的要人說"說你挑釁就挑釁 說針對就針對" 這樣嗎?02/15 22:12
1148F→: 轟哥 我在#1Oeo5QHx推文有提到 煩請你撥冗再去爬一下文02/15 22:14
1149F→: 希望不要講完卻毫無下文 謝謝轟哥願意出來看02/15 22:30
1154F噓: 你要挖古文來說嘴也是很厲害 你是打算擺爛嗎?02/15 22:47
1155F噓: 我是不知道你這樣是否想打模糊戰 但我現在覺得你不適任02/15 22:51
1156F→: 政見說MH秀下限 希望你不要用你的行為來解釋秀下限02/15 22:52
1158F噓: 勸你這個失職的當事人不要再多嘴 害得別人擦屁股02/15 22:55
1160F噓: 棒阿 標準擺爛心態 有夠可憐的02/15 23:02
1164F噓: 已通告信同時寄予三位在職板主 請思考後再予以回應 謝謝02/15 23:53
1191F噓: 反對針對本人#1OfQohd7之檢舉,理盲並無貶義,可形容不02/17 18:11
1192F→: 顧事件本身合理性,執意偏頗另方02/17 18:11
1193F→: 且本人毫無戰他之事實,若是這樣即達挑釁意圖,請重新檢02/17 18:14
1194F→: 視該檢舉人先前發言,個人認為其言論意圖藉由年齡表示本02/17 18:15
1195F→: 人行為有所問題,且年齡與言行並無正相關,實屬栽贓抹黑02/17 18:16
1216F噓: 你能用推表示同意,我不能用噓表示不同意?02/17 19:33
1217F→: 不必假意用誘導式提問反問我,謝謝02/17 19:34
1218F→: 故意是你說的,我只針對你刻意以"幾歲"隱喻我年齡與行為02/17 19:35
1220F→: 說了年齡與行為無相關02/17 19:37
1222F→: 裝睡不可以嗎? 說裝睡94分類,棒棒02/17 19:37
1228F噓: 好哦,謝謝你承認你針對我02/17 19:54
1229F→: 檢舉#1OfQohd7 eltar帶頭挑釁本人,並以"幾歲"一詞暗喻02/17 19:55
1230F→: 本人之行為能力,使本人感受到人身攻擊02/17 19:56
1233F→: 先行挑釁他人行為能力卻反指本人攻擊他,還請明鑑02/17 19:57
1238F噓: 理盲一定要跟濫情一起解釋? 所以人矮就一定一肚子拐囉02/17 20:01
1241F噓: ^^^^^^^^^^^^^^^^^^ 好,我說完了02/17 20:08
1246F噓: 我可沒說理盲是因為推版主辛苦呢,這人身攻擊太高段02/17 20:11
1247F→: 能不能換個起手式啊,一直想誘導性詢問02/17 20:12
1267F→: 先針對的說自己沒攻擊 塊陶R02/17 22:19
1270F→: 不用推的話,就是故意噓啦 說你故意94故意02/17 22:20
1273F推: 對不起 我來推了 沒故意喔 這次有推了02/17 22:22
1275F→: 對r 你都正義 我都故意02/17 22:23
1278F推: 噓都故意 壞壞 沒要吵架喔不然等等一a1我 我來承認故意02/17 22:25
1279F→: 好了 板主辛苦了 解釋這麼多無用的話02/17 22:25
1283F噓: 來 歡迎反駁 怕你無法02/17 22:30
1284F→: 需要的話 可以由你找公正第三方評斷 不行你就乖乖看就好02/17 22:30
1286F→: 扣除你自我阿Q勝利以外 你能不能提點有沾到邊的問題?02/17 22:32
1288F→: 假道學的正義有夠虛弱 我提程序錯誤怎沒看你們說話? 嗯?02/17 22:34
1290F→: 光明正大的邀請辯駁 = 釣魚 你的水準太高我跟不上02/17 22:34
1293F推: 好喔 這句話我幫推 司馬昭之心啦02/17 22:36
1306F噓: 想解決事情? 我看是河蟹吧 本質上就錯誤是想什麼搓湯圓?02/18 01:46
1307F→: 我講程序怎麼你不回答呢? 是不是發現只能挑這點說?02/18 01:47
1308F→: 我是覺得諸多反我的理盲沒錯啊 無法推翻我言論硬栽我態02/18 01:48
1310F→: 度怎樣芸芸 然後呢? 你是不是無法證明程序沒錯?02/18 01:48
1311F→: 無法證明板主是對的 又不允許提出程序錯誤 這不是理盲02/18 01:49
1312F→: 那請告訴我什麼才叫理盲? 或是你覺得板主這樣好正確也行02/18 01:50
1313F→: 那每個人都玩檢舉機制就行了 無特定對象挑釁這麼好用02/18 01:51
1315F→: 如果覺得我的反對跟板主出錯是兩害相權取其輕 那只是更02/18 01:52
1316F→: 加證明了你只是想要反我 只好選擇讓板主胡搞程序問題02/18 01:53
1317F→: 出錯不要緊 重點是請承認並修改 死皮賴臉不認只讓人火大02/18 01:54
1321F噓: 沒差啦,因為hipaul是boa918ass的分身,同IP我查到不少02/18 09:56
16F→: 我這麼說吧 原先犯A-1法判X天 後改犯A-2法判X天02/16 22:22
17F→: 雖然結局一樣 但是所判法條不同 儘管你寫在同樣是一a內02/16 22:23
18F→: 並不是"若各位覺得這樣即是誤判" 而是你這樣就是誤判02/16 22:23
19F→: 恕我直言 用"若各位" 只讓我覺得這是推託之詞02/16 22:24
20F→: 再者對誤判一詞的認知不同 也不該是"若各位覺得應道歉"02/16 22:25
21F→: 你明確的說了"而是我們一開始對他的行為作出錯誤解釋"02/16 22:25
23F→: 表示你自己知道這是錯誤的判決 不該是我們覺得才道歉02/16 22:25
25F→: 實際上我覺得我們討論的方向真的不同02/16 22:27
34F→: 對了 我本人發言並無認為板主不能判錯 而是不應該不認錯02/16 22:37
35F→: 我所說的失職 並非原由於解釋錯誤 而是被抓錯 卻不願意02/16 22:38
36F→: 承認自己的過失 反而是用"重新解釋"來帶過02/16 22:38
47F噓: 實在不懂明明犯錯還一堆人說辛苦是在辛苦什麼02/16 23:13
48F→: 老實講 這篇根本顧左右而言他好嗎02/16 23:14
50F→: 有錯要承認 被打要站好 領頭羊是群組長 卻不懂哪裡出包02/16 23:15
51F→: 真心覺得令人失望02/16 23:15
52F→: 我不知道樓上到底有沒有仔細看文02/16 23:16
53F→: "若各位覺得同一板規解釋錯誤實為誤判"02/16 23:16
55F→: "那我們確實承認我們在這方面判決確實有瑕疵"02/16 23:16
56F→: 意思是今天如果沒有人發現問題 這以後就會成為令箭02/16 23:17
57F→: 當沒人覺得這誤判 以後他就有資格跟申訴人說以前有判例02/16 23:17
58F→: 這樣到底哪裡有承認錯誤? 請你告訴我02/16 23:17
66F噓: 若....那.... 這樣的因果句你認為算認錯?02/16 23:21
69F→: 有人覺得有差 他們才道歉 那沒人覺得有差 就可以胡弄過?02/16 23:21
72F→: 現在根本是因為我們覺得該道歉所以他道歉好嗎02/16 23:22
73F→: 我不懂你是哪邊不懂02/16 23:22
78F→: 你的邏輯我跟不上02/16 23:23
84F→: 又扯到板規 你有真心想討論嗎?02/16 23:24
85F→: 禦林軍也是不少啦02/16 23:24
87F→: 放大絕了嗎? 不選板主就不能對公告有疑問?02/16 23:25
105F噓: "若各位覺得同一板規解釋錯誤實為誤判"02/16 23:31
106F→: "那我們確實承認我們在這方面判決卻實有瑕疵"02/16 23:31
107F→: 這是在昭告天下說:都是你們覺得有錯我才道歉喔02/16 23:31
108F→: 才不是我們版主判錯呢02/16 23:31
109F→: 請問這樣的邏輯你哪裡不懂?02/16 23:31
110F→: 這樣叫做有承認錯誤嗎?02/16 23:31
111F→: 哪天警察開你單,你發現有問題而提出02/16 23:31
112F→: 警察後來改口說:你覺得錯我就道歉嘛02/16 23:31
113F→: 這樣你會覺得他有發現自己做錯?02/16 23:31
122F噓: 是啊 他沒說自己全是對的 是因為他不敢好嗎02/16 23:33
123F→: 如果他敢大聲說他沒判錯 我就認輸 OK?02/16 23:34
127F→: 不要拿若怎樣 他就怎樣 現在是我恐嚇威脅他道歉囉?02/16 23:34
128F→: 一堆不明所以的人也在那邊學人說辛苦了02/16 23:34
133F→: 哪天被這種積非成是的判例婊了才知道自己傻02/16 23:35
142F噓: 哇 連我阿嬤都知道誰讓誰跟不上 現在先大聲就贏惹02/16 23:37
146F→: 你到現在還沒想到怎麼反駁我說他因果句的道歉嗎02/16 23:38
148F→: 還是陳道這麼直白的說出來 你依然獨步全板?02/16 23:39
161F噓: 以上覺得我說的有錯誤 有不正確之處 還請站出來反駁我02/16 23:44
167F噓: 好棒喔 大絕不用CD的 阿Q精神勝利都拿出來用了嗎?02/16 23:47
179F→: 認真的回答你 任何板主過往的公告 在往後都可以拿出來02/16 23:55
182F→: 當成證據或者判例 在ptt這種要一層層往上申訴的地方02/16 23:55
183F→: 任何曾經說的話 都可以是證據02/16 23:56
184F→: 板主不對他誤判道歉 即是他認定自己沒錯02/16 23:56
185F→: 以後被以同樣形式水桶的人 將毫無反駁之力02/16 23:56
186F→: 甚至答辯時可以說:以前這樣判沒問題 現在類推也合理02/16 23:57
187F→: 這樣能多少了解為什麼我堅持爭取應該道歉的原因了吧02/16 23:57
194F→: 我懂你 也謝謝你聲援 其實上面是回給mimoza的XDDD02/17 00:00
202F→: 阿肥哥發文都只被M而無視了 我發哪有用02/17 00:06
203F→: 更何況我有寄過通告信 (但文中說的不是我 那是他"曾經"02/17 00:06
205F→: 那我回去diablo板自己洗就好了02/17 00:07
217F噓: 裝睡的人叫不醒02/17 01:39
236F噓: 25歲,夠讓你開心了嗎,真想知道理盲的人幾歲呢02/17 09:54
237F→: 自己不爭權益要別人不准爭,真的是吃飽沒事,ㄏㄏ02/17 09:55
238F→: 說到底也就是沒辦法反駁我的論點,只能找藉口酸言酸語02/17 09:56
239F→: 連讓我認真戰你的資格都沒有02/17 09:56
254F噓: 還真看不出來哪裡得理,明明有錯不承認,夠濫情,我喜歡02/17 12:29
265F噓: 喜歡就去啊 你也只能自慰的這樣說 (無不雅意圖喔)02/17 22:12
266F→: 重點就是一個個只能挑能說的說 提的問題都不敢回02/17 22:13
267F推: 推一下的好 免得被說故意噓 莫須有罪名超恐怖的02/17 22:15
22F噓: 真心覺得發這篇跟沒有一樣02/14 23:51
24F噓: #1OeRkEZv 第37行綠字寫明無特定對象 所以給警告02/14 23:58
25F→: 這裡又說當事人bookticket檢舉 到底有無特定對象?02/14 23:58
26F→: 到底是有沒有針對 還是檢舉人自行入座就算有?02/14 23:59
28F→: 以後只要覺得被反對了 抓到一點皮毛就可以檢舉挑釁或者02/14 23:59
29F→: 其他名義囉?02/14 23:59
31F→: 再者你後續將原公告內的綠字"不雅用詞"給刪除02/15 00:02
33F→: 我解讀是你認為沒特定對象 但是檢舉人說有 所以必須罰?02/15 00:04
34F→: 如果是這樣 那很棒 你瀆職02/15 00:04
35F→: 如果不是 那也很棒 你引用錯誤法條去判一個沒有攻擊對象02/15 00:05
36F→: 的推文02/15 00:05
42F噓: 我有出現R 都在置底聊天而已02/15 00:17
49F→: 我是覺得啦 你們當然可以說想說的話 但請看好我討論什麼02/15 00:35
51F→: 我並沒有說不該罰 而是不該這樣罰 若只是為酸而酸02/15 00:36
53F→: 那也沒什麼好講02/15 00:37
55F→: 我支持檢舉人的權力 支持板主有自由裁量權的權力02/15 00:37
56F→: 但我不認為可以前後一篇公告顛三倒四 說無關緊要的解釋02/15 00:38
57F→: 若有人能告訴我這篇公告跟上一篇公告的解釋差異在哪02/15 00:40
58F→: 我會很感激 但我不覺得有人可以02/15 00:40
60F→: 玻璃心還是崩潰什麼的 我還沒這麼無聊去檢舉02/15 00:41
61F→: 小圈圈也是 我是不懂這樣講能讓你得到什麼快樂或成就02/15 00:42
68F→: 因為群嘲那點被阿肥哥打臉 你有興趣可以往上爬一頁去看02/15 00:49
69F→: A:有特定對象→當是人檢舉 (合理)02/15 00:50
72F→: B:無特定對象(公告裡說的哦)→群嘲or引戰02/15 00:50
75F→: 但是判決卻是無特定對象之推文被判為挑釁 合理嗎?02/15 00:51
87F→: 修正是應該的 然一篇公告發出後還前後修改內文是否合理?02/15 00:59
88F→: 判多重多輕沒我的事 但是怎麼判 判哪條應該在發出前審慎02/15 01:00
89F→: 地由板主群討論 而不是事後發現風向不對又或者公告言詞02/15 01:00
90F→: 不一 還是實質上就已經引用錯誤法條02/15 01:00
91F→: 這對於任何使用者都是很重要的資訊02/15 01:01
92F→: 前面說你沒針對 被打臉後隔天說有針對 教人如何能信服02/15 01:01
93F→: 個人認為發出判決文的板主應該承認自己有錯 而不是以一02/15 01:02
94F→: 篇加重解釋條文的公告來帶過 更何況有改變判決02/15 01:03
101F→: 是的02/15 01:08
397F推: 越來越歪啦,講了一堆還是有人不懂在爭取什麼02/15 10:51
399F→: 程序正義懂不懂? 不懂就去google 動不動就打為護航02/15 10:52
401F→: 這格調太高,我跟不上02/15 10:52
420F噓: 傻子都看出來明顯這樑子結得天大了啊02/15 10:57
433F噓: 我倒覺得路克被水桶的那句不能說的話滿中肯的02/15 11:00
439F→: 自__覺得自己沒有酸他02/15 11:01
451F噓: 我真心覺得我前面所提的論點很中立了 但是沒人看就是02/15 11:03
452F→: t13thbc <302/15 11:03
478F→: 小四 學習不該是用使用者的權益去累積的02/15 11:07
486F→: 我剛當上板主也有錯桶過 被輾得不要不要的02/15 11:07
509F噓: 想知道為什麼嗎 原因我前面說了 你有興趣可以看看02/15 11:11
581F→: 看到我想看的推文了 來回一下02/15 11:24
583F→: 問題:前後判決內容不一的的公告文 是否有其公信力02/15 11:25
584F→: 個人感覺這篇只是被發現前篇錯漏百出 被抓包了 然後才趕02/15 11:25
589F→: 快LINE群討論 再發一篇修正02/15 11:25
591F→: 前篇文的判決內容 路克可以不用吃下警告 因為無特定對象02/15 11:26
592F→: 但是後篇直接說路克有針對 所以吃下警告理所當然02/15 11:27
593F→: 我要討論的不是路客到底喜不喜歡吃警告 而是程序錯誤02/15 11:27
596F→: 你說板主太菜判錯了 OK接受 那下一篇修正的不該是原板主02/15 11:28
598F→: 但是!! 現在沒個出來承認他們用錯法條桶了一個原先板主02/15 11:28
599F→: 自己認定"無特定對象"的一行推文 這算不算是白色恐怖?02/15 11:29
602F→: 本無特定對象 何來挑釁之有02/15 11:29
606F→: 所以我認為這篇不是所謂的解釋或者改判亦或修正02/15 11:30
607F→: 只是在拖延時間 試圖降低輿論程度02/15 11:30
608F→: 反正台灣人的特性嘛 過段時間就忘了 繼續這樣判02/15 11:31
613F→: 順便跟書票說 有人提出"說你嘲諷94嘲諷" 原因在於用錯02/15 11:33
614F→: 法條了卻還是桶了下去 板主硬坦 你應該能理解為什麼了02/15 11:34
615F→: 那個cc5566cc 真的要討論的話 請先去爬完兩篇公告+阿肥02/15 11:35
616F→: 哥的文喔 你這樣我跟不上02/15 11:35
628F→: 嘛....yeayeayeah 利益迴避就能解釋你的問題了02/15 11:38
629F→: 書票 路克有沒有針對我不能下定論 我單就板主公告內容02/15 11:39
631F→: 來作駁論02/15 11:39
638F→: 雖然我也很想舉報程序失當 但我非當事人 只能在這"護航"02/15 11:42
664F→: 當然不要求有法學素養 但是引用什麼法條判什麼罪02/15 11:55
665F→: 就這麼一句話 現在程序是錯誤的02/15 11:55
674F→: boa918ass 改判通常只指刑度 並非引用的法條 你懂了嗎02/15 12:46
675F→: 只會說原本XX天 改判後變X天 不會說引用不同法條就叫改02/15 12:47
676F→: 判 這樣了解是在爭什麼嗎?02/15 12:47
677F→: 開口閉口就是玻璃心 你有想過自己的邏輯不好嗎?02/15 12:48
684F→: 像你這種人標準對人不對事 毫無談話空間可言02/15 14:21
685F→: 看你那嘴臉要多醜陋有多醜陋02/15 14:21
705F→: 樓上又一個標準沒在看內容的02/15 15:56
210F噓: 什麼時候也要學個軟限制還是硬限制的啊,有夠高格調02/14 00:13
2F→: 要討論板規喔 好啊 #1OeRkEZv與#1Oeo5QHx的判決不一02/15 21:44
3F→: 你是否要出來解釋由你"隨意"修改公告的權力來自?02/15 21:45
4F→: 錯判就錯判 道歉不是什麼丟臉事 就算改判也不是由你來發02/15 21:45
5F→: 最基本的利益迴避 懂?02/15 21:46
6F→: 一篇公告寫了又刪 判了又改 憑據在哪裡?02/15 21:46
7F→: 先推不雅字詞 被反就刪掉 改說無特定對象 但有挑釁之意02/15 21:48
8F→: 過一天發現風向不對 "重新解釋" 解釋什麼?02/15 21:49
9F→: 引用錯誤法條就是錯判 錯判就該道歉 且也該換人發公告02/15 21:49
10F→: 這樣只讓人認為你想怎麼判就怎麼判 毫無事實根據02/15 21:51
11F→: 基本的程序正義你都無法回應 只會在這裡刪推文?02/15 21:52
12F→: 當你引用失當去水桶使用者 你就失職了02/15 21:52
13F→: 如果只會M起阿肥哥的文 卻不懂得省思自己的錯誤 那就是02/15 21:54
14F→: 不思長進 甚至小四自述自己有給建議 那你們的回應去哪了02/15 21:55
15F→: 你判警告導致路克水桶不關我的事 你程序錯誤失當我就要02/15 21:56
16F→: 管 我就有說話的權利 希望你們板主群想想到底為什麼被罵02/15 21:57
17F→: 而不是讓對程序提出疑問的人被無視 還要被另群人爽酸02/15 21:58
18F→: 結果同為警告沒有改 但你確定他前後公告是一樣的?02/15 22:00
19F→: 轟哥 你至少是群組長 理應能理解程序正義在說什麼02/15 22:01
20F→: 先打你穢語但沒特指誰 後說你針對 試問這算不算改判02/15 22:02
21F→: 改變引用的條例就不該由前公告的板主來發 這有圖利之嫌02/15 22:03
23F→: 沒有收到回信,僅有前版主轟哥發出的最後回覆公告03/02 10:57
24F→: 後續也無來信,故當成終止溝通。另新增現行版規證據03/02 11:03
1091F刪除置底檢舉區禁止非檢舉相關/板規討論之閒聊momoWade
335F→: 附議,同時檢舉同篇作者未經同意,擅改推文04/21 10:10
1092F→: 要討論板規喔 好啊 #1OeRkEZv與#1Oeo5QHx的判決不一02/15 21:44
1093F→: 你是否要出來解釋由你"隨意"修改公告的權力來自?02/15 21:45
1094F→: 錯判就錯判 道歉不是什麼丟臉事 就算改判也不是由你來發02/15 21:45
1095F→: 最基本的利益迴避 懂?02/15 21:46
1096F→: 一篇公告寫了又刪 判了又改 憑據在哪裡?02/15 21:46
1097F→: 先推不雅字詞 被反就刪掉 改說無特定對象 但有挑釁之意02/15 21:48
1098F→: 過一天發現風向不對 "重新解釋" 解釋什麼?02/15 21:49
1099F→: 引用錯誤法條就是錯判 錯判就該道歉 且也該換人發公告02/15 21:49
1101F→: 這樣只讓人認為你想怎麼判就怎麼判 毫無事實根據02/15 21:51
1102F→: 基本的程序正義你都無法回應 只會在這裡刪推文?02/15 21:52
1103F→: 當你引用失當去水桶使用者 你就失職了02/15 21:52
1104F→: 如果只會M起阿肥哥的文 卻不懂得省思自己的錯誤 那就是02/15 21:54
1105F→: 不思長進 甚至小四自述自己有給建議 那你們的回應去哪了02/15 21:55
1106F→: 你判警告導致路克水桶不關我的事 你程序錯誤失當我就要02/15 21:56
1107F→: 管 我就有說話的權利 希望你們板主群想想到底為什麼被罵02/15 21:57
1108F→: 而不是讓對程序提出疑問的人被無視 還要被另群人爽酸02/15 21:58
1111F→: 結果同為警告沒有改 但你確定他前後公告是一樣的?02/15 22:00
1112F→: 轟哥 你至少是群組長 理應能理解程序正義在說什麼02/15 22:01
1113F→: 先打你穢語但沒特指誰 後說你針對 試問這算不算改判02/15 22:02
1117F→: 改變引用的條例就不該由前公告的板主來發 這有圖利之嫌02/15 22:03
1121F→: 對 就是這樣 你引用錯誤 你就不該以此為由判警告02/15 22:04
1124F→: 挑釁無特定 = 群嘲 當檢舉人=1 此檢舉不成立 你卻判了?02/15 22:05
1127F→: 這就像說謊被戳破 再回頭說自己記錯了無二 (比喻重了點)02/15 22:06
1130F→: 我鄭重建議 請由p以外板主發文撤銷原判 重新審視己過02/15 22:07
1133F→: 同時對當事人及板眾道歉 這是你們的疏失02/15 22:08
1137F→: 若是一次程序錯誤可以過關 以後是不是也可以比照辦理了?02/15 22:08
1143F→: .....我覺得我們討論的東西不同方向02/15 22:11
1144F→: 你引用錯誤 卻可以直接發文修改 請問憑據是什麼?02/15 22:11
1145F→: 公告是可以這樣錯了再來改的嗎? 有錯就承認 不丟臉好嗎02/15 22:12
1148F→: 難道真的要人說"說你挑釁就挑釁 說針對就針對" 這樣嗎?02/15 22:12
1149F→: 轟哥 我在#1Oeo5QHx推文有提到 煩請你撥冗再去爬一下文02/15 22:14
1150F→: 希望不要講完卻毫無下文 謝謝轟哥願意出來看02/15 22:30
1155F噓: 你要挖古文來說嘴也是很厲害 你是打算擺爛嗎?02/15 22:47
1156F噓: 我是不知道你這樣是否想打模糊戰 但我現在覺得你不適任02/15 22:51
1157F→: 政見說MH秀下限 希望你不要用你的行為來解釋秀下限02/15 22:52
1159F噓: 勸你這個失職的當事人不要再多嘴 害得別人擦屁股02/15 22:55
1161F噓: 棒阿 標準擺爛心態 有夠可憐的02/15 23:02
1165F噓: 已通告信同時寄予三位在職板主 請思考後再予以回應 謝謝02/15 23:53
1192F噓: 反對針對本人#1OfQohd7之檢舉,理盲並無貶義,可形容不02/17 18:11
1193F→: 顧事件本身合理性,執意偏頗另方02/17 18:11
1194F→: 且本人毫無戰他之事實,若是這樣即達挑釁意圖,請重新檢02/17 18:14
1195F→: 視該檢舉人先前發言,個人認為其言論意圖藉由年齡表示本02/17 18:15
1196F→: 人行為有所問題,且年齡與言行並無正相關,實屬栽贓抹黑02/17 18:16
1217F噓: 你能用推表示同意,我不能用噓表示不同意?02/17 19:33
1218F→: 不必假意用誘導式提問反問我,謝謝02/17 19:34
1219F→: 故意是你說的,我只針對你刻意以"幾歲"隱喻我年齡與行為02/17 19:35
1221F→: 說了年齡與行為無相關02/17 19:37
1223F→: 裝睡不可以嗎? 說裝睡94分類,棒棒02/17 19:37
1229F噓: 好哦,謝謝你承認你針對我02/17 19:54
1230F→: 檢舉#1OfQohd7 eltar帶頭挑釁本人,並以"幾歲"一詞暗喻02/17 19:55
1231F→: 本人之行為能力,使本人感受到人身攻擊02/17 19:56
1234F→: 先行挑釁他人行為能力卻反指本人攻擊他,還請明鑑02/17 19:57
1239F噓: 理盲一定要跟濫情一起解釋? 所以人矮就一定一肚子拐囉02/17 20:01
1242F噓: ^^^^^^^^^^^^^^^^^^ 好,我說完了02/17 20:08
1247F噓: 我可沒說理盲是因為推版主辛苦呢,這人身攻擊太高段02/17 20:11
1248F→: 能不能換個起手式啊,一直想誘導性詢問02/17 20:12
1268F→: 先針對的說自己沒攻擊 塊陶R02/17 22:19
1271F→: 不用推的話,就是故意噓啦 說你故意94故意02/17 22:20
1274F推: 對不起 我來推了 沒故意喔 這次有推了02/17 22:22
1276F→: 對r 你都正義 我都故意02/17 22:23
1279F推: 噓都故意 壞壞 沒要吵架喔不然等等一a1我 我來承認故意02/17 22:25
1280F→: 好了 板主辛苦了 解釋這麼多無用的話02/17 22:25
1284F噓: 來 歡迎反駁 怕你無法02/17 22:30
1285F→: 需要的話 可以由你找公正第三方評斷 不行你就乖乖看就好02/17 22:30
1287F→: 扣除你自我阿Q勝利以外 你能不能提點有沾到邊的問題?02/17 22:32
1289F→: 假道學的正義有夠虛弱 我提程序錯誤怎沒看你們說話? 嗯?02/17 22:34
1291F→: 光明正大的邀請辯駁 = 釣魚 你的水準太高我跟不上02/17 22:34
1294F推: 好喔 這句話我幫推 司馬昭之心啦02/17 22:36
1307F噓: 想解決事情? 我看是河蟹吧 本質上就錯誤是想什麼搓湯圓?02/18 01:46
1308F→: 我講程序怎麼你不回答呢? 是不是發現只能挑這點說?02/18 01:47
1309F→: 我是覺得諸多反我的理盲沒錯啊 無法推翻我言論硬栽我態02/18 01:48
1311F→: 度怎樣芸芸 然後呢? 你是不是無法證明程序沒錯?02/18 01:48
1312F→: 無法證明板主是對的 又不允許提出程序錯誤 這不是理盲02/18 01:49
1313F→: 那請告訴我什麼才叫理盲? 或是你覺得板主這樣好正確也行02/18 01:50
1314F→: 那每個人都玩檢舉機制就行了 無特定對象挑釁這麼好用02/18 01:51
1316F→: 如果覺得我的反對跟板主出錯是兩害相權取其輕 那只是更02/18 01:52
1317F→: 加證明了你只是想要反我 只好選擇讓板主胡搞程序問題02/18 01:53
1318F→: 出錯不要緊 重點是請承認並修改 死皮賴臉不認只讓人火大02/18 01:54
1322F噓: 沒差啦,因為hipaul是boa918ass的分身,同IP我查到不少02/18 09:56
22F噓: 真心覺得發這篇跟沒有一樣02/14 23:51
24F噓: #1OeRkEZv 第37行綠字寫明無特定對象 所以給警告02/14 23:58
25F→: 這裡又說當事人bookticket檢舉 到底有無特定對象?02/14 23:58
26F→: 到底是有沒有針對 還是檢舉人自行入座就算有?02/14 23:59
28F→: 以後只要覺得被反對了 抓到一點皮毛就可以檢舉挑釁或者02/14 23:59
29F→: 其他名義囉?02/14 23:59
31F→: 再者你後續將原公告內的綠字"不雅用詞"給刪除02/15 00:02
33F→: 我解讀是你認為沒特定對象 但是檢舉人說有 所以必須罰?02/15 00:04
34F→: 如果是這樣 那很棒 你瀆職02/15 00:04
35F→: 如果不是 那也很棒 你引用錯誤法條去判一個沒有攻擊對象02/15 00:05
36F→: 的推文02/15 00:05
42F噓: 我有出現R 都在置底聊天而已02/15 00:17
49F→: 我是覺得啦 你們當然可以說想說的話 但請看好我討論什麼02/15 00:35
51F→: 我並沒有說不該罰 而是不該這樣罰 若只是為酸而酸02/15 00:36
53F→: 那也沒什麼好講02/15 00:37
55F→: 我支持檢舉人的權力 支持板主有自由裁量權的權力02/15 00:37
56F→: 但我不認為可以前後一篇公告顛三倒四 說無關緊要的解釋02/15 00:38
57F→: 若有人能告訴我這篇公告跟上一篇公告的解釋差異在哪02/15 00:40
58F→: 我會很感激 但我不覺得有人可以02/15 00:40
60F→: 玻璃心還是崩潰什麼的 我還沒這麼無聊去檢舉02/15 00:41
61F→: 小圈圈也是 我是不懂這樣講能讓你得到什麼快樂或成就02/15 00:42
68F→: 因為群嘲那點被阿肥哥打臉 你有興趣可以往上爬一頁去看02/15 00:49
69F→: A:有特定對象→當是人檢舉 (合理)02/15 00:50
72F→: B:無特定對象(公告裡說的哦)→群嘲or引戰02/15 00:50
75F→: 但是判決卻是無特定對象之推文被判為挑釁 合理嗎?02/15 00:51
87F→: 修正是應該的 然一篇公告發出後還前後修改內文是否合理?02/15 00:59
88F→: 判多重多輕沒我的事 但是怎麼判 判哪條應該在發出前審慎02/15 01:00
89F→: 地由板主群討論 而不是事後發現風向不對又或者公告言詞02/15 01:00
90F→: 不一 還是實質上就已經引用錯誤法條02/15 01:00
91F→: 這對於任何使用者都是很重要的資訊02/15 01:01
92F→: 前面說你沒針對 被打臉後隔天說有針對 教人如何能信服02/15 01:01
93F→: 個人認為發出判決文的板主應該承認自己有錯 而不是以一02/15 01:02
94F→: 篇加重解釋條文的公告來帶過 更何況有改變判決02/15 01:03
101F→: 是的02/15 01:08
397F推: 越來越歪啦,講了一堆還是有人不懂在爭取什麼02/15 10:51
399F→: 程序正義懂不懂? 不懂就去google 動不動就打為護航02/15 10:52
401F→: 這格調太高,我跟不上02/15 10:52
420F噓: 傻子都看出來明顯這樑子結得天大了啊02/15 10:57
433F噓: 我倒覺得路克被水桶的那句不能說的話滿中肯的02/15 11:00
439F→: 自__覺得自己沒有酸他02/15 11:01
451F噓: 我真心覺得我前面所提的論點很中立了 但是沒人看就是02/15 11:03
452F→: t13thbc <302/15 11:03
478F→: 小四 學習不該是用使用者的權益去累積的02/15 11:07
486F→: 我剛當上板主也有錯桶過 被輾得不要不要的02/15 11:07
509F噓: 想知道為什麼嗎 原因我前面說了 你有興趣可以看看02/15 11:11
581F→: 看到我想看的推文了 來回一下02/15 11:24
583F→: 問題:前後判決內容不一的的公告文 是否有其公信力02/15 11:25
584F→: 個人感覺這篇只是被發現前篇錯漏百出 被抓包了 然後才趕02/15 11:25
589F→: 快LINE群討論 再發一篇修正02/15 11:25
591F→: 前篇文的判決內容 路克可以不用吃下警告 因為無特定對象02/15 11:26
592F→: 但是後篇直接說路克有針對 所以吃下警告理所當然02/15 11:27
593F→: 我要討論的不是路客到底喜不喜歡吃警告 而是程序錯誤02/15 11:27
596F→: 你說板主太菜判錯了 OK接受 那下一篇修正的不該是原板主02/15 11:28
598F→: 但是!! 現在沒個出來承認他們用錯法條桶了一個原先板主02/15 11:28
599F→: 自己認定"無特定對象"的一行推文 這算不算是白色恐怖?02/15 11:29
602F→: 本無特定對象 何來挑釁之有02/15 11:29
606F→: 所以我認為這篇不是所謂的解釋或者改判亦或修正02/15 11:30
607F→: 只是在拖延時間 試圖降低輿論程度02/15 11:30
608F→: 反正台灣人的特性嘛 過段時間就忘了 繼續這樣判02/15 11:31
613F→: 順便跟書票說 有人提出"說你嘲諷94嘲諷" 原因在於用錯02/15 11:33
614F→: 法條了卻還是桶了下去 板主硬坦 你應該能理解為什麼了02/15 11:34
615F→: 那個cc5566cc 真的要討論的話 請先去爬完兩篇公告+阿肥02/15 11:35
616F→: 哥的文喔 你這樣我跟不上02/15 11:35
628F→: 嘛....yeayeayeah 利益迴避就能解釋你的問題了02/15 11:38
629F→: 書票 路克有沒有針對我不能下定論 我單就板主公告內容02/15 11:39
631F→: 來作駁論02/15 11:39
638F→: 雖然我也很想舉報程序失當 但我非當事人 只能在這"護航"02/15 11:42
664F→: 當然不要求有法學素養 但是引用什麼法條判什麼罪02/15 11:55
665F→: 就這麼一句話 現在程序是錯誤的02/15 11:55
674F→: boa918ass 改判通常只指刑度 並非引用的法條 你懂了嗎02/15 12:46
675F→: 只會說原本XX天 改判後變X天 不會說引用不同法條就叫改02/15 12:47
676F→: 判 這樣了解是在爭什麼嗎?02/15 12:47
677F→: 開口閉口就是玻璃心 你有想過自己的邏輯不好嗎?02/15 12:48
684F→: 像你這種人標準對人不對事 毫無談話空間可言02/15 14:21
685F→: 看你那嘴臉要多醜陋有多醜陋02/15 14:21
705F→: 樓上又一個標準沒在看內容的02/15 15:56
335F→: 附議,同時檢舉同篇作者未經同意,擅改推文04/21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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