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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x32x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673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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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推:三元宮門前的那條路, 右手邊, 派出所對面, 有一家肉羹麵,12/12 20:07
3F→:這家的肉羹麵不是很好, 倒是滷肉飯和白菜滷不錯.12/12 20:08
6F→:以前有兩個德國汽車維修技師來台開業, 電視去訪問他們. 我12/12 11:37
8F→:記得其中一人說了一句話, 意思是, 台灣一些汽修收費都亂收12/12 11:39
9F→:若在德國, 是要坐牢的. 他們兩人好像是專修高級車.12/12 11:40
15F→:恭喜原po出事了! 怎麼說呢? 要一輩子開車都不出事, 那是少12/12 11:46
16F→:之又少, 所以, 假設一輩子開車要出三次事, 那晚出不如早出12/12 11:48
17F→:就像出麻疹, 出過就不會再出了. (我出過了 ;)12/12 11:48
4F→:251條係就"妨害販運"而言, 這會包括"囤積居奇"以及"哄抬物12/11 11:29
5F→:價"在內嗎?12/11 11:29
11F→:樓上大大法律條文很熟喔. 謝謝提供資訊12/11 19:05
14F→:樓上, 不知是哪個部門或哪位立委在推動修法?12/12 19:38
6F→:FireGestures 有手勢可儲存連結的檔案. Options -> Mapping12/11 08:03
7F→:--> [hybrid] Save as 我的設定是 DL (Down Left)12/11 08:05
3F→:不是中低收入戶. 住桃園縣12/09 19:15
11F→:樓上 owenx 大大, 你的意思是:"一年三節, 除了桃園縣政府給12/10 18:47
12F→:2000元, 鄉鎮市還會另外再給". 是這樣嗎?12/10 18:49
13F→:12/10 18:49
14F→:樓上 kim777 大大, 你說的"老人津貼", 哪個縣市有發放? 正12/10 18:50
15F→:式名稱就叫做"老人津貼"嗎?12/10 18:50
17F→:樓上 L 大, 你說:"在他搬出前, 租屋處算是他的住宅." 那麼,12/09 18:46
18F→:租期屆滿時, 房客失蹤, 但東西還留在租住處. 這種情形, 還12/09 18:50
19F→:算是他的住宅嗎? 房東可以進入嗎?12/09 18:51
26F→:樓上 L 大, 如果一個惡房客故意在租期屆滿時搞失蹤, 並在租12/10 19:03
27F→:屋處裝監視器. 等房東覺得奇怪, 進入屋中. 被監視器錄下,12/10 19:05
28F→:他是否可控告房東非法侵入私宅?12/10 19:06
32F→:所以, 這種惡房客可以說是"合法的流氓"囉?12/10 19:11
34F→:下個結論:"不論房客是否未付房租, 也不論租期是否屆滿, 若12/10 19:19
35F→:房客失聯, 房東也不可逕自進入出租的屋中. 萬一是房客故意12/10 19:20
36F→:設下的圈套, 就不妙了!"12/10 19:21
42F→:換另一種情況來說吧... 如果租期未滿, 房客未通知房東, 偷12/11 06:38
43F→:偷搬走, 找不到人, 租屋處的東西也全搬走. 這種情形下, 房12/11 06:39
44F→:東是否可進入該屋?12/11 06:40
45F→:12/11 06:51
46F→:"偷偷"搬走, 似乎意味房客做了什麼壞事. 改成"悄悄"搬走吧.12/11 06:53
2F→:樓上, 你的意思是:"若打官司求償, 會因為買家不能舉證賣家12/02 11:22
3F→:沒告知他, 所以買家會敗訴." 是這樣嗎?12/02 11:23
10F→:老鄰居說是下大雨淹水, 那當然是外面裡面一起淹囉12/02 12:03
13F→:綜合以上各位網友的回覆. 是否可得到一個結論:"售屋時, 賣12/02 13:30
14F→:方沒有責任告知買方房屋曾淹水(天災). 賣出後, 買方也不可12/02 13:33
15F→:以因為賣方未告知而向賣方求償." 此結論是否正確?12/02 13:34
25F→:樓上, 我不知道咧... 不過, 就假設屋況表未載明房屋是否位12/06 10:34
26F→:位於淹水區吧. (若載明會淹水, 則買方等同接受, 自然不能求12/06 10:36
27F→:償. 若載明不會淹水, 則賣方未據實說明, 買方可求償, 亦屬12/06 10:38
28F→:當然. 皆無須討論.)12/06 10:53
11F→:雨水? 嗯... 那如果將落於屋頂的雨水收集於一個大水桶, 再12/06 12:01
12F→:用水管將雨水從大水桶引導通過發電機, 則可發電囉?12/06 12:04
16F→:多謝您的指教.12/07 07:29
17F→:12/07 07:38
18F→:突然又想到... 現在有人正研究電力的無線傳輸. 也許有一天12/07 07:39
19F→:我們可以在自己的四肢以手術植入微型發電機, 每當四肢擺動,12/07 07:40
20F→:就能發電, 且將產生的電力利用無線傳輸傳送到體外的蓄電池,12/07 07:42
21F→:那我們就有了人體發電機了.12/07 07:44
22F→:12/07 07:44
23F→:對了... 我家是老式四層樓透天公寓. 屋頂平坦, 鋪設水泥.12/07 07:48
24F→:呈長方形. 面積約30坪. 上面除了一個大蓄水桶, 沒有別的東12/07 07:50
25F→:西. 如果我想利用屋頂自行發電(太陽能, 風力, 雨水, etc),12/07 07:54
26F→:不知是否可行? 如可行, 該如何著手呢?12/07 07:54
37F→:承教了.12/07 20:21
38F→:又亂想到了一點.... 如果有一天, 全世界的嬰兒一生下地, 就12/20 10:05
39F→:以顯微手術將超微型發電機植入四肢, 再將電力以無線傳輸至12/20 10:07
40F→:體外的蓄電池儲存.... 換句話說, 全世界每一個人擺動四肢時12/20 10:08
41F→:都能發電... 這樣不知是否能替地球省下很多能源?12/20 10:10
13F→:原po的遭遇這讓我想起曾在報上看到的一件事... 某人也是和12/06 07:35
14F→:原po一樣, 樓下彈鋼琴, 勸不聽. 他就買了一台打蠟機, 只要12/06 07:36
15F→:樓下開始彈, 他也開始給自家的地板打蠟 :) 幾次以後, 樓下12/06 07:37
16F→:就不彈了.12/06 0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