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max32x
作者 max32x 在 PTT [ PttLifeLaw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39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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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多謝告知03/08 10:52
17F→:樓上 L 大, 你說:"在他搬出前, 租屋處算是他的住宅." 那麼,12/09 18:46
18F→:租期屆滿時, 房客失蹤, 但東西還留在租住處. 這種情形, 還12/09 18:50
19F→:算是他的住宅嗎? 房東可以進入嗎?12/09 18:51
26F→:樓上 L 大, 如果一個惡房客故意在租期屆滿時搞失蹤, 並在租12/10 19:03
27F→:屋處裝監視器. 等房東覺得奇怪, 進入屋中. 被監視器錄下,12/10 19:05
28F→:他是否可控告房東非法侵入私宅?12/10 19:06
32F→:所以, 這種惡房客可以說是"合法的流氓"囉?12/10 19:11
34F→:下個結論:"不論房客是否未付房租, 也不論租期是否屆滿, 若12/10 19:19
35F→:房客失聯, 房東也不可逕自進入出租的屋中. 萬一是房客故意12/10 19:20
36F→:設下的圈套, 就不妙了!"12/10 19:21
42F→:換另一種情況來說吧... 如果租期未滿, 房客未通知房東, 偷12/11 06:38
43F→:偷搬走, 找不到人, 租屋處的東西也全搬走. 這種情形下, 房12/11 06:39
44F→:東是否可進入該屋?12/11 06:40
45F→:12/11 06:51
46F→:"偷偷"搬走, 似乎意味房客做了什麼壞事. 改成"悄悄"搬走吧.12/11 06:53
2F→:樓上, 你的意思是:"若打官司求償, 會因為買家不能舉證賣家12/02 11:22
3F→:沒告知他, 所以買家會敗訴." 是這樣嗎?12/02 11:23
10F→:老鄰居說是下大雨淹水, 那當然是外面裡面一起淹囉12/02 12:03
13F→:綜合以上各位網友的回覆. 是否可得到一個結論:"售屋時, 賣12/02 13:30
14F→:方沒有責任告知買方房屋曾淹水(天災). 賣出後, 買方也不可12/02 13:33
15F→:以因為賣方未告知而向賣方求償." 此結論是否正確?12/02 13:34
25F→:樓上, 我不知道咧... 不過, 就假設屋況表未載明房屋是否位12/06 10:34
26F→:位於淹水區吧. (若載明會淹水, 則買方等同接受, 自然不能求12/06 10:36
27F→:償. 若載明不會淹水, 則賣方未據實說明, 買方可求償, 亦屬12/06 10:38
28F→:當然. 皆無須討論.)12/06 10:53
13F→:原po的遭遇這讓我想起曾在報上看到的一件事... 某人也是和12/06 07:35
14F→:原po一樣, 樓下彈鋼琴, 勸不聽. 他就買了一台打蠟機, 只要12/06 07:36
15F→:樓下開始彈, 他也開始給自家的地板打蠟 :) 幾次以後, 樓下12/06 07:37
16F→:就不彈了.12/06 07:38
24F→:在冷氣機被水沖擊到的地方用"萬用膠"(推薦用"太棒"萬用膠")12/10 19:40
25F→:黏住一大塊厚的泡棉, 讓水沖擊到這塊泡棉, 就沒聲音了.12/10 19:42
20F→:ptt 有律師板 Lawyer , 也可以去那裏問.11/17 09:34
15F→:除了在此發問, 尚可找免費的法律扶助, 多多益善. 例如,11/16 10:26
16F→:有名的法扶基金會 http://http://www.laf.org.tw11/16 10:27
17F→:各地縣市政府, 基層鄉鎮公所, 也都有免費法扶11/16 10:28
18F→:我不懂法律. 但我覺得, 你女朋友的網誌應該可以是個可以讓11/16 10:30
19F→:法官信服的證據(萬一最後要上法院的話). 所以, 最好趕快將11/16 10:31
20F→:網頁備份. 另外, 最好也將網頁擷圖保存.11/16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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