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M3J690
作者 M3J690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76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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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排序:
1F→:沒想到有人比我慘09/09 00:18
17F推:我們這屆有台政清交成和三中(有的是轉系)當然也有台科...08/23 23:40
4F→:替代役也能用退伍軍人名額阿!?08/04 22:31
14F噓:也不說說自己問了什麼問題,問了哪位老師,講話不清不楚的07/30 23:14
34F→:最後兩句對老師們難道沒有負面的意思嗎?這種不清不楚的內容07/31 20:34
35F→:可能造成看文的人以為老師們踢皮球,不說清楚誰知道你是問07/31 20:36
36F→:錯人還是怎樣...07/31 20:37
37F→:我也不想管你的事,但要指責人的不是,請來龍去脈說清楚!!!07/31 20:42
38F→:如果沒有,請刪除相關會誤導人的言論!!!07/31 21:04
3F→:脫離中止犯的要件很嚴苛喔!!必須要對方中止犯行喔07/14 21:29
17F→:我覺得這間還好說...06/04 19:29
1F→:沒什麼不好,只因為是油炸的,所以不能常常光顧...06/01 19:47
2F→:我倒是認為校門口的便當店cp超低!06/01 19:48
34F→:當然可以主張阿!只是對方也可以抗辯...114.26.168.141 03/13 23:38
94F→:我還想到好神拖案例114.26.168.141 03/16 01:06
115F→:...感謝樓上! 我換個方式表達好了...114.38.50.45 03/16 22:51
116F→:這裡是顧客版 然後 看了文章我認為這位顧客114.38.50.45 03/16 22:53
117F→:不算是個奧客 因為 我認為他有權利不更新114.38.50.45 03/16 22:55
118F→:然後 不更新不代表是盜版 再來是消費者保護114.38.50.45 03/16 22:57
119F→:不是保護改機 是保障消費者的權益...114.38.50.45 03/16 22:57
120F→:再來 關於a大的文章 民事跟刑事不同之處在114.38.50.45 03/16 22:59
121F→:於 刑法是罪刑法定原則 必須法有明文始得主114.38.50.45 03/16 23:00
122F→:張 民事則是只要不違反法律規定 皆可主張114.38.50.45 03/16 23:01
123F→:a是"找不到"可以主張的法條 而不是找到禁止114.38.50.45 03/16 23:02
124F→:規定 所以f也不用一直強調a的文章...114.38.50.45 03/16 23:03
207F→: 回答如上^^114.38.61.92 03/18 20:01
3F→:其實樓上是學的重機.........................吧02/25 1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