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lightning17
作者 lightning17 在 PTT [ Examination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419則
限定看板:Examination
看板排序:
48F推: 有時間先看教科書打底 沒時間看參考書 有些還是寫滿08/19 15:25
49F→: 詳細的08/19 15:25
21F推: 前鎮32缺1208/15 15:40
48F推: 找些事情調解壓力 看電影 運動 出門走走之類的 考試08/15 15:44
49F→: 壓力一定大 不過有時讀得有興趣收穫不會很有成就嗎?08/15 15:44
50F→: 讀書要有點興趣不然很痛苦08/15 15:44
51F→: 二試一起加油 別跟我考同組就好XD08/15 15:45
57F推: 撿屍官比檢查官還難考07/22 12:52
77F推: 推!上!07/22 12:54
25F推: 不論教唆、幫助、間接正犯、共同正犯 正犯產生打擊07/22 16:42
26F→: 錯誤 共犯或正犯皆論打擊錯誤 所以殺人未遂跟過失致07/22 16:42
27F→: 死想像競合 參考易律師書上寫的07/22 16:42
18F推: 丁戊告訴權分別行使,故無告訴客觀不可分之問題,告07/22 16:48
19F→: 訴客觀不可分須全部為告訴乃論之罪+告訴權一人享有。07/22 16:48
20F推: 告訴不可分與起訴(審判)不可分是完全不同的概念,07/22 16:50
21F→: 前者重被害人訴追;後者重案件的範圍。07/22 16:50
2F推: 第四條第五條定管轄權 基本上檢察署跟法院管轄權相06/06 13:41
3F→: 同 但基於檢查一體可以委託他區域公務員行使職權 又06/06 13:41
4F→: 法官檢察官得於他區域自己行使職權(第13 16條)91只06/06 13:41
5F→: 是說不能解送指定的檢察署跟法院時先送到最近檢察署06/06 13:41
6F→: 或法院而已06/06 13:41
5F推: 不太退透明解題書...05/31 23:48
19F→: 不是接觸說 取得說 藏匿說嗎...05/31 2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