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kvjo
作者 kvjo 在 PTT [ Option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415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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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F→: trf 跟 0206 都還沒解決 怎麼輪得到 新的案件呢08/11 00:44
29F→: 反正沒經歷過的人 是不會知道台灣金管會 那張臉08/11 00:44
11F→: 我希望台灣投資大眾能少一點嘲諷 包含之前嘲諷0206的07/14 21:09
12F→: 你沒有受害過 你不會知道 台灣的金管單位 多麼的 擺爛07/14 21:09
13F→: 這次還好我沒買石油 但只看到期權受害 每一兩年都一次次07/14 21:10
14F→: 然後 台灣的金管 只會叫你上法院07/14 21:10
15F→: 也看到有些嘲諷0206 0209的 這次受害 只能說 輪到你 你才知07/14 21:11
54F→: 很同情拉...但是不知道大家有上過法院嗎05/14 20:56
55F→: 看了推文 滿多受害者 很氣憤的 我覺得遺憾05/14 20:57
56F→: 但說回實話 你們說的那麼多 那又如何呢?05/14 20:57
57F→: 比如砍倉 那是他的權力 他什麼時候行駛 什麼價位 都與你無關05/14 20:57
58F→: 所以你不滿意 又如何呢?05/14 20:57
59F→: 你會說他捏造當初事實 但這種心證 你怎麼證? y05/14 20:58
60F→: 不過那個被拒絕下負數 如果有證據就太好了 但要有阿..保佑05/14 20:58
61F→: 沒有證據的>那又如何 違反道義不違反法規的>那又如何05/14 20:59
62F→: 只能說保重... 說氣憤0206的金額 要跳要死 冤的 更多 更慘05/14 20:59
63F→: 最慘的是 當初完全沒人同情他們 一竿子都說他們是貪心而已05/14 20:59
64F→: 還是要證據 證據才能重現情境 講故事給法院聽05/14 21:00
65F→: 其他的 真的...這些單位 都沒這麼仁慈 包含政府05/14 21:00
66F→: 從來沒有人正視過金融受害 並不是從石油開始 很早就這樣05/14 21:01
67F→: 找證據吧 期貨商早就很熟練了 台灣已經養成他們了05/14 21:01
68F→: 它們一定超早就在處理 證據與法規蒐集的事情05/14 21:01
76F→: 看遠一點 以我看過的案子 評議 跟投保中心 都沒什麼滿意的05/15 01:30
77F→: 我看過不少0206的案子 在評議 不是輸 就是判贏 但只給幾萬05/15 01:30
78F→: 先準備後面吧 你們只會跟總公司有關 這種事情05/15 01:31
79F→: 分點的 最大的 到最小的 都沒用 唯一用處是留存證據05/15 01:31
80F→: 應該不少人也見過看公司期貨的副總了吧 大致上就是副總來擋05/15 01:31
81F→: 總經理躲著 這樣 政府如果沒有要幫的明顯的話 法院是自然05/15 01:32
82F→: 以前曾有些案子 抗議到母公司 母金控 大門口05/15 01:33
83F→: 這種壓力 就有一些用處了 但還是看政府有沒要幫05/15 01:33
84F→: 沒有的話 就算要按照規矩與合約 還是要上法院05/15 01:33
89F→: 當受害的人不夠多 指責金管會與證期局的人不夠多05/15 15:30
90F→: 台灣不論民氣還是政府 只會持續這個樣子05/15 15:31
91F→: 永遠部會有真的人 "主持公道"05/15 15:31
11F→: 只能說保重 所謂的投保中心 評議 證期局 金管會05/07 23:42
12F→: 你都走一次 你就知道 以後看到 金融受害 是心有戚戚05/07 23:42
13F→: 投保與評議 至少各2~3個月 上法律 則是4~6個月起跳05/07 23:45
14F→: 證期局 與金管會 則是...沒太大用處 證期局會開罰05/07 23:45
15F→: 但開罰 不會拿去連結 問題05/07 23:45
16F→: 然後你會訝異 證期局的 各窗口 居然也不太懂期貨選擇權05/07 23:46
17F→: 你可以參考看看0206自救會 大家都知道 0206有該賠的 跟不該05/07 23:47
18F→: 基本上 你們想得到的流程 他們應該都走過05/07 23:47
19F→: 不講那些該賠的好了 不該賠的... 也沒一個滿意的結果05/07 23:47
20F→: 我知道的 大部分 還是 只還你一點點...05/07 23:48
21F→: 少部分特例 還很大 其實是有特別 ... 背景05/07 23:48
23F→: 我預測證期局會開罰 但為什麼說證期局的開罰沒用呢05/07 23:49
24F→: 因為他只會提幾個缺失 開罰 然後不會再多做說明05/07 23:50
26F→: 意思就是 他也不想去連結這關聯性 他會回你 我們已開罰05/07 23:50
27F→: 而至於要不要賠 不會有白紙黑字 就算要賠 怎麼賠 也不講05/07 23:50
28F→: 於是就僵在這裡 政府:我們開罰了喔!!!05/07 23:51
29F→: 券商:政府沒公文說一定要賠啊? 券商:政府有說賠款規則嗎?05/07 23:51
31F→: 故熊熊與證期局局長 就會用此交代媒體 有積極處理了 這樣05/07 23:52
33F→: 你往前翻 幾個金融受害事件 不少都是這樣的形式 結尾05/07 23:52
34F→: 對阿 所以 我只是 先講講 我看過的那些案例 與經驗05/07 23:52
35F→: 政府 介入 通常 "很有限"05/07 23:52
37F→: 說實話 大家有工作 你要鬧多大 也很有限阿...05/07 23:53
39F→: 0206檯面台下 各種機關局處 期貨商 母公司的抗議05/07 23:54
40F→: 前後加起來 至少超過20次拉.....05/07 23:54
41F→: 很難吧 只能說保重... 海期 又是 小眾之小...05/07 23:54
23F→: 別太HIGH 沒這麼好過的....05/07 14:39
21F→: 想多了 你是自己買海期 人家對面是買包裝商品05/06 18:56
22F→: 本來就能負值 只是沒人能料想 再者 給妳平倉 0元以下05/06 18:56
23F→: 你難道一點虧損都不用吃 更何況只有41口 你真能全都平到?05/06 18:56
24F→: 雖然很遺憾 但這件事 就是血的教訓 期貨的風險05/06 18:57
25F→: 我記得有人PO過吧 0元以下平倉成交明細好像-8 -9 開始跳05/06 18:57
26F→: 成交沒多少 馬上就-28 然後-3705/06 18:58
27F→: 就算你真的能平倉 以全球來說... 很難沒人不重傷05/06 18:58
28F→: 沒重傷的 平倉價格也至少-7~-9 起跳05/06 18:58
31F→: 只能說 這時候 對面的共產獨裁決定 反而 幫了一點他們05/06 18:59
32F→: 可以啊 我是分兩段說 你沒看清楚吧 就算開門給你05/06 19:00
33F→: 全球賭場 只有成交41口 而且都是負的開始05/06 19:00
34F→: 期貨商不會放過的拉 我只是說事實 沒有要站誰那邊05/06 19:00
35F→: 這是血的教訓 只能說 多保重05/06 19:00
36F→: 我跟期貨商交手過 他們至少派3位律師 對一個人 你參考看看05/06 19:01
37F→: 台灣不論 金融或期商 或投保 都沒這麼仁慈05/06 19:01
38F→: 當你們笑0206的時候 我就知道 台灣 短時間 還是不會改變05/06 19:01
39F→: 覺得不平 是一件事 但法律上 你還是要丟下情緒 看事實05/06 19:02
40F→: 0206對鎖被拆 金管會幫忙了嗎? CALL被反向拉最高 賠多少?05/06 19:03
41F→: 跟你講 超少 超級少 最後大部分 還不是 交易人吞05/06 19:03
26F→: 不只100吧 輕原油ㄟ05/04 20:46
2F→: 但是弄了五年 TRF 也沒有全解開阿....04/29 01:41
3F→: 我是認為 主要在台灣金融主管 跟 法律上 還很不夠04/29 01:42
4F→: 如同你說的 TRF 跟 0206 都有很多裁罰 疏失 但又然後呢?04/29 01:42
5F→: 台灣的主管單位 就讓 裁罰是裁罰 沒有引過去 解紛爭04/29 01:43
6F→: 我去年所知道的一些案件 他們也是在於 到底銀行要負擔多少04/29 01:44
7F→: 這樣弄上1審 2審 再審.... 真的是曠日費時04/29 01:44
31F→: 但是你看0以下的成交 跟 價格 ...04/29 12:23
32F→: 應該沒那麼好 直接用0 計算 他會去看 0以下 你能成交什麼04/29 12:24
33F→: 考量價格 還有 口數 怎麼想都不會是004/29 12:24
49F→: 你很難證明因果關係 全球只有41口 而實際上-的開始05/03 15:40
50F→: 幾乎單都改掛-100 這個部分是 既有事實05/03 15:40
51F→: 規定上 待沖也是權力沒錯 不是義務05/03 15:41
52F→: 真的沖了 難道以既有市場 用-100給你算嗎05/03 15:41
53F→: 券商就是這麼難纏 主要還是看無法下這段 雙方要認多少比例05/03 15:42
54F→: 有嘗試下沖銷的人 可能利基比較好 沒有的 必須要證明自己05/03 15:43
55F→: 曾經試圖 做了哪些動作 說明 真的要下不能下05/03 15:43
56F→: 法律就是一種 雙方拿出材料 重現一種故事的 劇碼05/03 15:43
57F→: 事實如何 幾個月後 早沒人知道 所以有哪些材料可以呈現05/03 15:44
58F→: 滿重要05/03 15:44
23F→: 不是有簽就無敵 有簽就無敵 哪來的 金保法 跟 定型契約?04/28 23:41
24F→: 定型契約 你只能接受 但不代表 對方什麼都可以為所欲為04/28 23:41
25F→: 如果定性化契約的免責無上限 那台灣不就沒公司被訴訟了04/28 23:42
26F→: 就是因為有這種不對稱 不公平 才有金保法 跟 定型化契約阿04/28 23:42
27F→: 我對於 老是說 你簽了 這種觀念 很不認同04/28 23:43
28F→: 法律中也有提到 顯失公平的 提前單方免責 是無效契約04/28 23:43
29F→: 契約 要 雙方公平 互相承擔約定的 才為有效04/28 23:44
46F→: 弄下去 一年半載 跑不掉 你還要舉證你的損失關聯04/29 01:20
47F→: 另外比對市況 你真的送委託後 你的成交也很可能還是-的04/29 01:21
48F→: 那就代表 就算真的負點責任 你們還是要虧點錢04/29 01:21
49F→: 而且還要說服法官 你說的合理 但券商最愛說 市場不確定性04/29 01:22
50F→: 用來說 就算給你下單 也不一定 怎樣怎樣 的 說法04/29 01:22
51F→: 你要知道 每個券商都有養律師 尤其凱基 養不只一個04/29 01:22
52F→: 他們對每個案子 通常 不會只派 一個律師04/29 01:23
53F→: 何況凱基的律師 應該是 開發金體系去支援的 我想04/29 01:23
131F→: 某些推文 才笑死 你打個笑死 就顯得你有理嗎? 我才笑死04/30 22:08
49F→: 和解一定要你簽阿 你有什麼本事 不簽 又拿人錢?04/26 15:20
50F→: 無奈 世界就這樣啊 不會有人想留先例 你是券商也會這樣04/26 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