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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oad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3412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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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F→: 20公尺漸進式折返跑是pacer測驗吧!這不是42.73.89.106 12/15 14:59
17F→: 用來測驗心肺耐力的嗎?42.73.89.106 12/15 14:59
6F→: 時間都確定,地點也差不多,其實可以提早訂。12/07 17:02
7F→: 況且訂房網蠻多旅店可以一星期前免費退房。12/07 17:03
64F→: 這次投票會拖比較久嗎?投票時,還要脫口罩223.139.28.171 11/25 15:19
65F→: ,不然怎麼知道是不是本人。223.139.28.171 11/25 15:19
25F→: 找朋友一起練就好,以MRFIT-pro為原則,且以42.77.81.15 11/09 14:33
26F→: 安全健康為要。42.77.81.15 11/09 14:33
3F→: 如果要坐問一下,有時候純粹是不想包包放地下而已。11/05 22:18
285F→: 哪天有需要爭取時,別人相對的也會給予協助或是同樣的祝福。11/15 23:49
270F→: 又何嘗不可以,最後也期許教師們應同心爭取更好的教育環境,11/15 22:30
292F→: 應當爭取更多的隊友而不是樹敵,但回文的修辭是否該斟酌一下11/16 00:46
291F→: 規則。真要說蠻認同你說的某些部分,代理教師在爭取權益時,11/16 00:46
290F→: 素是否應當符合明確性原則或是請教育部依職權或權限訂定行政11/16 00:46
289F→: 蘇東坡與佛印。文中沒說代理不能當行政,但法規其中特殊因11/16 00:46
284F→: 當其他人爭取福利時,就算不認同至少給予祝福。如此自己有11/15 23:48
283F→: 清楚了。11/15 23:39
282F→: 民國93之後幾年有考績跟敘薪,之後才被取消。至於往前我就不11/15 23:38
278F→: 我也沒辦法反駁就是了。11/15 23:25
268F→: 很喜歡你這類人。再加上現在代理教師爭取的福利在十幾年前11/15 22:30
468F→: 意下得否兼職,我就有看沒有懂了。11/20 00:50
467F→: 至於兼行政職之代理教師在不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並且在學校同11/20 00:50
466F→: 需要學校同意,不過新修改的條文中,好像也有限制兼職種類。11/20 00:50
269F→: 本來是有的如敘薪、考績、一年薪水等,爭取自己原本有的福利11/15 22:30
265F→: 有哪間具規模的公司會叫約聘人員當公司組長、經理以上的職11/15 22:30
266F→: 位的?而且還有可能一年就走人。況且你自己不去爭取自己的11/15 22:30
267F→: 福利,反而要求別人不要爭取,這樣好嗎?政府或是資方一定11/15 22:30
293F→: 。11/16 00:46
465F→: 新聞中寫到教育部有說明無兼行政職之代理教師可以兼職,但是11/20 00:50
277F→: 問題,只是如果認為該工作沒其重要性,當然拿此例子做類比,11/15 23:25
271F→: 。11/15 22:30
274F→: 其實我的意旨是如要發展學校願景,使學校教學、學習環境更好11/15 23:25
275F→: ,這些位置應是永續經營,由對學校熟悉且能長久施行的人來11/15 23:25
276F→: 做是否較為恰當,當然你所說的我在打這留言時有想過同樣的11/15 23:25
1F→: 修改的是細則跟辦法,對各級學校可能有約束力,但是各地方政11/03 20:00
2F→: 府也有嗎?各級學校的人事權如果是地方政府管轄,此職權是11/03 20:01
3F→: 憲法跟地方制度法給予的,那修改的部份對實際上情況真有幫助11/03 20:01
4F→: 嗎?以上有錯請幫忙更正。不過事情總要一步一步來,有改總11/03 20:01
5F→: 比沒改來的好。11/03 20:01
199F→: 贊同薪水有所區別,但也請贊同負擔的責任義務也應該有所區別11/07 13:21
200F→: 。11/07 13:21
208F→: 難道認真教學的教師在你眼裡就這麼不堪,不值得為自己權利11/07 15:12
209F→: 而發言。還是你認為沒兼行政、導師的正式教師沒有發言權,他11/07 15:12
210F→: 們一樣不能爭取自己的權益。你這樣只是讓上位者樂的看戲而已11/07 15:12
211F→: ,樂的看底下的人在互打。還有不能不要別人比我好,而是我11/07 15:13
212F→: 應該更向政府爭取更好的福利、薪水、教學環境才是,例如調11/07 15:13
213F→: 高行政、導師津貼、教師爭訟協助等。11/07 15:13
214F→: 始終認為彼此都是教師理應互相協助,而非爭鋒相對才是。回11/07 15:24
215F→: 應中有所針對在此道歉。11/07 15:24
14F→: 現在修的兩條是否是行政規則?對地方政府的約束力如何?11/03 15:04
6F推: 病毒怕碰到邊緣人被感染成邊緣病毒11/03 1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