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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rasaga 在 PTT 最新的發文, 共 39 篇
kirasaga 在 PTT 最新的留言, 共 642 則
12F推:胡伯瑜和王清旺囉07/06 23:03
51F推:用分身po文也沒什麼不對吧 以後勤益版有選課恐怖囉~06/27 19:46
63F推:j大翻一下刑法310條喔~這下有點大條囉><06/27 20:54
64F→:華仔:我只想當好人 偉仔:去 跟 法 官 說06/27 20:55
65F→:j大:我只是說話比較直 s大: 去 跟 法 官 說06/27 20:56
77F推:不管是正經文還是閒聊文都要酸的話 也就沒那個必要了06/28 00:28
78F→:本版很會模糊焦點 明明依看就知道誰亂 卻還是護航到底06/28 00:29
89F推:惟整體客觀看法上,皆與之相反時,是否就該再換個角度06/28 00:38
95F推:換言之,用分身來問問題尚無法達到說嘴的程度吧06/28 00:41
96F→:如果是想幫忙的話就好好回答 不知道的也可以打哈哈06/28 00:42
97F→:酸來酸去 別人感覺不舒服 又會引戰 毫不可取呀~06/28 00:42
101F→:恩 就把別人ip po出來 這跟原po想問的根本沒因果關係06/28 00:44
103F→:且在法律秩序好的國家 這會觸法的~台灣立委要加油06/28 00:45
107F推:這就要邀請我們偉大的s大律師了06/28 00:47
112F推:英美法系與歐陸法系不同,只能說他生對國家了,法律也有06/28 00:50
113F→:很多解釋,我不是法官,就像殺人為什麼觸法 (跳針)06/28 00:51
116F→:針對常常推文酸人 業已看出已被譴責06/28 00:53
118F→:所以在台灣不觸法阿,我不知道是什麼法,但是翻成中文的06/28 00:53
119F→:話 就是個人資料保護法,別的國不知道 也不重要06/28 00:54
120F→:法律無法拘束 只是道德上有瑕疵 大家都看得出來06/28 00:54
123F→:s大所提出提告事項,除非j能提出事實證明其屬實,否則就06/28 00:56
124F→:是可以構成誹謗罪 因為她已經說出一半的帳號名稱了06/28 00:56
126F→:只要客觀上大家可以認定描述其者為何人,那就可以了06/28 00:57
128F→:不必指名道姓更不僅限於語言或公然06/28 00:57
131F→:所以j還是乖一點 以免惹的一身腥 鑑此06/28 00:59
132F→:對阿 是書面審裡喔~所以不必跟法官面對面06/28 00:59
134F→:電磁紀錄亦有證據能力喔~06/28 01:00
136F→:提告就來不及了不是嗎~?滅火要趁早06/28 01:00
139F→:當然囉 司法採不告不理 一事不再理嘛 s大出來面對06/28 01:02
142F推:當然囉 旁觀者只是希望j大推文可以對到主文06/28 01:04
30F推:憲法保障的大學自治 學校在一定範圍內有自治權力 你能?06/20 13:24
65F推:我印象中10學分好像真的沒有3206/20 13:20
66F→:q大確定別的系幾乎全滿嗎?我看到一堆只有10幾20幾個06/20 13:22
10F推:如果有下修或重修當然就要跟著學弟妹的腳步阿06/18 18:14
11F→:28號電腦開始開給老師送成績 下修重修的起碼要等到28號06/18 18:15
42F推:就像v大說的 沒有下修重修 就是準時畢業沒有問題06/20 13:14
43F→:如果為了湊10學分而選擇下修而延畢 那就不是學校的問題囉06/20 13:14
44F→:因為太多人不想多休學分 只好湊軍訓或是體育剛好滿10學06/20 13:15
45F→:最後搞到自己延畢後 才說學校制度爛06/20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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